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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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78 证券简称:龙软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0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2月2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世纪科贸大厦C座2005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毛善君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其中毛善君、任永智、郭兵现场出席,康红普,张韶华,李琳,徐慧因疫情防控原因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其中魏孝平、陈华州现场出席,陈恩因疫情防控原因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3、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郑升飞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雅楠、毕玉梅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