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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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公告

2020-02-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ST尤夫 公告编号:2020-019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相关诉讼文件,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基本情况

受理法院:深圳市福田人民法院;案号:(2019)粤 0304 民初29777 号;案由:民间借贷纠纷;诉讼阶段:尚未开庭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深圳海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一)、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

有限公司(被告二)、颜静刚(被告三)

2、诉讼起因

原告主张:原告与被告各方于2017年12月签订了相关《借款合同》,原告为出借人,被告一为借款人,被告二、三为保证人,借款金额为人民币2,200万元,原告按约发放了相应借款。

上述借款到期后,被告各方未能依约按期支付借款利息,亦无正式书面反馈。为此,原告深圳市福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一向原告归还借款本金人民币2200万元;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利息;

(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违约金合计人民币220万元;

(4)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一向原告赔偿其经济损失人民币59万元(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等);

(5)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二、被告三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6)判令上述被告承担本案的财产保全费、诉讼费用。

二、公司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在取得其他诉讼、仲裁相关文件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上述案件尚未正式开庭审理,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1、公司已多次在定期报告、临时公告中披露上述或有借款债务的相关情况,经公司内部核查,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从未审议过上述借款事项,公司也未与深圳海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有过资金或业务往来。

2、公司于2018年11月24日发布了《关于签署债权债务重组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72),上海垚阔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通过债权债务重组的方式受让并豁免有关或有债务,根据《债权债务重组协议》第2.10条,对于新出现的《债权债务重组协议》中未明确列示的或有负债,亦采用上述同样的处理方式。上述或有借款债务未在《债权债务重组协议》中明确列示,如最终确定需要公司承担责任,上海垚阔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将按照《债权债务重组协议》的约定受让并豁免上述或有债务。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仲裁案件共57起,涉及金额合计312,058.75万元。其中28起,原告、申请人已撤回起诉、仲裁请求,涉及金额146,517.78万元;3起已调解,涉及金额17,086.84万元;7起已产生最终判决结果,涉及金额15,241.09万元。

五、备查文件

《深圳市福田人民法院传票》(2019)粤 0304 民初29777 号等相关材料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