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0-0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编号:临2020一015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大厂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大厂支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合计6亿元(人民币,下同)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及期限: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稳利固定持有期JG6004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90天)(2020年2月11日~2020年5月12日)

● 履行的审议程序: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股份”或“公司”)于2019年10月11日、2019年10月29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0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起12个月有效期内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并减少财务费用,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是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核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99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446,905,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00元。截至2017年9月14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1,787,6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含税28,858,133.0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758,761,866.9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衡验字〔2017〕00118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的“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均为经2018年9月5日及2019年10月29日分别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后的口径。

(三)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应当选择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并且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采取如下内部控制措施:

1、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专项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及资金投向

2020年2月11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发展”)、南京金江冶金炉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江炉料”)分别与浦发银行大厂支行签署了《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以闲置募集资金合计6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南京金江冶金炉料有限公司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其他情况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和期限均未超过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与期限;本次现金管理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要求,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正常运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现金管理,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公司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将按照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受托方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000)南京分行大厂支行。该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为6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12.59%(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4,765,685,504.03元)。

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现金管理效益,维护股东的权益。

(二)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之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理财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目。

五、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19年10月11日、2019年10月29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0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起12个月有效期内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0月1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临2019-089号)。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6亿元(含本次)。公司在十二个月内发生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注:该金额系按发生额累计计算。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余额为10亿元。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