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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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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2020-0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8版)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4、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一)截至2019年9月30日,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的企业范围及情况如下:

■■

(二)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说明

1、2016年合并报表范围的主要变化

注:厦门盛屯钴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更名为“厦门盛屯钴源贸易有限公司”。

2、2017年合并报表范围的主要变化

3、2018年合并报表范围的主要变化

4、2019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范围的主要变化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主要财务指标

注:上述指标如无特殊说明,均依据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各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资产=流动资产-存货-其他流动资产)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平均存货

6、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总资产

7、每股经营性现金净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

8、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

9、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及摊销

10、EBITDA利息保障倍数=EBITDA/利息支出(含资本化)

(二)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要求计算,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如下表所示:

注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注2:基本每股收益=P÷(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注3:稀释每股收益=[P+(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利息-转换费用)×(1-所得税税率)]/(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已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影响,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

(三)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的规定,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第五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等作了简明的分析。本公司董事会提请投资者注意,以下讨论与分析应结合本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其它信息一并阅读。

如无特别说明,本章引用的财务数据引自《审阅报告》(中证天通(2019)特审字0401015号)及未经审计的2019年1-9月财务报告。

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与资产质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111.45亿元、128.95亿元、163.24亿元和192.61亿元,呈现稳定上升趋势。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57.39亿元、68.96亿元、82.36亿元和99.49亿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51.49%、53.48%、50.45%和51.65%,较为稳定,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存货构成,非流动资产中主要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商誉。

1、流动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持续增长,与公司业务规模扩大相匹配。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等构成,上述四项合计占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84.38%、84.92%、84.45%和79.95%。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分别为10.88亿元、9.81亿元、10.69亿元和18.89亿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9.76%、7.61%、6.55%和9.81%。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包括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定期存单、信用证保证金、期货交易保证金等。截至2019年9月末,公司其他货币资金135,440.51万元,其中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96,831.07万元,定期存单6,200.00万元,信用证保证金12,829.93万元,期货交易保证金17,798.15万元、其他1,781.36万元。

(2)交易性金融资产

自2019年1月1日起,公司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截至2019年9月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40,780.53万元,主要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权益工具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子公司盛兴弘投资已与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盛兴弘投资向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转让所持康达医疗2.96%股份,转让价格为10,367.92万元。盛兴弘投资已收到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项,并不再持有康达医疗的股份。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016年末至2018年末,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额分别为6,696.49万元、10,709.06万元及10,017.15万元,主要系公司持有的衍生金融资产。公司为防范远期采购锌锭采购合约风险,购买了期货产品,以规避价格波动风险。

(4)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7.42亿元、7.37亿元、5.93亿元和10.35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66%、5.71%、3.63%和5.37%,占比较低。2019年三季度末,公司应收账款金额有所增加,主要钴产品销售导致应收账款增加所致,主要为公司硫酸钴、四氧化三钴、钴精矿款以及科立鑫钴相关业务产生的应收账款。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较高,应收账款周转速度较快。

①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按账龄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按账龄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②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规定计提坏账,以下为按类别计提的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万元,%

按组合计提分为按账龄组合计提和按性质组合计提,其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计提方法如下:

③最近三年及一期末的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

截至2016年末,公司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单位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17年末,公司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单位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18年末,公司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单位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19年9月末,公司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单位如下:

单位:万元

(5)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分别为182,660.55万元、153,595.97万元、180,023.87万元和166,955.00万元,占公司总资产比重分别为16.39%、11.91%、11.03%和8.67%,占总资产比重呈逐年下降态势。公司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的金属成品、金属矿粉采购款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不同账龄的预付款项的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6)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收款的账面余额分别为37,532.21万元、31,068.80万元、50,444.94万元和59,967.22万元,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备用金、押金、保证金、往来款项等。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明细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均属于经营性其他应收款,其中,单位往来款主要是同其他单位因未开具发票结算产生,比如因货值未确定,支付给海关的增值税预付款等;金属贸易和产业链服务往来款,为开展业务时向交易对方支付金属贸易和产业链往来款。2018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金额同比增加19,376.14万元,主要是金属贸易和产业链服务往来款增加所致。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金属贸易和产业链服务往来款余额为45,975.13万元,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2019年6月26日)前六个月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金属贸易和产业链服务往来款新增额为1,350.00万元,金额较小。该类往来款系由产业链服务业务产生,对手方均为公司产业链服务客户。

1)该类借款业务对手方均为产业链服务业务的客户,与主营业务密切相关

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中的金属贸易和产业链服务往来款,系在开展产业链服务业务过程中,与金属产业链上的企业发生的资金往来,对手方均为公司产业链服务的客户。根据行业特性,有色金属矿产品属于卖方市场,上游供应商通常要求下游客户预付较大比例的采购款项,因而金属产业链内的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往往容易出现资金短缺情况,影响其业务发展。对于存在短期资金需求的客户,公司在经过充分信用调查,确认其资产规模较大、信誉度良好、还款有保障的情况下,会适当通过往来款方式对其进行支持。该类款项期限大多在1年以内,平均期限为8个月,期限较短。

通过该类借款,公司一定程度上保障客户具有良好的经营能力和履约能力,为公司与其交易提供便利,进一步深化公司与优质客户的合作关系,从而带动主营业务的发展。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金属贸易和产业链服务往来款的对手方共25个,均为公司产业链服务业务的客户,其中3家单位与公司金属贸易业务的对手方重合,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上表中的3家单位均系有色金属冶炼或加工企业,其采购有色金属矿粉后加工为锌锭等有色金属矿产品并进行出售。

2018年,国内整体经济面临一定的下行压力,有色金属行业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公司与上述单位发生的金属贸易及产业链服务往来款,并非基于金属贸易业务,而系公司对其开展商业保理或融资租赁等产业链服务业务的过程中,所发生的资金往来,以保障相关单位具有良好的经营及履约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产业链服务业务相关款项的安全性。

因此,公司金属贸易以及产业链服务往来款对手方均为产业链服务业务的客户,该类借款业务系为发展公司主营业务、维护客户关系以及保障客户良好的经营履约能力所产生的,与主营业务密切相关。

2)金属贸易和产业链服务往来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二)》规定:“为发展主营业务或拓展客户、渠道而进行的委托贷款,以及基于政策原因、历史原因形成且短期难以清退的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A、金属贸易和产业链服务往来款金属贸易业务属于为发展主营业务而进行的借款行为

公司的金属贸易和产业链服务往来款系由产业链服务业务产生,对手方均为公司产业链服务客户。由于行业特性,有色金属产业链上的企业对资金规模要求较高,资金紧张属于正常经营现象。发行人在开展产业链服务业务的过程中,为相关合作单位提供资金支持,有利于保障产业链中参与交易的企业均有良好经营能力及履约能力,进一步拓展业务及建立更稳定的合作关系。因此,发行人产生金属贸易和产业链服务往来款的核心目的是带动主营业务发展,提升综合竞争力,具有合理商业背景。

B、金属贸易和产业链服务往来款属于基于政策原因、历史原因形成且短期难以清退的投资

2015年起,国家相关部委多次出台政策鼓励保理、融资租赁服务产业的发展,公司响应政策号召,投资发展保理、融资租赁等供应链金融业务。而在开展上述的业务过程中,为维护客户关系以及保障客户良好的经营履约能力,公司通过往来款的形式亦对部分产业链服务客户进行了一定借款支持,由于政策原因、历史原因形成了部分金属贸易和产业链服务往来款。

2017年开始,公司进行战略调整,进一步聚焦并重点发展有色金属采选、钴材料、金属冶炼及综合回收等业务,并不断缩减产业链服务规模。同时,公司也在不断收回产业链服务开展过程中产生的往来款项,但由于2018年国内整体经济面临一定的下行压力,有色金属行业承受经营压力较大,为了保障产业链服务相关客户具有较强的经营能力和履约能力,部分款项短期难以完全进行清退,因此公司尚有部分借款余额待收回。

综上所述,发行人发生金属贸易和产业链服务往来款属于为发展主营业务进行的借款,系基于政策原因、历史原因形成且短期难以清退的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C、基于谨慎原则,公司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新增的对外借款及金属贸易和产业链服务往来款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二)》规定:“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本次发行首次董事会决议日(2019年6月26日)前六个月至本反馈意见回复报告出具日,公司新投入的财务性投资为新增对三富矿业的4.38万元借款,该项新增借款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自本次发行首次董事会决议日(2019年6月26日)前六个月至本反馈意见回复报告出具日,公司金属贸易和产业链服务往来款新增金额为1,350.00万元,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将上述新增1,350万元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全部扣除。

2019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将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合计调减1,354.38万元,即由原来240,000.00万元调减至238,645.60万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由70,000万元调减至68,645.60万元,刚果(金)年产30,000吨电铜、5,800吨粗制氢氧化钴(金属量)湿法冶炼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仍保持170,000万元不变。

综上所述,发行人发生金属贸易和产业链服务往来款属于为发展主营业务进行的借款,系基于政策原因、历史原因形成且短期难以清退的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基于谨慎原则,本次发行首次董事会决议日(2019年6月26日)前六个月至本反馈意见回复报告出具日,公司新增对外借款及金属贸易和产业链服务往来款合计为1,354.38万元,全部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即募集资金总额由240,000.00万元调减至238,645.60万元。

(7)存货

公司存货主要为原材料、辅助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和低值易耗品。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18,537.27万元、260,174.08万元、349,346.39万元和336,060.35万元,占公司总资产比重分别为10.64%、20.18%、21.40%和17.45%。2017年末,公司存货较2016年末增加141,636.81万元,增长119.49%,主要原因为业务规模大幅增加,相应增加库存所致。2018年末,公司存货较2017年末增加89,172.30万元,增长34.27%,主要系本期新增合并珠海科立鑫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余额明细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8)其他流动资产

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是已租赁出标准黄金。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42,436.52万元、60,707.20万元、59,405.06万元和84,752.83万元,占公司总资产比重分别为3.81%、4.71%、3.64%和4.40%。其他流动资产各期末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非流动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分别为54.07亿元、59.99亿元、80.88亿元和93.12亿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48.89%、47.52%、52.49%和48.35%。2018年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增幅较大,主要是公司2018年收购科立鑫所致。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商誉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别为25,282.11万元、40,589.92万元、45,070.61万元和0万元。2016年,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增加幅度较大,主要系公司对外投资增加,包括投资北京安泰科信息开发有限公司、上海康达医疗器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致。2017年,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一步增加,主要系公司当年认购万国国际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四环锌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发的股份所致。2018年,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增加主要系新增对万国国际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投资所致。2019年9月末,公司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主要系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资产分别调整至“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权益工具”科目核算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余额明细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和其他股权的投资。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分别为21,685.81万元、29,069.42万元、53,582.31万元及44,442.29万元。2017年末长期股权投资较2016年末增加7,383.61万元,主要为新增对大理三鑫矿业有限公司的投资。2018年末长期股权投资较年初增加24,512.89万元,主要为新增联合镍业有限公司、呼伦贝尔盛屯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和联合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所致。

(3)固定资产

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由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井巷资产等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19,914.01万元、127,454.47万元、183,224.94万元和249,236.8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0.76%、9.88%、11.22%和12.94%。2018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较2017年末增加55,770.48万元,主要原因为部分在建工程转固及新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科立鑫的固定资产所致。2019年9月末,公司固定资产较2018年末增加66,011.85万元,主要系刚果子公司铜钴冶炼项目转入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明细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4)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不含工程物资)余额分别为12,995.00万元、34,987.94万元、75,847.66万元和128,693.10万元。2017年末,在建工程余额较2016年末增加21,992.94万元,增长169.24%,主要为新增矿区建设及技改支出和厂区建设费用。2018年末,在建工程余额较2017年末增加40,859.73万元,增长116.78%,主要系公司刚果子公司铜钴冶炼项目建设增加所致。2019年9月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较2018年末增加23,816.28万元,主要系新建项目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明细如下:

2019年9月末,四环锌锗在建工程涉及“盛屯花园”内部职工集资建房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人对“盛屯花园”项目购房人资质的审核程序、内容和结果

针对“盛屯花园”内部员工集资建房项目的管理,四环锌锗专门发布了四环锌锗发〔2019〕19号文件《四环锌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启动“盛屯花园”项目建设的通知》及《四环锌锗石棉片区在职职工集资建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项目房屋仅向符合条件的四环锌锗在册员工(签署劳动合同)或退休人员销售,四环锌锗对于项目购房人购房资格的审核程序如下:

①发布本项目建设通知及“摸底购房意向登记表”;

②对提交“摸底购房意向登记表”的员工进行购房资质审核,张榜公布“购房资格认定榜”;

③具备购房资格职工先到公司签订“内部集资优惠购房协议书”,再到财务部缴纳“集资建房”首期款,逾期取消购房资格。

其中,公司对提交“摸底购房意向登记表”的员工逐个进行购房资质审核步骤,采取逐层审核的形式,由班组长、车间主任、厂长逐级审批,交公司人力资源部门逐一核实确认后最终报总经理核定,审核内容包括员工是否属于公司在职员工,具体部门、职务,购房户型等内容。

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盛屯花园”项目明确表达认购意向的的购房员工共378人,经公司的资质审核程序确认,上述购房意向员工均系四环锌锗在职员工,其中188人已缴纳首期房款。

2)四环锌锗仅向在职员工出售房屋,且员工均已承诺不存在他人借自己名义购房情形,不存在在社会销售的情况

根据公司目前对购房人资质的审核结果,公司盛屯花园项目房屋意向购房人共378人均系四环锌锗在职员工。公司已在《办法》中严格对员工转让房屋进行了限制:1、购房职工个人必须居住满4年(从石棉盛屯置业向职工交房时点起算)后才能获得房屋分户不动产证并有权对外销售房屋;2、购房职工在2025年12月底前个人只享有房屋使用权和有限制条件的房屋所有权,不具备对外销售交易权利,公司只办理楼盘总产证,不办理个人房屋分户不动产证。根据上述规定,购房的职工无法早于2025年12月前对外转让所认购的房屋。

公司已缴纳购房款的188名员工均出具承诺函,承诺其均系本人购买盛屯花园项目房屋,不存在非四环锌锗在职员工的其他个人借用公司员工个人名义购房的情形。公司也将要求后续其他购房者缴纳购房款时同样签署上述承诺函,确保全部购房员工均为本人购买房屋。

因此,“盛屯花园”项目不存在变相借用员工名义向社会销售的情况。

3)公司不涉及房地产开发业务

石棉盛屯置业系公司2019年2月新设立的用于实施内部员工集资建房项目的专门主体,目前仅持有用于建设盛屯花园项目的河北路201841号一宗土地,无其他在开发房地产项目,亦无其他房地产开发计划。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均不存在开发房地产的经营行为。因此,“盛屯花园”项目不构成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公司亦不涉及其他房地产开发业务。

4)有购房意向的其余190名员工“集资建房”首期款缴纳的最新进展情况

前期公司摸底过程中明确表达房屋认购意向的员工为378名,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其中188名员工已缴纳首期购房款,其余190名员工尚未缴纳首期购房款,主要原因为:(1)“盛屯花园”项目的审批手续办理以及开工进度不达预期,建设时间安排存在一定的延期;(2)部分员工存在筹集资金的时间需求。

本着员工关怀的原则,公司已根据上述实际情况决定放宽首期购房款的缴纳时限,要求上述190名未缴款员工最迟于项目正式开工前缴纳首期购房款,同时也将继续向其他员工开放申请购买内部集资建房。考虑到拟购房员工人数大于“盛屯花园”实际建设住房套数,公司将以缴纳首期购房款作为员工正式购房的依据,并按照缴纳首期购房款的先后顺序确定员工的购房资格、所购房型。

5)发行人及其控制的公司不存在追加投资或提供资金支持计划

石棉盛屯置业于2019年5月5日取得石棉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川投资备[2019-511824-47-03-352222]FGQB-0032号),于2019年7月12日取得石棉县行政审批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2019])12号),于2019年8月19日取得《关于〈石棉·盛屯花园(河北路201841号用地)建筑方案设计〉的规划审查意见》(石自然资规审[2019]4号),于2019年8月20日取得石棉县行政审批局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2019]20号)。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石棉盛屯置业正在办理盛屯花园项目建设所需的其他审批手续,进行土地平整等前期工作,尚未正式开工建设。发行人及其控制的公司无追加投资的计划。

根据公司计划,“盛屯花园”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于员工集资,四环锌锗提供前期资金垫付,由购房员工分四期缴付建房资金,公司不对员工购房资金提供资金支持。

6)相关地产业务不构成本次发行障碍

石棉盛屯置业系四环锌锗为实施“盛屯花园”内部员工集资建房项目特设的项目主体,旨在通过独立项目主体运营,实现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石棉盛屯置业目前仅拥有一宗国有建设用地,并于2019年2月19日获得该宗土地的使用权证书,该宗土地全部用于建设盛屯花园项目,未来亦无其他房地产开发及运营的计划。除石棉盛屯置业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均不存在经营房地产开发业务的情况,包括均未持有房地产业务开发资质、无土地储备及拟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等,未来亦无开展房地产业务的计划。

因此,“盛屯花园”项目不构成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公司亦不涉及其他房地产开发业务,不构成本次发行障碍。

就石棉盛屯置业及其开发的盛屯花园项目,发行人已于2019年9月27日出具承诺:“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石棉县盛屯置业有限公司(“石棉盛屯置业”)在河北路201841号地块建设的盛屯花园项目属于内部员工集资建房项目,建成后仅以直接建设成本价直接向盛屯矿业及其子公司员工销售,不会向社会公众对象销售。

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及石棉盛屯置业将严格按照确定的用途使用现有土地,保证不会将相关地块用于除盛屯花园项目以外的其他房地产开发业务,不会向符合条件的员工以外的第三方销售房屋。除上述情形外,本公司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均不存在开发房地产的经营行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将仅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会用于房地产业务。”

(5)无形资产

公司作为资源型企业,采矿权、探矿权以及相关土地使用权是公司的重要资产。报告期各期末,无形资产分别270,252.56万元、300,132.99万元、305,477.02万元和329,293.30万元,无形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24.25%、23.28%、18.71%和17.10%,无形资产占比较高,与公司作为资源型企业的特性相匹配。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6)商誉

(下转6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