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0-011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2月21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2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新广发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广发”)因项目开发需要,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7亿元的融资,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新广发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7亿元,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
2、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滨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御公司”)因项目开发需要,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12亿元的融资,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滨御公司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12亿元,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
3、公司控股子公司平湖滨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湖滨和公司”)因项目开发需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支行申请4亿元的融资,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董事会同意公司按股权比例为平湖滨和公司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2亿元,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合作方股东将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保。
4、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滨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得公司”)因项目开发需要,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及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组成的银团申请10亿元的融资,额度分别为6亿元及4亿元,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董事会同意公司按股权比例为滨得公司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7亿元,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合作方股东将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保。
详情请见公司2020-012号公告《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〇年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0一012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如下担保事宜:
1、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新广发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广发”)因项目开发需要,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7亿元的融资,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新广发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7亿元,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
2、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滨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御公司”)因项目开发需要,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12亿元的融资,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滨御公司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12亿元,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
3、公司控股子公司平湖滨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湖滨和公司”)因项目开发需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支行申请4亿元的融资,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董事会同意公司按股权比例为平湖滨和公司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2亿元,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合作方股东将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保。
4、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滨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得公司”)因项目开发需要,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及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组成的银团申请10亿元的融资,额度分别为6亿元及4亿元,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董事会同意公司按股权比例为滨得公司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7亿元,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合作方股东将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保。
(二)审议程序
1、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浙江新广发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项目名称、预计担保额度等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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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及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分别提供总额度不超过70亿元及10亿元的新增担保,公司本次分别为滨御公司、平湖滨和公司和滨得公司提供担保在该次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公司本次为上述四家子公司提供担保均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新广发置业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5年3月23日
2、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潘山村
3、法定代表人:张洪力
4、注册资本:15000万元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6、与公司关联关系:新广发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负责湖光山社项目的开发,公司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二)杭州滨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9年10月16日
2、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启迪路198号A-B102-1301室
3、法定代表人:金再桂
4、注册资本:5000万元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6、与公司关联关系:滨御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负责拥涛府项目的开发,公司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7、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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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平湖滨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9年11月6日
2、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当湖街道池海路御湖园1幢106室
3、法定代表人:蒋真皓
4、注册资本:5000万元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6、与公司关联关系:平湖滨和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负责万家花城庆和苑项目的开发,公司及浙江耀江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各间接持有其50%的股权。
7、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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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杭州滨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9年10月11日
2、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启迪路198号A-B102-1296室
3、法定代表人:金再桂
4、注册资本:50000万元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6、与公司关联关系:滨得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负责悦潮府项目的开发,公司及杭州锦致置业有限公司各间接持有其70%和30%的股权。
7、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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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金额及保证期间:公司为新广发提供的担保金额为7亿元,保证期间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公司为滨御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2亿元,保证期间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公司为平湖滨和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亿元,保证期间为债务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公司为滨得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7亿元,保证期间为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新广发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负责湖光山社项目的开发;滨御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负责拥涛府项目的开发;平湖滨和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负责万家花城庆和苑项目的开发;滨得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负责悦潮府项目的开发;其融资均为开展正常经营活动所需。公司为其融资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促进项目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鉴于目前被担保项目公司经营稳健,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公司本次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金额为1,431,677.6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3.81%。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〇年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0-013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发行
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2月24日发行了公司2020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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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