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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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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7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三)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表8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 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5)EBITDA利息保障倍数=EBITDA/(资本化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6)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7)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四)管理层简明财务分析

公司管理层结合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合并财务报表,对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现金流量、盈利能力以及业务发展战略进行了如下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期末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表9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期末主要资产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近年来公司资产规模呈逐年较快增长态势,公司近三年及一期末资产总额分别为24,990,332.88万元、37,586,471.39万元、40,971,183.41万元和44,533,408.33万元。公司近三年及一期末流动资产分别为22,356,117.31万元、34,848,628.42万元、36,796,037.22万元和40,236,891.99万元,占比分别为89.46%、92.72%、89.81%及90.35%,与近年来公司资产规模相匹配,整体呈逐年攀升趋势。公司近三年及一期非流动资产分别为2,634,215.57万元、2,737,842.97万元、4,175,146.19万元和4,296,516.33万元,占比分别为10.54%、7.28%、10.19%和9.65%,公司非流动资产也随着资产规模的增长呈整体增长为正常趋势。

2、负债结构分析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期末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表10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期末主要负债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随着公司资产规模的持续增长,公司负债总额也呈持续增长趋势。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21,187,162.35万元、30,483,216.05万元、35,499,590.12万元和37,827,838.44万元。公司流动负债分别15,969,925.12万元、22,806,368.90万元、24,259,483.10万元和25,276,681.39万元;在总负债中的占比分别为75.38%、74.82%、68.34%和66.82%。2018年末,流动负债主要为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四者之和占流动负债合计80%以上。非流动负债主要为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两者之和占非流动负债合计90%以上。

3、现金流量分析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表11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近三年及一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76,306.42万元、-1,622,772.90万元、-742,781.24万元和-3,955,410.59万元。2017年经营性现金流净额较2016年减少239.91亿元,主要系支付的工程款、职工薪酬、预交税金等经营性现金流出增加所致。2018年末,公司经营性净现金-74.28亿元,相较于2017年同期经营性净现金流-162.27亿元来看,主要原因系公司经营性支出减少导致。2019年1-9月,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395.54亿元,主要系发行人2019年前三季度建安成本、拍地支出及税费支出增加所致。

目前公司现金流状况能够满足现有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资本运作较为顺畅,偿债能力较强。

4、偿债能力分析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偿债能力指标见下表:

表12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偿债能力指标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维持在正常水平,截至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及2019年9月末,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84.78%、81.10%、86.65%及84.94%,公司的实际资产负债率处于相对合理水平,资产流动性良好,不存在偿债能力风险及财务风险。

5、盈利能力分析

表13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利润分析表

单位:万元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产业发展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理、综合服务、物业管理服务、房地产开发及其他,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5,382,058.75万元、5,963,542.03万元、8,379,859.02万元和6,431,847.25万元。营业收入增加主要是因为产业新城及房地产收入增加。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利润总额分别为897,551.78万元、1,279,908.03万元、1,743,070.18万元和1,404,158.18万元,公司通过“产业新城模式”的独特盈利模式实现了较高的营业利润率,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营业利润率分别为16.38%、21.59%、21.33%和22.18%。上述期间公司实现净利润616,811.83万元、880,657.10万元、1,180,274.60万元和988,780.42万元,2016年较2015年增加23.68%,2017年较2016年增加42.78%,2018年较2018年增加34.02%。利润增长主要原因是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非环京区域园区逐渐成熟,开始结转收入,总体盈利能力较强。

四、本次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运用将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促进公司稳步健康发展。

五、其他重要事项

1、担保情况

对公司合并范围外的对外担保: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存在对外担保总额为9.06亿元,均为对合营及联营公司担保。

2、重大未决诉讼及仲裁情况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无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2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20-019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苏州火炬创新创业孵化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火炬”)

● 担保金额:4,000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是

●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1,347.62亿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 本次担保已经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夏幸福”)第六届董事会第八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苏州火炬为本公司合营企业,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列举的关联关系情形,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担保概述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参股公司苏州火炬拟向江苏银行苏州新区支行申请融资4,000万元,用于补充苏州火炬日常经营性现金流。公司为苏州火炬本次融资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为苏州火炬上述债务本金、利息等,保证期间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满三年之日止。苏州火炬以权利质押的方式为前述担保向华夏幸福提供反担保,质押权利为苏州火炬对“博济·五星智造园”、“博济·J6软件创意园”、“博济·俊杰汇谷”及“博济·上海智汇园”享有的租金收益权。同时,苏州火炬股东苏州新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按照其持股比例33.76%,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公司实施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火炬创新创业孵化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12月20日

注册地址:苏州高新区泰山路2号

法定代表人:严伟虎

注册资本:1,214.2857万元

经营范围:为科技创业企业孵化提供策划、咨询、招商、市场推广及管理服务,提供研发、生产、经营用场地、通讯、网络、办公设施;物业管理;建筑工程维修、建筑工程安装。销售:日用百货;

股东情况:苏州新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33.76%股权,公司持有苏州火炬51%股权,孙兰兰持有3.71%股权、舒鼎秀持有3.71%股权、卢海燕持有2.88%股权、季凤持有2.47%股权、殷玉明持有2.47%股权;

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9月30日,苏州火炬总资产为696,297,814.49元,净资产为221,313,900.91元,2019年1-9月营业收入为255,175,545.13元,净利润为10,993,808.18元;

苏州火炬设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公司委派2名,苏州新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2名,公司、苏州新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委派1名独立董事,公司、苏州新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控制苏州火炬,苏州火炬经营、品牌保持相对独立性与自主权,苏州火炬为公司合营企业,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苏州火炬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为苏州火炬上述债务本金、利息等,保证期间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满三年之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一)苏州火炬为公司参股公司,主要从事为科技创业企业孵化提供策划、咨询、招商、市场推广及管理服务。本次借款系为推动其相关业务的发展,公司董事会结合其经营状况、资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认为苏州火炬具备相应还款能力,且苏州火炬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风险可控。

(二)公司持有苏州火炬51%股权,公司为苏州火炬提供担保使得其融资可顺利完成,有助于保证其相关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可分享对苏州火炬的投资收益。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347.62亿元,其中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338.9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37.76亿元的305.86%,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8.6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37.76亿元的1.99%,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十三次会议决议》;

2、苏州火炬营业执照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2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20-020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1.86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及存放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89号)核准,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309,187,279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2.6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9,999,996.56元,扣除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承销费和保荐费74,666,666.64元后的募集资金6,925,333,329.92元已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18日汇入公司三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其中:

单位:元

注:含部分发行费用。

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06,259,187.2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93,740,809.32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6)第103002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公司下属使用募集资金子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人中信证券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前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

公司于2016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截至2017年3月27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共计35亿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17年3月2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8年1月3日,公司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8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18年1月1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18年12月19日,公司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8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18年12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19年12月20日,公司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9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根据公司2015年2月13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15年3月4日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2015年5月2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固安孔雀城剑桥郡7期项目、固安孔雀湖瞰湖苑项目、固安雀翎公馆项目、固安孔雀城英国宫2.7期项目、大厂潮白河邵府新民居项目、大厂潮白河孔雀城颐景园项目、大厂潮白河孔雀城雅宸园项目、大厂潮白河孔雀城雅琴园项目以及偿还银行贷款。

截至2017年11月30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公司于2017年12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并于2018年1月3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中的固安孔雀城剑桥郡7期项目、固安孔雀湖瞰湖苑项目、固安雀翎公馆项目、固安孔雀城英国宫2.7期项目和大厂潮白河邵府新民居项目变更为为嘉善孔雀城7-9期项目、来安孔雀城1期项目、南浔孔雀城水墨盛景项目、北戴河孔雀城幸福社区1期项目、武陟孔雀城1.2期项目、舒城孔雀城1.1期项目、嘉善孔雀城翰邻悦府项目、嘉善孔雀城翰峰悦府项目、嘉善孔雀城翰秀悦府项目、嘉善孔雀城半岛悦府项目。

变更完成后的全部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3、截至2020年1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632,532.07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60,456.31万元,其中专用账户存款累计利息净收入(扣除手续费)3,614.31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通过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方式,减少公司短期融资,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8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将严格遵循相关规定要求,规范使用本次借出的闲置募集资金,该部分资金将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期限届满时,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若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增加投资时,公司会及时将使用的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同时,公司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时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短期融资,节省公司财务费用支出,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86亿元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86亿元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也不存在重大影响。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600340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公告编号:2020-021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3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3月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中路18号北广电子集团南楼3层华夏幸福大学孔雀城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3月9日

至2020年3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时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0年3月3日(星期二) 上午9:00一11:30、下午14:00一16:30。

(二)登记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霞光里18号佳程广场A座7层。

(三)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能证明法人股东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0年3月3日下午16:30)。

六、其他事项

(一)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霞光里18号佳程广场A座7层

联 系 人:林成红

电 话:010-56982988

传 真:010-56982989

邮 编:100027

(二)其他: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3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