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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融资新规有望激活市场
部分公司火速调整方案

2020-02-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近几年A股增发涉及公司数量及金额
  郭晨凯制图

⊙记者 邵好 ○编辑 祝建华

“再融资新规将对近两年低迷的A股定增市场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谈及证监会2月14日晚间发布实施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决定》《关于修改<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下称“再融资新规”),一位深耕定增市场多年的专业人士如此表示。

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此次发布的正式稿在“新老划断”使用规则、再融资规模上进一步放宽,同时保留了“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和锁定机制”“放宽再融资发行价格的折扣率”“大幅缩短了持股锁定期,且不适用减持规则的相关限制”等诸多亮点。

结合上述规则,上证报记者对沪深两市上市公司及定增方案进行初步梳理后发现,目前正在推进的再融资方案合计涉及资金超过5000亿元,这将是规则变化后首批可能调整的部分;放宽创业板公司再融资条件,将释放近600家公司的再融资热情;一揽子规则调整,将令上市公司、投资机构重新审视再融资机会,部分业内人士已对“再融资规模重回万亿”充满期待。

事实上,再融资新规正式稿刚落地,多家上市公司已火速行动。元力股份、隆盛科技16日晚公告,按照新规对定增方案进行调整;凯莱英公告称,终止此前定增方案,启动新一轮定增计划,按照新规确定发行价格、发行数量,拟募资总额不超过23.11亿元。

推进中的定增方案

涉及金额逾5000亿元

“新老划断的设定超出预期,只要没有发行的,都可以按照新规来执行。”有业内人士如此表示。

此前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后的再融资规则发布时,已经取得批复的公司适用老规则,未取得批复的适用新规则。正式稿直接明确,在审或者已取得批文、尚未完成发行且批文仍在有效期内的,适用修改之后的新规则,上市公司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更新申请文件或办理会后事项后继续推进,其中已通过发审会审核的,不需重新提交发审会审议,已经取得核准批文预计无法在原批文有效期内完成发行的,可以向证监会申请换发核准批文。

考虑到再融资新规在定价、锁价机制进行了调整,放宽了再融资发行价格的折扣率,还大幅缩短了持股锁定期,绝大多数正在推进定增项目的上市公司、投资机构显然愿意采用新规,即便需要重走流程耗费一定的时间成本,也比采用原规则更合适。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处在推进过程中的定增方案(包括项目融资、配套融资)约为350个,合计募资资金超过5000亿元,其中还不包括尚未定价的配套募资方案。可以预见,这些将是首批受再融资新规影响的方案。

事实上,在征求意见稿披露后,已有部分公司选择放弃原有定增方案,按照新规重新设计。例如,数字政通2019年11月23日宣布取消4.5亿元定增项目,并于当日启动新的定增方案,拟募资6亿元投入多个项目。

此外,还有不少公司表示将参照新规对定增方案进行调整。协鑫集成2020年1月18日宣布,此前定增方案到期未实施,公司与相关意向投资者交流后,决定对定增方案进行调整,更新文件后继续推进方案,拟募资金额也从约32亿元提高至50亿元。

约600家创业板公司

符合再融资条件

此次新规拓宽创业板再融资服务覆盖面,取消创业板公开发行证券最近一期末资产负债率高于45%的条件;取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连续2年盈利的条件;将创业板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且使用进度和效果与披露情况基本一致由发行条件调整为信息披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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