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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放招商瑞阳股债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和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20-02-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2月1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投资者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新的业务发展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1)申购金额限制

原则上,投资者通过各销售机构网点和本基金管理人官网交易平台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均1元(含申购费);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申购,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50万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实际操作中,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投资人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再投资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2)申购费率

本基金分为A、C两类基金份额,其中A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按申购金额进行分档。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3.2.1前端收费

3.2.2后端收费

-

(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用由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用的计算方法: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或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固定申购费金额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或申购费用=固定申购费金额

申购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均按舍去尾数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小数点后第3位开始舍去,舍去部分归基金财产。

4、日常赎回业务

(1)赎回份额限制

通过各销售机构网点及本基金管理人官网交易平台赎回的,每次赎回基金份额均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或本基金管理人官网交易平台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及基金管理人官网交易平台的具体规定为准。

如遇巨额赎回等情况发生而导致延期赎回时,赎回办理和款项支付的办法将参照基金合同有关巨额赎回或连续巨额赎回的条款处理。

(2)赎回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均收取赎回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注:1个月为30日,2个月为60日,依此类推)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赎回费用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用=赎回份额×赎回受理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用=赎回份额×赎回受理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小数点后第3位开始舍去,舍去部分归基金财产。

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A类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将其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个月且不少于30日的投资人将其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将其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

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C类基金份额时收取。对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如法律法规对赎回费的强制性规定发生变动,本基金将依新法规进行修改,不需召开持有人大会。

5、日常转换业务

(1)转换费率

(1)各基金间转换的总费用包括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申购补差费两部分。

(2)每笔转换申请的转出基金端,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赎回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收取。

(3)每笔转换申请的转入基金端,从申购费率(费用)低向高的基金转换时,收取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用差额;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入基金金额所对应的申购费率(费用)档次进行补差计算。从申购费率(费用)高向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4)基金转换采取单笔计算法,投资者当日多次转换的,单笔计算转换费用。

(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转换转入开放日:本基金从2020年2月19日开始办理日常转换转入业务。基金办理日常转换转入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或转换时除外)。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时间为准。

2、份额转换:基金转换分为转换转入和转换转出。通过各销售机构网点转换的,转出的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份。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官网交易平台转换的,每次转出份额不得低于1份。留存份额不足1份的,只能一次性赎回,不能进行转换。

3、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适用于在同一销售机构购买的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通了转换业务的各基金品种之间。

(2)本基金管理人只在转出和转入的基金均有交易的当日,方可受理投资者的转换申请。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并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利益的前提下调整上述原则。

(4)基金份额在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就本基金申请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定期定额申购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0元。具体最低扣款金额遵循投资者所开户的销售机构的规定。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申购费率等同于正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如有费率优惠以销售机构相关公告为准。

7、基金销售机构

(1)场外销售机构

7.1.1直销机构

直销机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基金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招商基金官网交易平台

交易网站:www.cmfchina.com

客服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电话:(0755)83076995

传真:(0755)83199059

联系人:李璟

招商基金机构业务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3号楼1801

电话:(010)56937404

联系人:贾晓航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88号上海招商银行大厦南塔15楼

电话:(021)38577388

联系人:胡祖望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3楼

电话:(0755)83190401

联系人:任虹虹

招商基金直销交易服务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19号金润大厦11层招商基金客户服务部直销柜台

电话:(0755)83196359 83196358

传真:(0755)83196360

备用传真:(0755)83199266

联系人:冯敏

7.1.2场外销售机构

(2)场内销售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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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20年2月19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及指定销售营业网点、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和网站等媒介,披露开放日基金份额所对应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招商瑞阳股债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招商瑞阳股债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2)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及希望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和其它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mfchina.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热线电话查询。招商基金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3)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调低销售服务费或变更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用,并不晚于优惠活动实施日公告。

(6)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更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2月15日

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场内简称:生物医药,基金代码:161726)的基金份额净值达到1.5000元,本基金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20年2月14日,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基金份额(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的份额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阀值1.5000元,因此本基金管理人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近期的净值波动情况,并警惕可能出现的风险。

针对不定期折算所带来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之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当发生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时,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超出 1.0000 元的部分将折算为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即,原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的持有人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将持有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因此,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一定的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的情况。

二、本基金之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将恢复到初始杠杆水平,其杠杆倍数将比折算前高。

三、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在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折溢价率可能随之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四、根据合同规定,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因此折算基准日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的净值可能与触发折算阀值的1.5000元有一定差异。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若本基金发生上述不定期份额折算情形,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与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的上市交易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基金合同及《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二、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知晓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敬请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2月15日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招商招益宝货币市场基金A类基金

份额销售服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0年2月5日发布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招商招益宝货币市场基金A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商招益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决定自2020年2月17日起调整招商招益宝货币市场基金A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费率优惠活动,详情如下:

一、费率调整说明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原销售服务费率为0.25%。根据2020年2月5日刊登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招商招益宝货币市场基金A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自2020年2月5日起,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按原费率打折,折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为0.15%。

现对上述优惠进行调整,自2020年2月17日起,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按原费率打折,折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为0.06%。

重要提示:

1、上述优惠活动的具体结束时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887-9555

网站:www.cmfchina.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