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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2020-0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43 900924 证券简称:上工申贝 上工B股 公告编号:2020-008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的条件下,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数量下限为500万股,上限为1,000万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19年8月29日至2020年8月28日),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公司后续的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7日在《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实施情况

2019年9月17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19年9月18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2019-057号公告。

截至2020年2月19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5,752,8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成交最低价6.38元/股,成交最高价8.30元/股,回购均价7.65元/股,使用资金总额44,002,527.88元(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股份数量已达到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数量的下限,本次回购方案已经实施完毕。

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内容。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二、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股份变动表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5,752,878股,按照公司目前股本结构计算,本次回购股份将带来的变动情况如下:

四、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暂时存放于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将用于公司后续的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