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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20-02-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0-005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2月14日以电子邮件及其他通讯方式送达了全体董事,会议于2020年2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的董事为牛来保、张经时、端木梓榕、于海涌、周到)。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程宗玉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孙公司向银行申请开具保函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永麒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慈溪市光艺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开具的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履约保函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意见及《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孙公司向银行开具保函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徐建平先生因兼任永麒照明董事长,对该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2、审议《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全体董事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降低公司运营风险,同时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意见及《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意见及《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徐建平先生因兼任永麒照明董事长,对该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程宗玉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凌友娣女士担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意见及《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0年3月10日(周二)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A座18层),以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形式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21日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0-006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2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全体监事,会议于2020年2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的监事为杨伟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艳君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孙公司向银行申请开具保函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永麒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慈溪市光艺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开具的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履约保函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全体监事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降低公司运营风险,同时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3、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2月21日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0-007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孙公司向银行申请开具保函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孙公司向银行申请开具保函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慈溪市光艺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艺照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永麒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麒照明”)的控股子公司。光艺照明因业务发展需要提供履约保函,拟由永麒照明以光艺照明为被担保方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支行申请开具最高限额人民币2,000万元的履约保函,并由永麒照明为该笔履约保函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中保证金比例为保函金额的30%,即金额为600万元。为支持光艺照明经营发展,公司同意永麒照明为该履约保函事项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上述履约保函开具之日起一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及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方

1、公司名称:慈溪市光艺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8年5月24日

3、公司注册地:浙江省慈溪市古塘街道开发大道1277号(香格大厦)1201室

4、法定代表人:鲍利坤

5、注册资本:壹仟玖佰壹拾陆万元整

6、经营范围:照明工程、城市亮化工程设计、施工、维护;照明工程劳务分包(不含劳务派遣);照明风机、LED照明器材及控制系统的批发、零售及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本公司关系:光艺照明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永麒照明承接“慈溪市新城

大道夜景照明工程PPP项目”而设立的项目公司,光艺照明系永麒照明的控股子公司,即为公司的孙公司。光艺照明的出资比例如下:浙江永麒照明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千百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和无锡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出资65%、30%和5%。永麒照明与千百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此前签署了《合作协议书》,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永麒照明享有光艺照明95%的权益。

8、光艺照明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二)担保方

1、公司名称:浙江永麒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0年3月23 日

3、公司注册地:浙江省北仑区梅山保税港区成海路6号1幢1号1601-1室

4、法定代表人:姚勇

5、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

6、经营范围:照明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环境导视规划;照明工程施工、安装及设计;照明技术的研发;环境导视系统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安装;智能化设备、机电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照明灯具、路灯及灯杆、太阳能光伏系统、LED照明器材及控制系统的设计、研发、制造、加工、批发、零售(制造、加工另设分支机构经营);照明器材、音响及智能化设备的批发、零售;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本公司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8、永麒照明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三、保函开立申请书的主要内容

根据永麒照明拟签署的《保函开立申请书》,主要担保条款如下:

担保金额: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担保期限:自履约保函开具之日起一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金:保证金比例为保函金额的30%,金额600万元。

四、公司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审核情况

董事会认为:永麒照明此次以光艺照明为被担保方向银行申请开具保函并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光艺照明正常经营需要,且通过担保运作,能很大程度降低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次担保的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光艺照明的稳健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永麒照明此次以光艺照明为被担保方向银行申请开具保函并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经营需要。此次担保的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53,000万元,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7%。无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2月21日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0-008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同意将《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完善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投保概述

1、投保人: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投保人: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每年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4、保险费金额:每年不超过 30 万元人民币(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5、保险期限:3 年,保险合同每年签署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可能因经营

决策、信息披露等原因面临经营管理风险和法律风险,为其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保障其权益,促进其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发展。本事项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购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21日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0-009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议案》,鉴于本次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简称“本次交易”)历时较长,外部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商谈后,一致认为继续推进无法达到交易预期,为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经审慎考虑,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9年5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徐建平、田翔、徐卫平、姚勇、葛腾驹、孙卫红、杨志玲、张玲群、何振宇合计持有的浙江永麒照明工程有限公司的45%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5名(含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募集配套资金。

相关发行预案披露后,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至少每三十日披露一次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二、本次交易的主要历程

1、2019年5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定向可转债购买资产

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于2019年5月15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

2、停牌期间,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于2019年5月22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定向可转债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

3、2019年5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述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于2019年5月25日披露了《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公告,公司股票于2019年5月27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4、公司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并分别于2019年6月25日、2019年7月25日、2019年8月24日、2019年9月25日、2019年10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本次交易的进展公告

5、2019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推进发行股份及定向可转债购买资产事项及后续工作安排的议案》,公司决定继续推进本次交易。

6、2019年12月25日、2020年1月2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本次交易的进展公告。

7、2020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本次交易事项。

在本次交易的推进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积极组织各方开展相关工作,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终止本次交易的原因

由于本次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历时较长,外部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商谈后,一致认为继续推进无法达到交易预期,为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经审慎考虑,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交易。

四、终止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交易方案尚未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已签署的《购买资产协议》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因本次交易作出的相关承诺等无法达到生效条件,相应终止。本次交易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等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终止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2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交易。同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相关终止协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是基于审慎研究后做出的决定,该事项此前仍处于筹划期,交易双方未就具体交易方案最终达成实质性协议,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等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终止议案时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终止本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六、承诺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承诺在披露终止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等事项的公告之日起的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七、风险提示及其他

公司董事会对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等事项给各位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同时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的各位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21 日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0-010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2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程宗玉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凌友娣女士担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凌友娣女士已于 2008 年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凌友娣女士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凌友娣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26067248

传真:0755-26070372

电子邮箱:minkave@minkave.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A座20层。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2月21日

附:凌友娣女士简历

凌友娣,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曾担任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深圳必康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凌友娣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0-011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0年3月10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3月1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3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 月10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10日9:15 至2020年3月10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4日(周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A座18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具体为:

说明:

1、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2、提案1涉及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公司股东表决时应回避。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参会,应填写参会登记(格式见附件3),邮递或传真至公司证券法务部。

2、登记时间:2020年3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A座20层,名家汇证券法务部。

4、联系方式及其他事项

(1)联系人:曾丽如,联系电话:0755-26067248,传真:0755-26070372,邮箱:minkave@minkave.com

(2)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委托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签到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2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5506”,投票简称为“名家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3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0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3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于2020年3月10日召开的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公司承担。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多打或不打视为弃权。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

3、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股东大会上提出的任何其他事项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者放弃投票。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全国统一信用代码:

所持本公司股票性质: 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期限:本授权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说明:

1、 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 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0年3月9日17:00之前以电子邮件、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 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