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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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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
暨股份变动公告

2020-02-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877 证券简称:正泰电器 公告编号:临2020-003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

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3日、9月27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实施回购,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3.00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2019年11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

截至2020年2月18日,公司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实施情况

(一)2019年11月18日,公司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首次回购股份数量为69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21%,购买的最高价为23.57元/股、最低价为23.2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6,205,922.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截至2020年2月18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9,794,290股,占公司总股本2,151,239,916股的比例为0.9201%,回购的最高价为28.99元/股,回购的最低价为22.97元/股,回购均价26.5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524,686,645.49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0年2月18日,公司实施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524,686,645.49元(不含交易费用),符合回购方案中拟使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的规定,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三)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包括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等,均符合公司披露的回购方案。

(四)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通知债权人情况

公司于2019年9月28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2),债权人债权申报日期为2019年9月28日至2019年11月11日。

在此申报期内,未出现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情形。

因此公司将按照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依法注销回购股份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控股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完成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根据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公司拟将回购股份的90%用于员工持股计划,5%用于股权激励计划,5%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股份的5%共计989,715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151,239,916股减少至2,150,250,201股。

经公司申请,公司将于2020年2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的股份989,715股,并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本次注销后,公司已回购股份剩余18,804,575股,后续公司将按照回购股份用途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未实施部分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五、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及注销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注:本次回购实施期间,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完成373,484,169股限售股解禁(公告编号:临2019-040)

公司董事会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决定回购股份具体用途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0日

证券代码:601877 证券简称:正泰电器 公告编号:临2020-004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兼副总裁张智寰、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林贻明、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潘洁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自2020年2月20日至2020年8月19日),以自筹资金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增持本公司股份,每人增持数量不低于30万股,不超过60万股;合计增持数量不低于90万股,不超过180万股。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实施增持计划。

●后续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波动以及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等风险。

公司接到董事兼副总裁张智寰、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林贻明、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潘洁的通知,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以自筹资金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增持本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董事兼副总裁张智寰、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林贻明、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潘洁。

2、增持主体已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董事兼副总裁张智寰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101,6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林贻明、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潘洁未持有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公司董事兼副总裁张智寰、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林贻明、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潘洁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每人增持数量不低于30万股,不超过60万股;合计增持数量不低于90万股,不超过180万股。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择机根据本增持计划的增持数量和增持期限实施增持计划。

5、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2020年2月20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增持计划将在公司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后续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波动以及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等风险。

四、其他说明

1、增持主体承诺:实施本次增持计划所购股份在法定期限内不进行减持;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