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2020-02-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20-008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兰西哈三联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西医药”)及北京哈三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联科技”)自2019年7月9日至2020年2月19日期间累计收到的政府补助资金共计25,686,483.68元,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获得的以上政府补助均系现金形式的补助。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补助资金已经全部到账。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上述政府补助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为25,386,483.68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为300,000.00元。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公司收到的上述政府补助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为25,386,483.68元,其中计入其他收益15,036,483.68 元、计入递延收益8,400,000.00元、冲减财务费用1,950,000.00元;公司收到的上述政府补助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为300,000.00元,其中2019年计入其他收益112,500.00元,2019年计入递延收益187,500.00元。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政府补助中预计增加公司2019年度利润总额12,536,334.41元,其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预计12,423,834.41元,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预计112,500.00元;预计增加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4,750,149.27元,其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预计4,562,649.27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预计187,500.00元;其他计入与收益相关的递延收益8,400,000.00元,将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的期间,计入以后各期损益。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上述政府补助最终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将以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或依据文件;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