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2月18日

查看其他日期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0-02-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9版)

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产生预期收益的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于“荆门年产800万套半钢和120万套全钢高性能轮胎生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把握市场机遇、扩充产能、提高市场占有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了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预期能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如果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市场环境突变、行业竞争加剧,相关产业不能保持同步发展,将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期效益带来不利影响。

六、发行完成后净资产收益率摊薄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实现收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在本次募投项目的效益尚未完全体现之前,公司的净利润增长幅度可能会低于净资产的增长幅度,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即期回报指标将面临被摊薄的风险。

七、审批风险

本次公开增发方案已获得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次发行能否获得上述批准和核准以及获得上述批准和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第五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现行《公司章程》,公司的利润分配的政策如下: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公司的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可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实现盈利时应当根据本章程规定进行年度利润分配,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原则上至少三年内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数,且现金流充裕;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在可预见的未来一年内不存在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实施现金分红后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或投资需要。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未来一年内拟对外投资、收购或购买资产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目前发展阶段属于成长期且未来有重大资金投入支出安排,进行利润分配时,在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具体分配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拟定,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在公司符合上述现金分红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具有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等真实合理因素,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董事会可以在实施上述现金分红之外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具体经营数据、盈利水平、现金流量状况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监事会、独立董事的意见,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形成利润分配政策,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应切实保障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在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上市公司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行业监管政策,自身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因为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确实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履行有关程序后可以对既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但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董事会拟定,结合公众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和独立董事的意见。董事会提出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表决通过,并经2/3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发表独立意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上述程序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审议调整或者变更现金分红政策的议案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表决。

二、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截至本预案公告之日,公司最近三年的利润分配方案或预案中的现金分红(包括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公司最近三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情况

2016年至2018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及向股东分红后,当年的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主要增加公司营运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

四、公司未来三年分红规划

为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和分配政策的规定,增加现金分红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投资者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的精神,本着完善公司利润分配决策和监督机制,兼顾公司生产经营、可持续发展与向投资者提供合理回报的原则,制订了《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分红规划》”),并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分红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本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在选择利润分配方式时,相对于股票股利等分配方式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根据公司现金流状况、业务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二)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在实施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派发股票股利。

(三)公司董事会将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四)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董事会未提出年度现金分红预案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未分配现金红利的原因及未用于分配现金红利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五)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六)未来三年内,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每年向股东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未来一年内拟对外投资、收购或购买资产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 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节 关于公开增发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公司采取的措施及承诺

一、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参见“第一节 本次发行方案”之“二、本次公开增发的背景和目的”之“(二)本次公开增发的目的”。

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目前主要从事汽车轮胎的设计、开发、制造与销售,主要产品分为全钢子午线轮胎、半钢子午线轮胎和斜交胎,广泛应用于乘用车、卡客车以及工程机械车辆等。荆门生产基地的建设是落实公司“5+3”国际化战略的重要举措,通过国内智能化生产基地的布局,丰富公司产品结构,扩大业务规模,提高盈利能力,持续发力国内子午线轮胎的配套和替换市场,提升品牌影响力的同时进一步扩大市场占有率。

(二)公司从事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才储备

公司十分重视国际化、复合型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一方面,公司通过积极完善升级技术中心软硬件设施配备,培育和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大力引进各类国际化人才。另一方面,充分发挥高校、研究机构的人才和技术优势,对企业需求的生产、技术、财务、管理、销售人员进行短期培训、继续教育等举措提升人员知识技能,实现人才多元化发展。此外,通过现代化人才梯队建设,增强企业人才队伍的稳定性。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员工16,279人,其中技术人员2,099人,占比12.89%,为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充足的人力资源。

2、技术储备

公司以国家级技术中心为依托,以北京研发中心、北美研发中心为建设基础,相继在烟台、上海、北京、美国、德国设立了研究分院,形成立足山东、覆盖全国、放眼全球的“三位一体”的开放式研发创新体系。同时,公司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认可实验室、山东省重点实验室、山东省工业设计中心、博士后工作站、院士工作站、哈工大一玲珑轮胎研究中心,并组织成立了“蒲公英橡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更好地为企业技术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产品研发方面,公司已研究开发出八百多个规格的半钢子午线轮胎,包括高性能轿车子午线轮胎、冬季轮胎、大规格轻卡胎、矿山专用胎以及各种路况或车辆专用胎等,产品技术档次、规格品种数量位居国内前茅。自主研发的“低断面抗湿滑低噪声超高性能轿车子午线轮胎”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成为国内享有该项荣誉的唯一轮胎产品;“节油轮胎用高性能橡胶纳米复合材料的设计及制备关键技术”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是迄今为止轮胎行业唯一的国家技术发明奖。在欧盟标签法应对上,个别产品达到A级、部分达到B级,整体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智能化升级改造方面,公司引进SAP系统、MES系统、产品PDM、硫化群控、信息集成等信息技术,利用现有系统数据信息,打通轮胎生产过程中各个环节之间的壁垒,实现轮胎全生命周期的质量追溯,以及销售计划、生产计划、采购计划的衔接,推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向智能化、无人化迈进,从而达到“人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资源流”同步的效果。

3、市场储备

目前,公司已为奥迪、大众、通用、福特、雷诺日产、中国一汽、中国重汽、陕西重汽、福田汽车、东风汽车、比亚迪、奇瑞汽车、上汽通用五菱、吉利汽车、长安汽车、厦门金龙等全球60多家主机厂提供配套。同时,公司被多家知名汽车厂商授予各类“优秀供应商称号”。此外,公司在全球设立营销网点30,000多个,市场遍及欧洲、中东、美洲、亚太、非洲等全球各大区域。在国内外设立4,000多家品牌店,不断提升对客户的服务以及玲珑轮胎在当地市场的认知度和影响力。

玲珑轮胎依托产品的高性能和高性价比,以及售后服务的专业性与卓越性,为稳定客户消费群体和提高配套质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尤其是随着世界一线车企资源陆续纳入玲珑轮胎的服务体系,将为推动公司新业务的开展和产品品质的提升注入活力。公司能够消化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

三、本次公开增发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

(一)主要假设和说明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所处行业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公开增发于2020年10月末完成,且公司已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0年初至2020年10月末没有新增转股。假设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上限100,000,000股,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上限200,000.00万元。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1,200,014,046股。上述假设不代表对于本次公开增发实际完成时间和发行股票数量、募集金额的判断,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募集金额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数据的4/3倍,假设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在上年同期的基础上按照0%、10%、20%的业绩增幅测算。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公开增发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2019年度、2020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4、在预测公司本次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未考虑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影响。

5、在预测发行后总股本和计算每股收益时,仅考虑本次公开增发对总股本的影响,未考虑期间可能发生的其他可能产生的股份变动事宜。

6、假设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二)本次公开增发对公司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测算了本次公开增发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元/股

四、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公开增发A股股票完成后,公司的资金实力将大幅增强,净资产和股本规模亦将随之扩大。随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陆续使用,公司的净利润将有所增厚,但募集资金使用带来的效益增长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短期内公司利润实现和股东回报仍主要依赖现有业务。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有较大增长的情况下,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存在一定幅度下降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公开增发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同时,本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五、本次公开增发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考虑到本次股票发行对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保护普通股股东的利益,填补股票发行可能导致的即期回报减少,公司承诺将采取多项措施保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并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二)公司经营面临的主要风险应对措施

目前公司经营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下游行业周期性风险、国际贸易壁垒提升风险,具体应对措施如下:

1、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应对措施

(1)销售价格。公司将根据主要原材料价格的变动情况适时调整产品售价。其中,在配套市场领域,公司与部分整车厂商已建立销售价格随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价格联动机制。(2)产品结构。公司将不断提升产品研发能力,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竞争力和议价能力。(3)原材料采购。公司将持续优化供应商体系,加大供应链管理。同时,公司充分利用生产基地的国际化布局优势,拓宽原材料采购渠道,提升抵御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的能力。

2、下游行业周期性风险应对措施

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通过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改良工艺配方、优化产品结构、开拓新的市场等方式紧跟市场变化并适时降低成本,确保竞争优势,以缓冲下游行业的发展周期带来的风险。同时,公司将继续研究开发新能源汽车市场相关产品,拓展公司产品宽度,优化产品结构,以缓冲传统轮胎产品需求下滑对公司业绩的负面影响。

3、国际贸易壁垒提升风险应对措施

2012年以来,公司已通过前瞻性决策,在泰国建玲珑生产基地,切实有效的规避了世界贸易壁垒对全球销售布局的影响。公司将加快欧洲工厂的建设,继续提高国际竞争力。通过生产基地的国际化布局,一方面,公司消化订单的灵活性和机动性将明显增强;另一方面,全球采购、全球生产、全球销售以及全球物流的产供销现代化体系将高质量推动公司整体产业的统筹协调、科学调配和合理运转。

(三)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本次募投项目将为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市场竞争优势,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根据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本次募投项目正常运营后公司收入规模和盈利能力将相应提高。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本次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推进本次募投项目的完成进度,尽快产生效益回报股东。

(四)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提升盈利能力

公司将根据全球行业发展形势及自身战略,在完成基础配套的基础上,积极研发中高端产品,提升公司产品议价能力,以求尽快满足国际高端汽车公司的需求,进一步完善公司配套体系。同时,在零售方面继续以客户和市场为中心,不断优化产品和销售结构,贴合市场需求进行产品开发,增加各个区域、国家和客户的针对性经销商会议和产品推介会,加强市场管理和服务,提升公司与客户及市场的紧密联系,提升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的消化能力,提高市场占有率,进一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五)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六、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

(一)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要求,就公司本次公开增发A股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为使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如公司未来实施新的股权激励方案,承诺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增发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就确保公司制定的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填补措施能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

“本公司/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增发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关于本次公开增发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融资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分析、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等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0-014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开增发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增发”、“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公开增发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相关主体就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公告如下:

一、本次公开增发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

(一)主要假设和说明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所处行业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公开增发于2020年10月末完成,且公司已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0年初至2020年10月末没有新增转股。假设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上限100,000,000股,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上限200,000.00万元。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1,200,014,046股。上述假设不代表对于本次公开增发实际完成时间和发行股票数量、募集金额的判断,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募集金额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数据的4/3倍,假设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在上年同期的基础上按照0%、10%、20%的业绩增幅测算。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公开增发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2019年度、2020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4、在预测公司本次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未考虑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影响。

5、在预测发行后总股本和计算每股收益时,仅考虑本次公开增发对总股本的影响,未考虑期间可能发生的其他可能产生的股份变动事宜。

6、假设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二)本次公开增发对公司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测算了本次公开增发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元/股

二、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公开增发A股股票完成后,公司的资金实力将大幅增强,净资产和股本规模亦将随之扩大。随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陆续使用,公司的净利润将有所增厚,但募集资金使用带来的效益增长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短期内公司利润实现和股东回报仍主要依赖现有业务。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有较大增长的情况下,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存在一定幅度下降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公开增发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同时,本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三、本次公开增发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考虑到本次股票发行对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保护普通股股东的利益,填补股票发行可能导致的即期回报减少,公司承诺将采取多项措施保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并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二)公司经营面临的主要风险应对措施

目前公司经营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下游行业周期性风险、国际贸易壁垒提升风险,具体应对措施如下:

1、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应对措施

(1)销售价格。公司将根据主要原材料价格的变动情况适时调整产品售价。其中,在配套市场领域,公司与部分整车厂商已建立销售价格随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价格联动机制。(2)产品结构。公司将不断提升产品研发能力,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竞争力和议价能力。(3)原材料采购。公司将持续优化供应商体系,加大供应链管理。同时,公司充分利用生产基地的国际化布局优势,拓宽原材料采购渠道,提升抵御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的能力。

2、下游行业周期性风险应对措施

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通过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改良工艺配方、优化产品结构、开拓新的市场等方式紧跟市场变化并适时降低成本,确保竞争优势,以缓冲下游行业的发展周期带来的风险。同时,公司将继续研究开发新能源汽车市场相关产品,拓展公司产品宽度,优化产品结构,以缓冲传统轮胎产品需求下滑对公司业绩的负面影响。

3、国际贸易壁垒提升风险应对措施

2012年以来,公司已通过前瞻性决策,在泰国建玲珑生产基地,切实有效的规避了世界贸易壁垒对全球销售布局的影响。公司将加快欧洲工厂的建设,继续提高国际竞争力。通过生产基地的国际化布局,一方面,公司消化订单的灵活性和机动性将明显增强;另一方面,全球采购、全球生产、全球销售以及全球物流的产供销现代化体系将高质量推动公司整体产业的统筹协调、科学调配和合理运转。

(三)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本次募投项目将为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市场竞争优势,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根据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本次募投项目正常运营后公司收入规模和盈利能力将相应提高。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本次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推进本次募投项目的完成进度,尽快产生效益回报股东。

(四)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提升盈利能力

公司将根据全球行业发展形势及自身战略,在完成基础配套的基础上,积极研发中高端产品,提升公司产品议价能力,以求尽快满足国际高端汽车公司的需求,进一步完善公司配套体系。同时,在零售方面继续以客户和市场为中心,不断优化产品和销售结构,贴合市场需求进行产品开发,增加各个区域、国家和客户的针对性经销商会议和产品推介会,加强市场管理和服务,提升公司与客户及市场的紧密联系,提升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的消化能力,提高市场占有率,进一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五)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四、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

(一)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的要求,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就公司本次公开增发A股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为使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如公司未来实施新的股权激励方案,承诺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增发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就确保公司制定的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填补措施能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

“本公司/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增发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17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0-015

转债代码:113019 转债简称:玲珑转债

转股代码:191019 转股简称:玲珑转股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8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20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20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共计2,000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00.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后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99,55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3月7日到位,并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8)第0190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9,378.04万元。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9,378.04万元,其中150,000.00万元用于柳州子午线轮胎生产项目(一期续建),另外49,378.04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18年3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以募集资金70,000.00万元对广西玲珑轮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玲珑”)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广西玲珑的注册资本由30,000.00万元增至50,000.00万元,增资股本溢价50,00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公司于2018年3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公司于2018年10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建设的议案》,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80,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中的59,500.00万元提前归还,对广西玲珑进行增资,继续用于柳州子午线轮胎生产项目(一期续建)的建设,剩余20,500.00万元继续补充流动资金。

2019年2月27日,公司将剩余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0,5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9年2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同意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8,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2019年12月31日,因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广西玲珑已将暂时用于补充广西玲珑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1,5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广西玲珑募集资金专户。

2020年2月14日,公司将剩余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47,0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或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至此,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0年2月14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情况如下:

注:广西玲珑轮胎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行原为中信银行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由于银行内部机构间平移账户,现变更为中信银行烟台分行营业部。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共计27,8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存在闲置募集资金20,50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广西玲珑募集资金专户中存在闲置募集资金7,300.00万元暂时补充广西玲珑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公司将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在此期间内,如果因项目建设加速推进需要提前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提前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2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共计27,8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此议案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议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17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0-016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3月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3月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招远市金龙路777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3月4日

至2020年3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2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的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 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 个人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 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4.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等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20年3月3日8点至17点

(三)登记地点:山东省招远市公司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招远市金龙路777号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65406

联系电话:0535-8242726

联系人:孙松涛、赵文磊

收件人:董事会办公室(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其他

出席会议人员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3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