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3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昆股份”或“公司”)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0年2月16书面或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2月26日在桐昆股份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十一名,实到董事十一名。会议由董事长陈士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有效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230,0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2,300万张。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具体为:第一年0.3%、第二年0.5%、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0%。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14.58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债券面值108%(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2月28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的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方式。原股东除参与优先配售外,还可参与优先配售后的余额申购。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230,00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主承销商将根据资金到账情况最终确定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包销金额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69,000.00万元。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
(1)公司原股东: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2月28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
(2)网上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上交所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包括: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等(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公司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2月28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数按每股配售1.244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0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手(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申请办理本次可转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了规范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根据募集资金的管理需要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拟开户情况如下:
■
公司及子公司将与保荐机构、相应拟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7日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6
债券代码:113020 债券简称:桐昆转债
转股代码:191020 转股简称:桐昆转股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2018年可转债”)转股代码(191020)将于2020年3月2日(星期一)开市起恢复转股。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 2288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23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可转债”),具体内容刊登于2019年12月17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19-076)。
公司因实施本期可转债发行工作,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2018年可转债券转股代码(191020)于2020年2月26日(星期三)开始停止转股,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连续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根据相关规定,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2018年可转债转股代码(191020)将于2020年3月2日(星期一)开市起恢复转股。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3-88182269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