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2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0-0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2020-002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第二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18名,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62,14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414%。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有关事项详细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6年2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及《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6年2月25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得到批准。

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及在公司和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3、2016年3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2016年5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6年6月21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公告》,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6年6月27日。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份数量为17,743,000股,占授予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3%。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份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发行新增,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人数为340人。

6、2016年10月1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激励对象中江宏、肖亚军、易广名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资格,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由19,743,000股调整为19,651,000股,其中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40人调整为337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7,743,000股调整为17,651,000股,预留部分2,000,000保持不变。

7、2017年2月1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激励对象中付磊、任杰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资格,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由19,651,000股调整为19,045,000股,其中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37人调整为335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7,651,000股调整为17,045,000股,预留部分2,000,000保持不变。

8、2017年6月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激励对象中李其生、邹锐、倪学习、蔡涛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李其生169,000股、邹锐33,200股、倪学习80,000股、蔡涛14,200股)合计296,4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其中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35人调整为331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7,045,000股调整为16,748,600股,预留部分2,000,000保持不变。

9、2017年8月2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激励对象中熊甜、何小仁、靳春桥、罗云云、汪海山、沈倩倩、魏萍、关帅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熊甜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6,560股、何小仁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9,000股、靳春桥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9,000股、罗云云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8,620股、汪海山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9,000股、沈倩倩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1,160股、魏萍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472,140股、关帅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0,700股)合计576,18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其中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31人调整为323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6,748,600股调整至16,172,420股,预留部分2,000,000股保持不变。

10、2017年9月13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授予完成公告》,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7年9月15日。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份数量为1,935,500股,占授予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227%。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份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发行新增,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人数为26人。

此次授予完成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剩余数量为18,107,920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323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172,420股,预留部分股票授予人数为26人,授予数量为1,935,500股。

11、2017年10月26日公司第四届第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激励对象中徐峰、钟玉祥、肖晓云、黄玉香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徐峰持有首次授予限制股票45,000股,钟玉祥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5,750股,肖晓云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5,390股,黄玉香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40,590股)合计116,73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

此次回购注销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剩余数量由18,107,920股,调整至17,991,190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23人,调整至319人,首次授予股票数量由16,172,420股,调整至16,055,690股,预留部门股票授予人数为26人,授予数量为1,935,500股保持不变。

12、2017年11月17日公司第四届第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激励对象中卢利、罗春兰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卢利持有首次授予限制股票9,000股,罗春兰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6,560股)合计25,56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

此次回购注销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剩余数量由17,991,190股,调整至17,965,630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19人,调整至317人,首次授予股票数量由16,055,690股,调整至16,030,130股,预留部门股票授予人数为26人,授予数量为1,935,500股保持不变。

13、2017年12月7日公司第四届第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激励对象中袁王汉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袁王汉持有首次授予限制股票18,000股)合计18,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

此次回购注销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剩余数量由17,965,630股,调整至17,947,630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17人,调整至316人,首次授予股票数量由16,030,130股,调整至16,012,130股,预留部门股票授予人数为26人,授予数量为1,935,500股保持不变。

14、2018年1月29日公司第四届第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激励对象中孙辉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孙辉强持有首次授予限制股票12,240股)合计12,24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

此次回购注销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剩余数量由17,947,630股,调整至17,935,390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16人,调整至315人,首次授予股票数量由16,012,130股,调整至15,888,890股,预留部门股票授予人数为26人,授予数量为1,935,500股保持不变。

15、2018年4月3日公司第四届第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激励对象中周长军、黄家保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周长军持有首次授予限制股票11,610股,黄家保持有预留授予限制股票18,700股)合计30,31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

此次回购注销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剩余数量由17,916,690股,调整至17,886,380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15人,调整至314人,首次授予股票数量由15,999,890股,调整至15,988,280股,预留部分股票授予人数由25人调整至24人,授予数量由1,916,800股,调整至1,898,100股。

16、2018年5月18日公司第四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激励对象中王振武、何小波及岳红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王振武持有首次授予限制股票45,000股,何小波持有首次授予限制股票175,500股,岳红持有首次授予限制股票18,000股)238,5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本次回购注销价格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一致,本次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价格为4.7 元/股。

此次回购注销后,第二期限制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由17,886,380股,调整至17,647,880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14人,调整至311人,首次授予股票数量由15,988,280股,调整至15,749,780股,预留部分24人,授予数量1,898,100股保持不变。

17、2018年7月10日公司第四届第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激励对象中刘津龙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6,560股,李强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5,740股,陈春辉持有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20,000股,邱建标持有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10,000 股)合计72,3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本次回购注销价格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一致,本次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价格为4.7 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价格为4.43元/股。

此次回购注销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数由17,647,880股,调整至17,575,580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11人,调整至309人,首次授予数量由15,749,780股,调整至15,707,480股;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人数由24人调整至22人,授予数量由1,898,100股,调整至1,868,100股。

18、2018年7月10日公司第四届第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按照限制性股票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事宜。本次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118,360股,占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股份总数的17.58%。

19、2018年10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激励对象中徐万同、周志云、杜娟、孟苏焘、邵锋、许蝶龙、李星星、李蔚、谢杰、王燕红、罗娟、张静楠12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69,59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本次回购注销价格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一致,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价格为4.7元/股。

此次回购注销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数由17,575,580股,调整至17,005,990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09人,调整至297人,首次授予数量由15,707,480股,调整至15,137,890股;预留部分22人,授予数量1,868,100股保持不变。

20、2018年10月3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照限制性股票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事宜。本次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6,81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214%。

21、2019 年 1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贾萧赫、张明林、刘芳荣、李直强、潘茹、孙 欣、李桂芳、马宏杰、陆成龙、张婉华 10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贾萧赫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股票 48,580 股、张明林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55,020 股、刘芳荣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52,640 股、孙欣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3,300 股、李桂芳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28,000 股、马宏杰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0,850 股,潘茹持有二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16,830 股、陆成龙持有二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9,000 股、张婉华持有二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9,000 股)264,220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

此次回购注销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数由 17,005,990 股,调整至 16,,741,770 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97 人,调整至 290 人,首次授予 数量由 15,137,890 股,调整至 14,908,500 股;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人数由 22 人调 整至 19 人 ,授予数量由 1,868,100 股,调整至 1,833,270 股。

22、2019 年 3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祁爱菊、刘崇德、袁飚、潘燕青、朱海燕、兰清6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祁爱菊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36,500 股,刘崇德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股票 39,340 股、袁飚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37,800 股、潘燕青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24,780 股、朱海燕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8,400 股、兰清持有二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16,830 股)263,650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

此次回购注销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股数由 16,741,770 股,调整至 16,478,120 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90 人,调整至 285 人,首次授予 数量由 14,908,500 股,调整至 14,661,680 股;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人数由 19 人调 整至 18 人 ,授予数量由 1,833,270 股,调整至 1,816,440 股。 23、 2019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二期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鉴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张虹、孙志君、李康 3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张虹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28,000 股,孙志君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股票 56,000 股、 李康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31,500 股)115,5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

此次回购注销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股数由 16,478,120 股,调整至 16,362,620 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85 人,调整至 282 人,首次授予 数量由 14,661,680 股,调整至 14,546,180 股;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人数 18 人 ,授予数量 1,816,440 股保持不变。

23、2019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二期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鉴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韩杰、李尉 2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韩杰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4,000 股,李尉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股票 57,190 股)71,190 股 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

此次回购注销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人数由 16,362,620 股,调整至 16,291,430 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82 人,调整至 280 人,首次授 予数量由 14,546,180 股,调整至 14,474,990 股;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人数 18 人 , 授予数量 1,816,440 股保持不变。

24、2019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二期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根据《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姚毛毛、王小玲、文韬 3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 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姚毛毛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24,500 股,王小玲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股票 9,100 股, 文韬持有二期首次授予 限制股票 14,000 股)47,6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

此次回购注销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数量由 16,291,430 股,调 整至 16,243,830 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80 人,调整至 277 人,首 次授予数量由 14,474,990 股,调整至 14,427,390 股;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人数 18 人 ,授予数量 1,816,440 股保持不变。

25、2019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高明生、张梦华、苏海峰、李小明、叶艳丽、曾祥辉、张彬、潘美琴、颜义平、姚玉金、王创文、杨淳、薛玉、刘晶、王刚、刘少明、 伍志平、廖中华、王健、雷林、曹玉兰、李桂荣、陈国宏 23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 高明生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57,200 股,张梦华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 28,840 股,苏海峰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4,160 股,李小明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2,800 股,叶艳丽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6,000 股,曾祥辉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5,960 股,张彬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67,600 股,潘美琴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4,160 股,颜义平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24,000 股,姚玉金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24,520 股,王创文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2,000 股,杨淳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32,000 股,薛玉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98,800 股, 刘晶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6,000 股,王刚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4,160 股,刘少明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36,000 股,伍志平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27,160 股,廖中华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7,200 股,王健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44,000 股,雷林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8,000 股,曹玉兰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5,720 股,李桂荣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2,000 股,陈国宏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8,000 股) 596,280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

此次回购注销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数量由 16,243,830 股调整 至 15,647,550 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77 人,调整至 254 人,首次授予数量由14,427,390股,调整至13,831,110股;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人数 18 人 , 授予数量 1,816,440 股保持不变。

26、2020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姜秀丽1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4.7元/ 股。

此次回购注销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数量由15,647,550股调整至15,643,550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54人,调整至 253人,首次授予数量由13,831,110股,调整至13,827,110股;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人数 18 人 , 授予数量 1,816,440 股保持不变。

二、满足解锁条件情况的说明

(一)满足解锁条件情况的说明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里约定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可以在未来48个月内按10%:20%:30%:40%的比例分四期解锁。

公司业绩考核条件成就说明:

(二)锁定期于2019年9月14日届满

本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满12个月后,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在未来48个月内按10%:20%:30%:40%的比例分四期解除限售。

2016年2月25日召开了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实施并完成了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工作,确定2017年1月23日为第二期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日,2017年9月15日为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故锁定期于2019年9月14日届满。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于2019年9月14日后成就。

三、本期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62,14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414%。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各激励对象在本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占获授总数的比例为20%,在计算本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过程中,各激励对象本期可解锁股份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直接取整数部分股份计算所得。

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未包含本公司董监高。

四、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的核实意见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条件满足情况以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可解锁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备忘录 1-3 号》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在考核年度内均考核合格,且符合其他解锁条件,可解锁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

五、独立董事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的经营业绩、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等实际情况均符合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对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要求,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锁定安排、解锁等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侵占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经达成,激励对象符合解锁资格条件,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相符,其作为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同意公司办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相关事宜。

六、监事会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后认为:公司18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锁手续。

七、律师事务所出具专项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富安娜已就本次解锁事宜履行了现阶段需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本次解锁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可按《管理办法》、《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解锁事宜。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2020-003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第一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74名,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61,18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1013%。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有关事项详细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2、2019 年 1 月 10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公告》,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9 年 1 月 11 日。本次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份数量为 3,285,600 股,占授予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38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份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发行新增,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人数为 81 人。

3、2019 年 4 月 17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据《第 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马子玉因 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马子玉持有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20,000 股)20,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

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四期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285,600 股,调整至 3,265,600 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81 人调整至 80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285,600 股,调整至 3,265,600 股。

4、2019 年 6 月 27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赵云云、庞迎迎 2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赵云云持有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25,000 股,庞迎迎持有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30,000 股)155,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

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四期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265,600 股,调整至 3110,600 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80 人调整至 78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数量由 3,265,600 股,调整至 3110,600 股。

5、2019年9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四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任二林、江啸 2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任二林持有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25,000 股,江啸持有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25,000 股)50,000 股进行回购注 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

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四期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110,600 股调整至 3,060,600 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78 人调整至 76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110,600 股调整至 3,060,600 股。

6、2019年11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的议案》,同意向激励对象林汉凯等 5 人一次性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共计 770,000股,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为 5 人,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为 770,000股,占授予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9%。

此次预留授予部分完成后,四期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060,600股调整至3,830,600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060,600股,首次授予人数为76人,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70,000股,预留授予人数为5人

6、2020年2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四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南伟松、彭泽尧2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南伟松持有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35,000股,彭泽尧持有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55,000股)19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3.7元/ 股。

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四期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830,600股调整至3,640,600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76人调整至 74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060,600股调整至2,870,600股,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70,000股,预留授予人数为5人.

二、满足解锁条件情况的说明

(一)满足解锁条件情况的说明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在未来36个月内按30%:30%:40%的比例分三期解除限售。

在解除限售期间,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相关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回购价格回购注销。

公司业绩考核条件成就说明:

(二)锁定期于2020年1月10日届满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在未来36个月内按30%:30%:40%的比例分三期解除限售。

2018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2018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调整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四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实施并完成了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授予工作,确定2018年1月28日为第四期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2019年1月11日为第四期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上市日期,故锁定期于2020年1月10日届满。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于2020年1月10日后成就。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不存在差异。根据《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未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三、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

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61,180股。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各激励对象在本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占获授总数的比例均为30%,在计算本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过程中,各激励对象本期可解锁股份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直接取整数部分股份计算所得。

四、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的核实意见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条件满足情况以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可解锁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权激励备忘录1-3号》及《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在考核年度内均考核合格,且符合其他解锁条件,可解锁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

五、独立董事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满足情况以及激励对象名单,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关于确认并同意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74名激励对象在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861,180股的决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1-3号》及《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符合解锁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同意公司办理《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相关事宜。

六、监事会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名单及资格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74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锁手续。

七、律师事务所出具专项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富安娜已就本次解锁事宜履行了现阶段需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本次解锁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可按《管理办法》、《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解锁事宜。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2020-004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有关事项详细如下:

一、股票限制性激励计划简述

1、2016年2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及《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6年2月25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得到批准。

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及在公司和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3、2016年3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2016年5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6年6月21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公告》,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6年6月27日。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份数量为17,743,000股,占授予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3%。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份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发行新增,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人数为340人。

6、2016年10月1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激励对象中江宏、肖亚军、易广名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资格,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由19,743,000股调整为19,651,000股,其中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40人调整为337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7,743,000股调整为17,651,000股,预留部分2,000,000保持不变。

7、2017年2月1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激励对象中付磊、任杰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资格,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由19,651,000股调整为19,045,000股,其中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37人调整为335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7,651,000股调整为17,045,000股,预留部分2,000,000保持不变。

8、2017年6月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激励对象中李其生、邹锐、倪学习、蔡涛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李其生169,000股、邹锐33,200股、倪学习80,000股、蔡涛14,200股)合计296,4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其中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35人调整为331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7,045,000股调整为16,748,600股,预留部分2,000,000保持不变。

9、2017年8月2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激励对象中熊甜、何小仁、靳春桥、罗云云、汪海山、沈倩倩、魏萍、关帅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熊甜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6,560股、何小仁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9,000股、靳春桥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9,000股、罗云云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8,620股、汪海山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9,000股、沈倩倩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1,160股、魏萍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472,140股、关帅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0,700股)合计576,18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其中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31人调整为323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6,748,600股调整至16,172,420股,预留部分2,000,000股保持不变。

10、2017年9月13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授予完成公告》,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7年9月15日。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份数量为1,935,500股,占授予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227%。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份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发行新增,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人数为26人。

此次授予完成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剩余数量为18,107,920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323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172,420股,预留部分股票授予人数为26人,授予数量为1,935,500股。

11、2017年10月26日公司第四届第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激励对象中徐峰、钟玉祥、肖晓云、黄玉香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徐峰持有首次授予限制股票45,000股,钟玉祥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5,750股,肖晓云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5,390股,黄玉香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40,590股)合计116,73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

此次回购注销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剩余数量由18,107,920股,调整至17,991,190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23人,调整至319人,首次授予股票数量由16,172,420股,调整至16,055,690股,预留部门股票授予人数为26人,授予数量为1,935,500股保持不变。

12、2017年11月17日公司第四届第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激励对象中卢利、罗春兰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卢利持有首次授予限制股票9,000股,罗春兰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6,560股)合计25,56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

此次回购注销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剩余数量由17,991,190股,调整至17,965,630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19人,调整至317人,首次授予股票数量由16,055,690股,调整至16,030,130股,预留部门股票授予人数为26人,授予数量为1,935,500股保持不变。

13、2017年12月7日公司第四届第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激励对象中袁王汉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袁王汉持有首次授予限制股票18,000股)合计18,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

此次回购注销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剩余数量由17,965,630股,调整至17,947,630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17人,调整至316人,首次授予股票数量由16,030,130股,调整至16,012,130股,预留部门股票授予人数为26人,授予数量为1,935,500股保持不变。

14、2018年1月29日公司第四届第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激励对象中孙辉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孙辉强持有首次授予限制股票12,240股)合计12,24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

此次回购注销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剩余数量由17,947,630股,调整至17,935,390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16人,调整至315人,首次授予股票数量由16,012,130股,调整至15,888,890股,预留部门股票授予人数为26人,授予数量为1,935,500股保持不变。

15、2018年4月3日公司第四届第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激励对象中周长军、黄家保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周长军持有首次授予限制股票11,610股,黄家保持有预留授予限制股票18,700股)合计30,31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

此次回购注销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剩余数量由17,916,690股,调整至17,886,380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15人,调整至314人,首次授予股票数量由15,999,890股,调整至15,988,280股,预留部分股票授予人数由25人调整至24人,授予数量由1,916,800股,调整至1,898,100股。

16、2018年5月18日公司第四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激励对象中王振武、何小波及岳红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王振武持有首次授予限制股票45,000股,何小波持有首次授予限制股票175,500股,岳红持有首次授予限制股票18,000股)238,5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本次回购注销价格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一致,本次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价格为4.7 元/股。

此次回购注销后,第二期限制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由17,886,380股,调整至178,647,880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14人,调整至311人,首次授予股票数量由15,988,280股,调整至15,749,780股,预留部分24人,授予数量1,898,100股保持不变。

17、2018年7月10日公司第四届第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激励对象中刘津龙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6,560股,李强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5,740股,陈春辉持有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20,000股,邱建标持有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10,000 股)合计72,3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本次回购注销价格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一致,本次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价格为4.7 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价格为4.43元/股。

此次回购注销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人数由178,647,880股,调整至178,575,580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11人,调整至309人,首次授予数量由15,749,780股,调整至15,707,480股;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人数由24人调整至22人,授予数量由1,898,100股,调整至1,868,100股。

18、2018年10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激励对象中徐万同、周志云、杜娟、孟苏焘、邵锋、许蝶龙、李星星、李蔚、谢杰、王燕红、罗娟、张静楠12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69,59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本次回购注销价格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一致,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价格为4.7元/股。

此次回购注销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数由17,575,580股,调整至17,005,990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09人,调整至297人,首次授予数量由15,707,480股,调整至15,137,890股;预留部分22人,授予数量1,868,100股保持不变。

19、2019年1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贾萧赫、张明林、刘芳荣、李直强、潘茹、孙欣、李桂芳、马宏杰、陆成龙、张婉华10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贾萧赫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股票48,580股、张明林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55,020股、刘芳荣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52,640股、孙欣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3,300股、李桂芳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8,000股、马宏杰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0,850股,潘茹持有二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16,830股、陆成龙持有二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9,000股、张婉华持有二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9,000股)264,22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本次回购注销价格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一致,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4.7元/股,二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4.43元/股。

此次回购注销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数由17,005,990股,调整至16,,741,770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97人,调整至290人,首次授予数量由15,137,890股,调整至14,908,500股;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人数由22人调整至19人 ,授予数量由1,868,100股,调整至1,833,270股。

20、2019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祁爱菊、刘崇德、袁飚、潘燕青、朱海燕、兰清6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祁爱菊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36,500股,刘崇德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股票39,340股、袁飚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37,800股、潘燕青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4,780股、朱海燕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8,400股、兰清持有二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16,830股)263,65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根据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上述事项不需要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本次回购注销价格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一致,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4.7元/股,二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4.43元/股。

此次回购注销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股数由16,741,770股,调整至16,478,120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90人,调整至285人,首次授予数量由14,908,500股,调整至14,661,680股;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人数由19人调整至18人 ,授予数量由1,833,270股,调整至1,816,440股。

21、2019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张虹、孙志君、李康3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张虹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8,000股,孙志君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股票56,000股、李康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31,500股)115,5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根据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上述事项不需要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本次回购注销价格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一致,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4.7元/股。

此次回购注销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股数由16,478,120股,调整至16,362,620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85人,调整至282人,首次授予数量由14,661,680股,调整至14,546,180股;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人数18人 ,授予数量1,816,440股保持不变。

22、2019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韩杰、李尉 2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韩杰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4,000股,李尉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股票 57,190 股)71,190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根据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上述事项不需要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本次回购注销价格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一致,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 4.7 元/股。

此次回购注销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人数由16,362,620股,调整至16,291,430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82 人,调整至 280 人,首次授予数量由14,546,180股,调整至 14,474,990股;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人数 18 人 ,授予数量 1,816,440 股保持不变。

23、2019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姚毛毛、王小玲、文韬3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姚毛毛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24,500股,王小玲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股票 9,100 股, 文韬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股票 14,000 股)47,6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根据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上述事项不需要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本次回购注销价格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一致,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4.7元/股。

此次回购注销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数量由16,291,430股,调整至16,243,830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80 人,调整至 277 人,首次授予数量由14,474,990股,调整至14,427,390股;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人数 18 人 ,授予数量 1,816,440 股保持不变。

24、2019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高明生、张梦华、苏海峰、李小明、叶艳丽、曾祥辉、张彬、潘美琴、颜义平、姚玉金、王创文、杨淳、薛玉、刘晶、王刚、刘少明、伍志平、廖中华、王健、雷林、曹玉兰、李桂荣、陈国宏23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高明生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57,200股,张梦华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8,840股,苏海峰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4,160股,李小明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2,800股,叶艳丽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6,000股,曾祥辉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5,960股,张彬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67,600股,潘美琴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4,160股,颜义平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4,000股,姚玉金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4,520股,王创文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2,000股,杨淳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32,000股,薛玉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98,800股,刘晶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6,000股,王刚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4,160股,刘少明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36,000股,伍志平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7,160股,廖中华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7,200股,王健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44,000股,雷林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8,000股,曹玉兰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5,720股,李桂荣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2,000股,陈国宏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8,000股)596,28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本次回购注销价格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一致,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价格为4.7元/股。

此次回购注销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数量由16,243,830股调整至15,647,550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77人,调整至 254 人,首次授予数量由14,427,390股,调整至13,831,110股;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人数 18 人 ,授予数量 1,816,440 股保持不变。

二、本次回购原因、数量及价格

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姜秀丽1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4.7元/ 股。

此次回购注销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数量由15,647,550股调整至15,643,550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54人,调整至 253人,首次授予数量由13,831,110 股,调整至13,827,110股;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人数 18 人 ,授予数量 1,816,440 股保持不变。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

该次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单价准确。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股份。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认为:根据《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原激励对象姜秀丽1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

我们同意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行为合法、合规。

六、律师事务所出具专项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程序、数量和价格确定等,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君泽君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2020-005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第三期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有关事项详细如下:

1、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2 月 3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 2017 年 1 月 20 日召开了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17 年 1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 励对象授予第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对〈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进行调整的议案》。

2、2017 年 3 月 8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公告》,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7 年 3 月 9 日。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份数量为 17,402,600 股,占授予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04%。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发行新增,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人数为 267 人。

3、2017 年 6 月 6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中王俊武、康月妨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 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王俊武 448,000 股、康月妨 30,000 股)合计 478,000 股进行回购。其中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67 人调整为 265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7,402,600 股调整为 16,924,600 股。

4、2017 年 8 月 23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罗云云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罗云云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30,000 股) 合计 30,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其中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65 人 调整至 264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6,924,600 股调整为 16,894,600 股。

5、2017 年 10 月 26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常瑛、徐峰、郭立双、赖艾萍、黄玉香、孙娟因个人原因已 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常瑛 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65,000 股,徐峰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40,000 股, 郭立双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40,000 股,赖艾萍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27,800 股,黄玉香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35,700 股,孙娟持有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 35,000 股)合计 243,5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其中公司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人数由 264 人调整至 258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6,894,600 股调整 至 16,651,100 股。

6、2017年11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刘乃华、李英辉、高峰3位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 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刘乃华持有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50,000股,李英辉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50,000股,高峰持有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40,000股)合计14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其中公司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58人调整至255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6,651,100 股调整至16,511,100股。

7、2017年12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 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吴小倩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 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吴小倩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888,000 股)888,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其中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55人调 整至254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6,511,100股调整至15,623,100股。

8、2018年1月2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授 予完成公告》,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8年1月26日。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份数量为4,280,000股,占授予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937%。本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股份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发行新增,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人数为 102人。 此次授予完成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剩余数量为19,903,100股, 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254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623,100股, 预留部分股票授予人数为102人,授予数量为4,280,000股。

9、2018年7月10日公司第四届第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 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授予 激励对象中黎峻江、刘津龙、丰晴、陈春辉、周邑、朱秀英、邓睿因个人原因已 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807,8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其中,黎峻江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628,600股,刘 津龙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8,000股,丰晴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1,200股, 陈春辉持有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20,000股,周邑持有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30,000 股,朱秀英持有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60,000股,邓睿持有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30,000股)。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 数量由19,903,100股,调整至19,095,300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54人 调整到251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5,623,100股调整到14,955,300股,预 留部分股票授予人数由102人调整到98人,预留部分股票授予数量由4,280,000股 调整到4,140,000股。

10、2018年10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唐志林、周志云、孟苏焘、李明、许蝶龙、涂丽平、李星星、 张一博、许妙虹、潘虹、马庐山、王燕红、罗娟、张静楠、陈昌、叱干白娟16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574,5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其中,唐志林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28,000股,周志云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1,000股,孟苏焘持有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105,000股,李明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70,000股,许蝶龙持有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84,000股,涂丽平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1,000股,李星星持有首 次授予14,000股,张一博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5,200股,许妙虹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1,000股,潘虹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4,500股,马庐山持有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5,000股,王燕红持有首次持有限制性股票21,000股,罗娟持 有首次限制性股票23,800股,张静楠持有首次限制性股票21,000股,陈昌持有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25,000股,叱干白娟持有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45,000 股)。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9,095,300股,调整至18,520,800股,其中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51人调整至238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4,955,300股调整至14,475,800股;预留部分股票授予人数由98人调整到95人,预留部分股票授予数量由4,140,000股调整到4,045,000股。

11、2019 年 1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贾萧赫、张明林、刘芳荣、李直强、石春林、段小敏、 李桂芳、杨勃、李强 9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 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贾萧赫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43,050 股,张明林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25,410 股,刘芳荣持有三期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46,480 股,李直强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7,500 股, 段小敏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35,000 股,李桂芳持有三期首次限制性股 票 28,000 股,李强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20,300 股,石春林持有三期预 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120,000 股,杨勃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80,000 股) 415,740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 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 4.59 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 5.01 元/股。

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8,520,800 股,调整至 18,105,060 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238 人调整至 231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4,475,800 股,调整至 14,260,060 股;预留部分股票授予人数由 95 人调整至 93 人,预留授予数量由 4,045,000 股调整至 3,845,000 股。

12、2019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王辉、刘崇德、袁飚、潘燕青4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王辉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84,000 股,刘崇德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47,740 股,袁飚持有 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24,500 股,潘艳青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23,800 股,)180,040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 4.59 元/ 股。

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8,105,060 股,调整至 17,925,020 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231 人调整至 227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4,260,060 股,调整至 14,080,020 股;预留部分股票授予人数 93 人,预留授 予数量 3,845,000 股,保持不变。

13、2019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张虹、孙志君2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张虹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1,000股,孙志君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股票49,000股)7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4.59元/股。

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7,925,020股,调整至 17,855,020 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227人调整至 225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4,080,020 股,调整至 14,010,020 股;预留部分股票授予人数 93 人,预留授予数量 3,845,000 股,保持不变。

14、2019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王丽婷、李尉、林日、聂静4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李尉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35,000股,王丽婷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14,000股,林日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14,000股,聂静持有三期预留限制性股票14,000股)77,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4.59元/股,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5.01元/股。

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7,855,020股,调整至 17,778,020 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225人调整至 224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4,010,020股,调整至 13,975,020 股;预留部分股票授予对象 由93 人调整至90人,预留授予数量 由3,845,000 股调整至3,803,000。

15、2019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张洋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8,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4.59元/股。

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7,778,020股调整至17,750,020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224人调整至 223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3,975,020股调整至13,947,020 股;预留部分股票授予对象90人,预留授予数量3,803,000股,保持不变。

16、2019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韩洪志、李玲、张彬、李海根、涂小伟、陈绪春、万宏文、徐飞、黄小勇9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韩洪志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35,000股,李玲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21,000股,张彬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28,000股,李海根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14,000股,涂小伟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14,000股,陈绪春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14,000股,万宏文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14,000股,徐飞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17,500股,黄小勇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35,000股)192,5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5.01元/ 股。

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7,750,020股调整至17,557,520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223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947,020 股;预留部分股票授予对象由90人调整至81人,预留授予数量由3,803,000股调整至3,610,500股。

17、2019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姚毛毛、赵玮、张善平、王求发、肖顺波、雷慧明、杨慧银、刘祈琍、文韬、高艳涛、荀鹰11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姚毛毛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2,000股,赵玮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6,440股,张善平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4,000股,王求发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3,320股,肖顺波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2,840股,雷慧明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6,000股,杨慧银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6,200股,刘祈琍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6,000股,文韬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3,200股,高艳涛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6,000股,荀鹰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4,000股)16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4.59元/ 股。

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7,557,520股调整至17,397,520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223人调整至212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3,947,020 股调整至13,787,020股;预留部分股票授予对象81人,预留授予数量3,610,500股。

(下转5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