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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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进展的补充公告

2020-0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20-008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进展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欧普照明”)于2020年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四号 上市公司委托理财公告(2019年11月修订)》的要求对公司认购的《鑫海40号单一资金信托计划》理财产品补充披露如下:

1、产品名称:华鑫信托·鑫海40号单一资金信托

2、最大信托规模:人民币15亿元

3、公司已认购金额:人民币1亿元

4、管理人: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5、运作模式:按照信托关系,受托方在指定的范围内进行信托资产管理,委托方按照约定的收益率,定期收回收益。

6、是否有杠杆:否

7、是否存在担保及反担保:否

8、最终资金使用方基本情况

(1)资金使用方名称:荣基(天津)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基置业”)

(2)资金使用方经营情况:荣基置业成立于2017年12月8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林晓彤,合法存续,资信情况良好。

(3)资金使用方的主要财务状况:荣基置业2019年末未经审计资产总额76,537.91万元、净资产76,543.69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46.73万元。

(4)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荣基置业未提供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

(5)资金使用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9、最终资金投向

荣基置业等地产公司合作开发的天津市红桥区地产项目。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