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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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2-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0-016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2月7日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10),并于2020年2月20日披露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会议于2020 年 2 月 24 日(星期一)下午 14:30开始,在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市场东路73号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缪汉根先生主持。

(2)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2月24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2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3,232,746,16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0.235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093,155,19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6.771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39,590,97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64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41,548,17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13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957,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48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39,590,97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646%。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张祥建先生因疫情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市金杜(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议案的表决结果:

1、《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等额选举。

表决结果: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2、《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等额选举。

表决结果: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3、《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等额选举。

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任期情况

1、经本次股东大会投票选举,缪汉根先生、计高雄先生、邱海荣先生、罗玉坤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万解秋先生、张祥建先生、张颂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7位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三年,即2020年2月24日至2023年2月23日。

2、经本次股东大会投票选举,李维先生、冯琴女士、陈建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上述3位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倪根元先生、庞泉方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三年,即2020年2月24日至2023年2月23日。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苏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复安、林宇飞;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苏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2月25日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0-017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八届监事会

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4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倪根元先生、庞泉方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见附件),与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3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与第八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2月25日

附件: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

倪根元,男,1968年11月出生,汉族,江苏吴江人,国籍中国,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自动控制系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

1991年10月至今任职于公司盛泽热电厂,2006年5月一2013年8月历任经营管理部长、总工程师、厂长助理,2013年8月一2014年1月任副厂长,2014年1月至今任厂长,2014年3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

庞泉方,女,1976年12月出生,汉族,江苏吴江人,国籍中国,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

2015年4月一2017年2月任江苏虹港石化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7年2月一2018年10月任江苏国望高科纤维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8年10月一2019年8月任江苏国望高科纤维有限公司内审员,2019年9月至今任公司审计监察部副总经理,2020年2月起任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人,2019年3月至今任公司职工监事。

特别说明:

1、上述2位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2、上述2位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任何亲属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属于《“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截至公告日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0-018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2月18日以专人送出、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2月24日下午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1人),独立董事张祥建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其他董事均以现场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缪汉根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选举缪汉根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选举计高雄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缪汉根先生、计高雄先生、张祥建先生、罗玉坤先生4人组成,董事长缪汉根先生任主任委员;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张颂勋先生、万解秋先生、张祥建先生、邱海荣先生4人组成,独立董事张颂勋先生任主任委员;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万解秋先生、张颂勋先生、缪汉根先生3人组成,独立董事万解秋先生任主任委员;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张祥建先生、张颂勋先生、万解秋先生3人组成,独立董事张祥建先生任主任委员。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缪汉根先生兼任公司总经理(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计高雄先生兼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孙怡虹女士、马小勇先生、王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王俊先生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秘书王俊先生的联系方式:电话:0512-63573866;传真:0512-63552272;邮箱:jun.wang@jsessh.com;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市场东路73号;邮编:215228。

8、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邱海荣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9、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范佳健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证券事务代表范佳健先生的联系方式:电话:0512-63573480;传真:0512-63552272;邮箱:tzzgx@jsessh.com;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市场东路73号;邮编:215228。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庞泉方女士为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人(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2月25日

附件:

个人简历

缪汉根,男,1965年8月出生,汉族,江苏吴江人,国籍中国,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大专学历。

1984年7月一1992年5月历任吴江市盛虹丝织厂技术员、副厂长、厂长,1992年5月一1996年6月任盛虹印染厂厂长,1997年6月至今任盛虹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2年12月至今任江苏盛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缪汉根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目前兼任其实际控制的企业董事长等职务,同时兼任吴江商会置业有限公司董事、江苏新视界先进功能纤维创新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

计高雄,男,1972年11月出生,汉族,江苏吴江人,国籍中国,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历。

2009年5月一2009年12月任吴江市盛泽镇招商中心副主任,2010年1月一2010年10月任中国东方丝绸市场服务业发展局局长,2010年11月一2011年3月任公司总经理,2011年3月一2018年9月任公司董事长,2014年3月一2018年9月任公司总经理,2018年9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

邱海荣,男,1978年9月出生,汉族,江苏吴江人,国籍中国,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

2001年7月一2003年6月任永丰余纸业(昆山)有限公司会计,2003年7月一2011年2月历任虹光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苏州公司财务主管,2011年3月一2014年4月历任江苏盛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本会计、江苏中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14年5月一2018年7月任盛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集团财务数据管理部主管,2018年8月起任职于本公司,2018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

孙怡虹,女,1966年10月出生,汉族,江苏吴江人,国籍中国,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财会专业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

2008年1月一2018年9月任公司财务负责人,2008年8月一2010年10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0年1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目前兼任天骄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马小勇,男,1974年3月出生,汉族,湖南隆回人,国籍中国,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致公党员,统计学专业本科学历,管理学硕士,统计师、金融理财师(AFP)。

2007年7月一2009年8月任苏州珠宝首饰国际交易中心营运总监,2009年9月一2013年3月任职于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南京公司筹备组,2013年4月起任职于本公司,分管投资管理,2013年10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王俊,男,1971年12月出生,汉族,江苏高邮人,国籍中国,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经济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具有律师资格。

1993年8月一2002年8月任职于浙江科技学院,讲师职称,2002年8月一2016年5月任职于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综合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2016年5月一2019年10月任职于浙江宝利德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副总裁、常务副总裁,2019年11月起任职于本公司,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05年6月取得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范佳健,男,1989年4月出生,汉族,江苏吴江人,国籍中国,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程管理专业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

2011年9月一2012年1月任吴江丝绸房地产有限公司工程部科员,2012年2月起任职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2013年4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2年10月取得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庞泉方,女,1976年12月出生,汉族,江苏吴江人,国籍中国,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

2015年4月一2017年2月任江苏虹港石化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7年2月一2018年10月任江苏国望高科纤维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8年10月一2019年8月任江苏国望高科纤维有限公司内审员,2019年9月至今任公司审计监察部副总经理,2020年2月起任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人,2019年3月至今任公司职工监事。

特别说明:

1、缪汉根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江苏盛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天骄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参股子公司),为江苏吴江丝绸集团有限公司(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控股子公司。除以上已披露的任职情况外,上述人员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2、本次聘任的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规定的要求。

3、上述人员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任何亲属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属于《“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截至公告日均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0-019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2月18日以专人送出、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2月24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参会监事5人,实际参会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倪根元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选举倪根元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监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