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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所涉部分诉讼执行完毕的公告

2020-0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0-004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所涉部分诉讼执行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案件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收到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发出的传票,深圳市多利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利工贸”)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对公司提起诉讼,要求支付相关租金及利息并迁离返还租赁房屋。

上述案件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5年10月26日、2016年3月5日、2019年6月29日及2020年1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89)、《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14)、《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46)及《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

二、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在收到案件二审判决结果生效后积极履行判决结果,并积极与多利工贸进行友好协商,公司子公司深圳市新亚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新材料”)及深圳市库泰克电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库泰克”)已于2020年1月20日前完成厂房搬迁工作,同时公司委托代理人及多利工贸委托代理人于2020年1月20日就厂房搬迁事宜进行验收并签署《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笔录》。

至此,公司与多利工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事项已执行完毕。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

裁等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及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子公司新亚新材料及库泰克均已签署新的厂房租赁合同且顺利完成搬迁工作,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本案件涉及的租金费用公司已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计提并计入当期损益。因此,该案件结果对公司的利润不会造成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笔录》。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