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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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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0-007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2月26日在公司一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2月22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明景谷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完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具体经办人办理《公司章程》修订备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0年2月)与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山东圣世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收购山东圣世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事项,有助于进一步加强公司智能装备技术优势和生产领域资源的深度融合,延伸公司产业链布局,实现资源整合和业务协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产业整合能力和综合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审计机构具有相关资格证书与从事相关工作的专业资质,该等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与评估报告符合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交易价格参考审计、评估结果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该事项程序合法合规,充分考虑了山东圣世达的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同意公司本次关于收购山东圣世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事项,并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代表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购山东圣世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3、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变更和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对“工业炸药用一体化复合油相材料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及总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以及变更“民用爆破器材产品智能装备制造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互联网综合服务运营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用途,将前述募投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支付收购山东圣世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99.8131%股权的部分现金对价,差额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募投项目进展等因素做出的决定,有利于避免募集资金闲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和结项的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变更和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以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变更和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南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发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7.4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额度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银行审批的授信期限终止为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定于2020年3月13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13)。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变更和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0-008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2月26日在公司一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2月2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多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变更和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对“工业炸药用一体化复合油相材料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及总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以及变更“民用爆破器材产品智能装备制造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互联网综合服务运营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用途,将前述募投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支付收购山东圣世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99.8131%股权的部分现金对价,差额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募投项目进展等因素做出的决定,有利于避免募集资金闲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和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变更和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0-009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实施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8]29号)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本次修订章程事宜尚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变更内容以工商核准变更登记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0年2月)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0-010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山东圣世达化工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智能装备技术优势和生产领域资源的深度融合,促进公司产业链的有效延伸,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于2020年2月26日与山东圣世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圣世达”或“目标公司”)股东淄博圣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圣世投资”)和淄博圣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圣利投资”)(以下圣世投资、圣利投资合称“乙方”)及目标公司管理层梁金刚、隋湘滨、郑险光、葛福朋、白云峰、管延义、刘锦华、杨昌德签署了《关于山东圣世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或“本协议”),公司拟通过现金方式以人民币16,968.2270万元购买乙方合计持有的山东圣世达99.8131%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山东圣世达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公司于2020年2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山东圣世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本次收购事项,并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代表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收购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和部分募集资金及利息作为本次股权收购的资金来源。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尚待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变更和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公司本次收购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圣世投资

企业名称:淄博圣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4MA3R26RB6T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梁金刚

成立日期:2019年11月25日

住所: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博山镇井峪村北600米

认缴出资额:1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企业咨询管理(以上业务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2月26日,圣世投资的出资结构如下:

(二)圣利投资

企业名称:淄博圣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4MA3R26UH46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梁金刚

成立日期:2019年11月25日

住所: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博山镇井峪村北600米

认缴出资额:1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企业咨询管理(以上业务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2月26日,圣利投资的出资结构如下:

(三)关联关系说明

上述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山东圣世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4864114291W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梁金刚

成立时间:2000年03月13日

住所:淄博博山区南博山镇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塑料导爆管、电子雷管、水胶炸药、乳化炸药(胶状)、工业电雷管、导爆管雷管生产、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硝酸甲胺、甲醇、纯苯、苯胺、粗苯、石油苯、硝酸铵、硝酸(含硝酸〈70%)销售(禁止储存)(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普通货运;铁丝、塑料制品、煤矿机械设备加工、销售;煤矿机械设备维修;计算机软、硬件开发;电视监控、防盗报警系统设计、施工;防盗报警器材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要取得许可证后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山东圣世达前身为淄博矿务局五二五厂,始建于1970年,2008年改制为员工持股的民营企业并由管理层受托持股,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先后被评为市级工程技术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市创新发展500强企业。山东圣世达现拥有生产许可能力为乳化炸药(胶状)10000吨、水胶炸药8000吨、导爆管雷管2000万发、电雷管1950万发、电子雷管250万发和塑料导爆管2000万米。生产的主导产品有乳化炸药、水胶炸药、工业电雷管、导爆管雷管、电子雷管和塑料导爆管六大系列30多个规格的民爆产品,可以满足矿山开采、隧道开挖、城市拆除爆破等绝大多数爆破作业环境的需要,现已形成了研发、生产、销售、运输、爆破服务等一条龙的经营运作模式。

(二)目标公司股权结构

截至2020年2月26日,山东圣世达的股权结构如下:

标的资产不存在股权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被采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的情形。本次交易已获得标的资产的实际出资员工股东确认同意,本次交易完成后,山东圣世达的股权结构将变更为:

(三)目标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按合并报表口径)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数据已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XYZH/2019SZA20383号”《山东圣世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1-9月审计报告》。

(四)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根据公司委托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鹏信资评报字[2019]第S116号”《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所涉及的山东圣世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以2019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山东圣世达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5,509.29万元,评估值为16,999.91万元,评估增值为1,490.61万元,增值率9.61%。以上述评估值为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收购山东圣世达99.8131%股权的最终交易对价为16,968.2270万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方

甲方: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目标公司股东(乙方一:淄博圣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乙方二:淄博圣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丙方:目标公司管理层(梁金刚、隋湘滨、郑险光、葛福朋、白云峰、管延义、刘锦华、杨昌德)

(二)交易标的及交易价格

本协议项下标的资产为乙方合计持有的目标公司99.8131%股权(对应目标公司1,996.2625万元出资额)。

2.1根据《评估报告》,目标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16,999.91万元,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为16,968.2270万元。

2.2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以现金支付标的资产交易对价合计16,968.2270万元。其中,乙方各方出让的目标公司出资额、股权比例以及获取的现金对价如下:

2.3 本次交易完成后,甲方将持有目标公司99.8131%股权,目标公司将成为甲方控股子公司,纳入甲方合并报表范围。

(三)交易对价的支付及使用安排

3.1甲、乙双方同意,交易对价总体分三期支付:

第一期:甲方应于本协议生效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支付3,618.0287万元、向乙方二支付4,017.6735万元,合计7,635.7022万元;

第二期:甲方应于交割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支付3,948.2045万元、向乙方二支付4,384.3204万元,合计8,332.5249万元;

第三期:剩余1,000万元交易对价将按照业绩承诺期首年度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三年期定期存款(整存整取)基准利率计算利息以及本协议的约定视业绩承诺完成情况支付。

3.2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应将第一期、第二期交易对价支付至共管账户,共管账户内资金的解付、划付的具体条款和条件按照共管账户的资金监管协议约定执行。

(四)本次交易的实施

4.1乙方承诺,乙方一、乙方二将在甲方向共管账户支付第一期交易对价后的7日内完成标的资产交割,并确保目标公司按照甲方受让标的资产情况将甲方记载于目标公司股东名册。甲方应相应修改目标公司章程并改选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后的董事会成员为3名,甲方享有所有董事(含董事长)提名权,丙方有权向甲方推荐1名董事候选人,经甲方认可后提名该人士为目标公司董事,经目标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改选后目标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名,甲方享有提名权,经目标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

4.2乙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妥善办理标的资产过户至甲方名下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修改目标公司的章程、将甲方记载于目标公司股东名册等,协助目标公司办理本次交易所涉工商变更手续等。

(五)过渡期安排

5.1甲、乙双方同意,目标公司于交易基准日之前的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分配(目标公司在交易基准日前已分配的利润除外),在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后由甲方与目标公司其他股东按照持股比例享有。

5.2交易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若因该期间收益或其他原因导致目标公司净资产值增加的,则目标公司该等增加的净资产由甲方与目标公司其他股东按照持股比例享有;若因该期间亏损或其他原因导致目标公司净资产值减少的,则目标公司该等减少的净资产由乙方各方按本次交易前其各自对目标公司的持股比例承担并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向甲方补足。丙方对乙方各方的前述补足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5.3过渡期内,乙方、丙方将尽其应尽的职责在其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根据以往惯常的方式经营、管理、使用和维护目标公司的资产及相关业务,并作出商业上合理的努力以保证目标公司所有资产、业务的良好运作。

(六)业绩承诺及业绩补偿

6.1甲、乙双方同意,2020年度至2022年度为目标公司业绩承诺期,乙方承诺目标公司2020年、2021年、2022年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额分别不低于1,300万元、1,600万元、1,900万元。前述业绩指标用于计算甲方是否须支付剩余1,000万元的交易对价以及乙方是否须承担业绩补偿责任。

甲、乙双方同意,本次交易完成后,每年度由甲方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同时为甲方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出具目标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分别对目标公司业绩承诺期内各年度对应的实际净利润数额进行审计确认,目标公司财务报告编制所依据的会计政策应维持连续性和甲方会计政策的一致性,且符合法定会计准则及上市公司监管要求。

各方同意,剩余1,000万元交易对价的支付安排如下:

1)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如目标公司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际净利润数额达到或超过累计承诺净利润数额4,800万元(含4,800万元),甲方应在2022年度目标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具体收款账户以届时乙方确认的账户为准)支付交易对价1,000万元以及按照业绩承诺期首年度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三年期定期存款(整存整取)基准利率计算的相应利息。

若目标公司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际净利润数额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数额4,800万元(不含4,800万元),则乙方各方应当对甲方进行补偿。

甲方有权在应支付交易对价扣除乙方各方应向甲方支付的业绩承诺补偿金额;经扣除后,如有剩余款项,则甲方应在目标公司2022年的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具体收款账户以届时乙方确认的账户为准)支付剩余交易对价款项;如不足的,则乙方各方还应在目标公司2022年的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3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向甲方补足,丙方对乙方前述补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七)协议的生效、变更及终止

7.1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7.2协议变更

1)本协议的变更或修改应经协议各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

2)本协议的变更和修改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未经其他各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转让、转移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第三方。

7.3本协议可经各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终止。

7.4一方根本违反本协议导致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并且在收到对方要求改正该违约行为的通知后30日内仍未予以补救或纠正,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守约方行使解除协议的权利,不影响守约方追究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成为科研生产爆破服务一体化大型企业集团的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公司智能装备技术优势和生产领域资源的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协同效应,优化公司产业布局,促进公司产业链的有效延伸,有利于提高公司的产业整合能力和综合盈利能力,进一步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

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各方就战略规划、客户资源、供应资源、商业模式开发、经营管理等方面发挥协同效应,共同配合,互相协商,互相支持,以提升上市公司的整体竞争力,提高公司的整体盈利水平。

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六、风险提示

1、收购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山东圣世达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上市公司可能在细分业务、运营模式、企业文化等方面存在差异性,能否有效地对山东圣世达进行整合,实现预期的协同效应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为此,公司将积极采取相关措施,在管理团队、管理制度等各方面积极规划部署和整合,以确保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和山东圣世达的业务能够继续保持稳步发展,发挥协同效应,以降低收购风险。

2、业绩承诺未能实现的风险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虽然公司与交易对方就目标公司2020年度-2022年度的业绩承诺事项进行了约定,但若出现宏观经济波动、市场竞争形势变化等情况,目标公司最终实现业绩能否达到预期仍存在不确定性。为有效防范交易风险,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交易对方约定了明确的补偿办法。

3、商誉减值风险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本次收购完成后虽然可能产生较小金额的商誉,若目标公司未来经营状况未达预期,则本次收购标的资产所形成的商誉仍将存在减值风险,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19SZA20383号”《山东圣世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1-9月审计报告》;

4、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鹏信资评报字[2019]第S116号”《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所涉及的山东圣世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

5、《关于山东圣世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0-011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变更和结项

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变更和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募集资金投资回报,充分发挥募集资金对公司业务发展带来的积极作用,同意公司对“工业炸药用一体化复合油相材料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及总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同意对“互联网综合服务运营平台建设项目”和“民用爆破器材产品智能装备制造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进行变更,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全部变更为用于支付收购山东圣世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圣世达” 或“目标公司”)99.8131%股权的部分收购款项,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收购山东圣世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4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27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1.64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32,906.2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681.4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224.86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12月5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XYZH/2017SZA20621号”《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后,使用计划如下:

1、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所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18年7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金奥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南区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变更至安徽金奥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在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汇通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18年7月27日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汇通支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7月10日和7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和《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35,822,485.63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1月16日出具了《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XYZH/2018SZA20024号)。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公司于2018年8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并经2018年4月23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变更“研发中心及总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由房屋购置变更为房屋租赁。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拟结项和变更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止2020年2月25日,“工业炸药用一体化复合油相材料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及总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对上述项目进行结项;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拟对“互联网综合服务运营平台建设项目”和“民用爆破器材产品智能装备制造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进行变更。

截至2020年2月25日,上述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拟结项和变更的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一)拟结项的募投项目

1、“工业炸药用一体化复合油相材料建设项目”

“工业炸药用一体化复合油相材料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金奥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该项目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为12,890.46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工业炸药用一体化复合油相及其原材料乳化剂、复合蜡、高分子乳化剂的生产基地、检测中心等配套设施。截至2020年2月25日,该项目累计投入金额12,946.47万元,目前该项目已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

2.“研发中心及总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及总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主要为建设研发基地和总部运营中心。该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为7,807.54万元。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实施方式由房屋购置变更为房屋租赁。截至2020年2月25日,该项目累计投入金额1,642.97万元,目前该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3. 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和使用计划

在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市场情况,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在确保募投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谨慎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把控采购环节,有效控制采购成本,合理降低项目实施费用,项目实施方式由房屋购置变更为房屋租赁,以及公司在项目建设中加强各个环节费用的把控,严格控制各项支出,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最大限度地节约了项目资金,形成了资金节余。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为充分发挥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全体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公司拟将“工业炸药用一体化复合油相材料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及总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后,将节余募集资金6,164.57万元及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二) 拟变更的募投项目

1、“民用爆破器材产品智能装备制造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民用爆破器材产品智能装备制造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实施内容主要为建设工业炸药智能装备制造基地生产厂房、生产管理中心、仓库及厂区相关附属设施。该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为4,512.56万元,截至2020年2月25日,该项目累计投入金额56.70万元。

2、“互联网综合服务运营平台建设项目”

“互联网综合服务运营平台建设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在深圳、北京、昆明、重庆等重点城市设立品牌服务中心,基于现有的智慧民爆信息服务系统,构建互联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该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为4,014.30万元,截至2020年2月25日,该项目因公司现有的智慧民爆信息服务系统进行系统升级更新优化而暂未投入募集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3、项目变更的原因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本着稳健经营的原则,减少重复场地投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避免募集资金闲置,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充分利用内部现有生产能力和资源开展智能装备制造和智慧民爆信息服务系统研发工作,将“民用爆破器材产品智能装备制造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互联网综合服务运营平台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8,470.16万元及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全部变更为用于支付收购山东圣世达99.8131%股权的部分收购款项,不足部分通过自有资金补足。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收购山东圣世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此次变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产业布局,促进公司产业链的延伸,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进一步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和变更实施完毕,节余募集资金实施转出后,公司将适时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本次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相关承诺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承诺如下:

1、公司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到账超过一年;

3、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风险投资,不存在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5、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公司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四、新募投项目情况

(一)项目概述

公司拟通过现金方式购买山东圣世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99.8131%的股权。交易对方为淄博圣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圣世投资”)和淄博圣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圣利投资”)。本次收购完成后,目标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鹏信资评报字[2019]第S116号”资产评估报告,目标公司100%股权截至评估基准日(2019年9月30日)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6,999.91万元。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与圣世投资和圣利投资签订《关于山东圣世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或“本协议”),以现金方式收购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目标公司99.8131%股权,交易最终价格为人民币16,968.2270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收购山东圣世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目标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山东圣世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4864114291W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梁金刚

成立时间:2000年03月13日

住所:淄博博山区南博山镇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塑料导爆管、电子雷管、水胶炸药、乳化炸药(胶状)、工业电雷管、导爆管雷管生产、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硝酸甲胺、甲醇、纯苯、苯胺、粗苯、石油苯、硝酸铵、硝酸(含硝酸〈70%)销售(禁止储存)(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普通货运;铁丝、塑料制品、煤矿机械设备加工、销售;煤矿机械设备维修;计算机软、硬件开发;电视监控、防盗报警系统设计、施工;防盗报警器材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要取得许可证后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山东圣世达与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目标公司股权结构

截至2020年2月25日,山东圣世达股权结构如下:

标的资产不存在股权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被采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的情形。本次交易已获得标的资产的实际出资员工股东确认同意,本次交易完成后,山东圣世达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结构将变更为:

3、目标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山东圣世达前身为淄博矿务局五二五厂,始建于1970年,2008年改制为员工持股的民营企业并由管理层受托持股,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先后被评为市级工程技术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市创新发展500强企业。山东圣世达现拥有生产许可能力为乳化炸药(胶状)10000吨、水胶炸药8000吨、导爆管雷管2000万发、电雷管1950万发、电子雷管250万发和塑料导爆管2000万米。生产的主导产品有乳化炸药、水胶炸药、工业电雷管、导爆管雷管、电子雷管和塑料导爆管六大系列30多个规格的民爆产品,可以满足矿山开采、隧道开挖、城市拆除爆破等绝大多数爆破作业环境的需要,现已形成了研发、生产、销售、运输、爆破服务等一条龙的经营运作模式。

4、目标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按合并报表口径)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数据已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XYZH/2019SZA20383号”《山东圣世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1-9月审计报告》。

(三)项目可行性分析

1、符合行业格局及发展趋势

近年来,民爆行业相继推出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发展规划和推进民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政策和指导意见,鼓励和促进企业按照自愿原则重组整合,提升产业集中度,增加布局合理性。为进一步提高产业集中度和技术创新能力,培育3至5家具有一定行业带动力与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形成8至10家科技引领作用突出、一体化服务能力强的骨干企业, 发挥重组企业协同效应,在统一标准、综合管理、技术创新、规模生产、集中采购与销售等方面资源优势互补,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集团,提升民爆行业的国际竞争力。

公司本次收购山东圣世达是响应民爆行业发展趋势,凭借公司自身良好的行业智能装备和技术水平领先优势,利用资本平台推进行业并购整合工作,深度融合科研和生产资源,有利于提高公司的产业整合能力,充分发挥协同效应,促进民爆行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2、有利于发挥协同效应,整合资源,提高盈利能力

结合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公司的运营情况以及市场的需求变化情况,收购山东圣世达对于公司创新发展及战略布局至关重要,将加强公司智能装备技术优势和生产领域资源的深度融合,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也将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效益,将尽快通过现有渠道实现资源整合与产品销售,优化公司产业布局,促进公司产业链的有效延伸,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主营业务盈利水平,充分保证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2020年度至2022年度为目标公司业绩承诺期,交易对方承诺目标公司2020年、2021年、2022年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额分别不低于1,300万元、1,600万元、1,900万元;三年累计承诺总额不低于4,800万元。在未实现三年累计承诺业绩情况下,交易对方将会对公司进行补偿。

(五)项目实施面临的风险

1、收购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山东圣世达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上市公司可能在细分业务、运营模式、企业文化等方面存在差异性,能否有效地对山东圣世达进行整合,实现预期的协同效应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为此,公司将积极采取相关措施,在管理团队、管理制度等各方面积极规划部署和整合,以确保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和山东圣世达的业务能够继续保持稳步发展,发挥协同效应,以降低收购风险。

2、业绩承诺未能实现的风险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虽然公司与交易对方就目标公司2020年度-2022年度的业绩承诺事项进行了约定,但若出现宏观经济波动、市场竞争形势变化等情况,目标公司最终实现业绩能否达到预期仍存在不确定性。为有效防范交易风险,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交易对方约定了明确的补偿办法。

3、商誉减值风险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本次收购完成后虽然可能产生较小金额的商誉,若目标公司未来经营状况未达预期,则本次收购标的资产所形成的商誉仍将存在减值风险,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以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用途,用于支付收购山东圣世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99.8131%股权的部分现金对价,差额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募投项目进展等因素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收购山东圣世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事项聘请的评估、审计机构具有相关资格证书与从事相关工作的专业资质,该等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与评估报告符合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交易价格参考审计、评估结果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该事项程序合法合规。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和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对“工业炸药用一体化复合油相材料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及总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以及变更“民用爆破器材产品智能装备制造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互联网综合服务运营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用途,将前述募投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支付收购山东圣世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99.8131%股权的部分现金对价,差额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募投项目进展等因素做出的决定,有利于避免募集资金闲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有关募集投资项目变更和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和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2、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和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而提出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综上,招商证券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和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变更和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0-012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7.45亿的综合授信额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7.4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项下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订单贷、贸易融资、票据贴现、商业汇票承兑、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国际/国内保函、国际/国内信用证、海关税费支付担保等一种或多种融资业务、授信业务。具体授信银行及额度如下: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南区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2年;

3、上海浦发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

4、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4,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

5、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

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

7、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额度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银行审批的授信期限终止为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次申请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0-013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0年3月13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3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13日0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13日09:15至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者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6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6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3楼一号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募投项目变更和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别说明:议案1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实行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0年3月10日(星期二)9:30-11:30,14:0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3楼一号会议室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按上述资料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二),以2020年3月10日17:00前送达登记地点为准。来信请在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喻芳

联系电话:0755-26970939 传真:0755-86567053

联系电子邮箱:ir@kingexplorer.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3楼证券部

5、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6、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七、相关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17”,投票简称为“金奥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计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3月13日(星期五)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13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注:

1、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0年3月10日17:00之前通过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登记地点,不接受电话登记。

2、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3、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及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三: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13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提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明确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

委托人股份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

1、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相应位置填写“√”,涂改、填写其它符号、不选或多选则该项表决视为弃权。

2、股份性质包括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无限售流通股。

3、委托人为单位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0-014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8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形式存放,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2020年1月15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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