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享受从事污染防治的
第三方企业
所得税优惠的公告

2020-0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0-016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享受从事污染防治的

第三方企业

所得税优惠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60号),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湘潭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湘潭鹤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符合相关规定,均可享受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优惠,即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0年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0-017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2019年度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注:以上数据根据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较2018年下降22.89%,主要影响因素为财务费用同比增长,主要系公司借款总额增加导致贷款利息增加和子公司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高性能锰酸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转固后贷款利息由资本化转为费用化。

(二)报告期内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下降21.16%,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0.60%,主要系2018年母公司所得税税率调整导致递延所得税费用增加。同时,全资子公司湘潭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保部公告2019年第60号)2019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因公司在报告期内实施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其中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导致报告期末股本、基本每股收益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变动幅度较大。

(四)2019年度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79.62万元。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披露前,根据相关规定未对2019年度经营业绩进行预计披露。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0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