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2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0-02-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0-005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 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目前公司研发的可用于超级电容的隔膜纸基制品处于样品开发和试制阶段,该产品未来对公司收入规模及利润的影响尚不明确;公司应用于折叠屏手机的航天级高分子柔性屏膜材料正在研发阶段,研发难度较大,该产品最终能否研发成功并形成批量生产尚不明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在2020年2月21日、2020年2月24日和2020年2月2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的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营业务仍为面向轨道交通、汽车、风力发电、特种装备等领域的高分子材料的研究及工程化推广应用。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中车集团公司征询及确认,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情况

根据公司近期关注到的市场上有关传闻,经公司自查后,现说明如下:

1、公司2017 年 8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高性能芳纶材料及制品产业化项目的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株洲时代华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新建年产3200 吨芳纶材料及制品、电容隔膜材料及水处理基材生产基地。其中可应用于超级电容的隔膜纸基制品目前正处于样品开发和试制阶段,暂时没有投入市场应用。

2、公司参股子公司株洲时代华鑫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华鑫)应用于折叠屏手机的航天级高分子柔性屏膜材料目前正处于研发阶段,暂时没有投入市场应用。公司已于2019年12月19日完成出售时代华鑫65%股权,时代华鑫作为公司的参股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情况

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风险提示

(一)目前公司研发的可用于超级电容的隔膜纸基制品处于样品开发和试制阶段,该产品未来对公司收入规模及利润的影响尚不明确;公司应用于折叠屏手机的航天级高分子柔性屏膜材料正在研发阶段,研发难度较大,该产品最终能否研发成功并形成批量生产尚不明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2018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69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0,367万元;公司于2020年1月23日披露了公司《2019年度业绩预盈公告》,2019年度公司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4,000万元至6,0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70,000万元到-65,000万元。

(三)公司于披露《2019年度业绩预盈公告》当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盈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156号),因问询函所涉及的财务数据需经审慎核实并履行审计程序后由会计师事务所发表意见,公司暂未完成对问询函的回复。公司已于2020年2月7日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业绩预盈相关事项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3)。

(四)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是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及网站,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