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2月14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0-0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48 证券简称:畅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1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21,50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上海银行“稳进”2号第SD22003M028A期结构性存款产品、渤海银行【S200372】号结构性存款产品、光大银行2020年对公结构性存款统发第二十三期产品5

● 委托理财期限:2020年2月13日至2020年5月14日、2020年2月13日至2020年5月13日、2020年2月12日至2020年5月12日

● 履行的审议程序: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决策有效期内该额度内可滚动使用。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关于授权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8)。

一、前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2019年11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72),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购买理财产品协议。上述理财产品现已全部赎回,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委托理财情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投资理财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本次购买的是保本型产品,在上述投资理财产品期间内,公司财务部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4,000万元理财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4,000万元购买了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①结构性存款产品名称:上海银行“稳进”2号第SD22003M028A期结构性存款产品

②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

③认购金额:4,000万元

④合同签署日期:2020年2月12日

⑤产品到期日:2020年5月14日

⑥兑付安排:

付息安排:利随本清

本金兑付安排:到期后兑付本金

⑦产品预期收益率:到期支取利率为年利率1.00%-3.40%

⑧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⑨理财业务管理费:收取结构性存款管理费

⑩争议的解决:本协议项下的及与之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应向受托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10,000万元理财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10,000万元购买了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①结构性存款产品名称:渤海银行【S200372】号结构性存款产品

②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

③认购金额:10,000万元

④合同签署日期:2020年2月12日

⑤产品到期日:2020年5月13日

⑥兑付安排:

付息安排:利随本清

本金兑付安排:到期后3个工作日内兑付本金

⑦产品预期收益率:0.30%-3.75%

⑧是否要求履约担保:无

⑨理财业务管理费:无

⑩争议的解决:与《交易协议书》有关的一切争议,由银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7,500万元理财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7,500万元购买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①结构性存款产品名称:光大银行2020年对公结构性存款统发第二十三期产品5

②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

③认购金额:7,500万元

④合同签署日期:2020年2月12日

⑤产品到期日:2020年5月12日

⑥兑付安排:

付息安排:利随本清

本金兑付安排:到期后兑付本金

⑦产品预期收益率:年利率1.43%-3.80%

⑧是否要求履约担保:无

⑨理财业务管理费:无

⑩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下发生任何争议时,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通过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购买的是保本型产品,产品风险等级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保证公司本金的安全。

在上述投资理财产品期间内,公司财务部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情况

受托方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已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近期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收益型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 21,500 万元,占2019年第三季度末货币资金余额的98.71%,由于前期现金管理陆续到期收回,公司货币资金始终维持在合理水平,故本次现金管理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理财产品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六、风险提示

(一)流动性风险

根据协议约定存款期限内,公司无权提前终止理财委托或赎回本金。

(二)法律法规及政策风险

本理财计划为以现有法律法规及政策为基础制定的,如国家宏观政策、金融政策等相关政策或现有法律发生变化,可能对上海银行、光大银行或理财产品产生不确定性影响,进而对投资收益产生影响。

(三)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

社会动乱、自然灾害、重大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避免的意外事件可能对理财计划的执行产生不定影响,导致投资本金或收益发生损失。

七、截止本公告日,在前述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授权范围内,公司累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本金为3亿元。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