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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2-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0-009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2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2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肖铿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会议所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了逐项核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和资格,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行”)。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三十五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发行对象数量有最新的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在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后,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其中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的发行底价。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有新的规定,公司将在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后,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85,200,000?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0%。??

若公司在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Q1=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Q1为调整后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

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6.限售期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就本次发行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以下简称“限售期”)不进行转让。

若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有新的规定,公司将在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后,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7.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8,930.69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经营状况和业务规划,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行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对前期投入部分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投入的资金总额,公司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9.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10.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议案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同意《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并准予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同意公司于2020年3月6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逐项审议)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5)发行数量

(6)限售期

(7)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8)上市地点

(9)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10)决议的有效期

3、《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7、《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的议案》

8、《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0-010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2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2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柳愈召集和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了逐项核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和资格,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行”)。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三十五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发行对象数量有最新的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在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后,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其中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的发行底价。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有新的规定,公司将在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后,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85,200,000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0%。

若公司在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Q1=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Q1为调整后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

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6.限售期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就本次发行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以下简称“限售期”)不进行转让。

若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有新的规定,公司将在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后,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7.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8,930.69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经营状况和业务规划,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行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对前期投入部分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投入的资金总额,公司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9.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10.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议案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同意《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并准予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2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0-011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2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现就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0年3月6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3月6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3月6日一2020年3月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6日上午9:15至2020年3月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会议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2月28日(周五)。

7、出席对象:

(1)2020年2月28日(周五)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新田社区正中工业园七栋二楼公司研发大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审议事项具体如下: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内容需逐项审议;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2.05发行数量

2.06限售期

2.07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2.08上市地点

2.09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10决议的有效期

3、《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7、《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的议案》

8、《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1、2、3均已经2020年2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4、5、6、7、8、9均已经2020年1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1至议案8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电子邮件登记请发送电子邮件后电话确认。

(4)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3月2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新田社区正中工业园七栋可立克公司证券部

来信请寄: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新田社区正中工业园七栋可立克公司证券部,陈辉燕收,联系电话:0755-29918075,邮编:518103(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联系人:伍春霞女士 陈辉燕女士

电话:0755-29918075

电子邮箱:invest@clickele.com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请于召开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以便验证入场。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二: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0日

附件一: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82;投票简称:“可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3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3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作为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20年3月6日召开的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打印或复印本委托书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需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0 -012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文件

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0年1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规,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等事项进行了修订。2020年2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修订相关的议案,并公告了《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等。相关文件的主要修订事项如下: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