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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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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20-0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0-019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56,100,000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3月6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6号)核准,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星新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000,000股,并于 2017 年3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敏先生所持有的30,808,800股股份、杨阿永先生所持有的25,291,200股股份,上述限售股共计56,100,000股将于2020年3月6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88,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为66,000,000股,无限售条件股份为22,000,000股。

2、2018年3月6日,公司股东德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计9,900,000股股份锁定期届满,于2018 年3月6日起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为88,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6,1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1,900,000股。

3、2018年12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 2018 年 12 月 5 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43名激励对象155万股限制性股票,并于 2018 年12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授予登记工作。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89,55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7,65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1,900,000股。

4、2019 年12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议案》。认为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所涉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已全部成就,根据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按照《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43名对象办理第一期解除限售手续,解除限售比例为40%,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62万股。该部分股份已于2019年12月30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为89,55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7,03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2,520,000股。

5、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三星转债”自发行结束之日(2019年6月6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19年12月6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2019 年12月6日至 2019 年12月31日期间,共有16,000元“三星转债”转换成公司股票,转股股数为803 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89,550,803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7,03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2,520,803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敏先生、杨阿永先生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的情形,其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且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截至本公告日,杨敏先生、杨阿永先生不存在未履行上述承诺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有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56,100,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3月6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注:上数据表中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八、上网公告附件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