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2020-02-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0-019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汪和平女士、副总裁程鹏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9,694,52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31%。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19年7月31日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9-063号),披露了公司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监事汪和平女士、副总裁程鹏先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及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49%。若上述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公司监事汪和平女士和副总裁程鹏先生累计减持436,5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4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区间已届满。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公司总股本以截至2019年7月20日的总股本940,585,754股计算,上述“计划减持比例”指计划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除非另有说明,本公告中持股比例均以2019年7月20日的总股本计算。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