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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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0-02-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融钰集团 公告编号:2020-009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2月25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2月2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尹宏伟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名。此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过审议同意聘任李佳瑞先生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负责公司审计部的全面工作,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对李佳瑞先生担任审计部负责人的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聘任李佳瑞先生为审计部负责人。

李佳瑞先生简历如下:

李佳瑞,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12年8月至2014年3月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北京)金融机构服务部高级审计员,2015年6月至2019年4月历任华中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业务董事、企业投行部副总经理,2019年4月至今任公司战略投资部副总监。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李佳瑞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持有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审计负责人的情形。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2月26日公告。

二、备查文件

1、《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