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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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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2-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0-08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2月21日以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0年2月25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邓冠彪先生主持。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情况,并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

另外,公司于2019年9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定向增发方式向46名激励对象授予279.17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手续已于2019年10月25日办理完成,上市日期为2019年10月30日。公司注册资本由130,609.9573万元增加至130,889.1273万元,投资总额由130,609.9573万元增加至130,889.1273万元,总股本由130,609.9573万股增加至130,889.1273万股。

公司拟对章程相应条款做出修订并重新制定章程,具体修订对比如下: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对外捐赠行为,合理有效开展公司对外捐赠行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特修订《对外捐赠管理制度》,具体修订对比如下:

■■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请召开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同意定于2020年3月13日召开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0-09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2月14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2020年2月25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海元先生主持。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2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0-10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2月25日,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 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 一一收入》的有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作为境内上市企业,将自2020 年1 月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修订后的收入准则将现行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19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有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有利于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 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19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0-11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3月13日(星期五),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36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加视频方式召开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20年3月13日(星期五)下午2: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13日上午9:15-下午3: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视频参会、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10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3月10日下午3: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36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并且,该议案为特别议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3 以上股东表决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传真或发送邮件等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为2020年3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36号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60-87883333

传真号码:0760-87885677

工作邮箱:dsh@zhongshungroup.com

联系人:曹卉、王云霞

通讯地址: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36号

邮政编码:528401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若有其它事宜,另行通知。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511;投票简称:中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3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一11:30和下午1:00 一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填表说明:请在 “同意”、“反对”、“弃权”中填“√”,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不选或多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三:

回执

截至2020年3月10日,我单位(个人)持有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20年3月11日前将回执传回公司。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