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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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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20-02-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2020-019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障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62,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预计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证券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每笔理财产品的种类、金额、收益率、期限等以签署的具体合同为准,并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签署理财产品相关协议等一切事宜。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2019年6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现将公司近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2020年2月28日,公司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银支行签订相关理财协议:

1、产品名称:2020年公司第29期结构性存款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购买理财产品金额:3,000万元(大写:叁仟万圆整)

4、购买主体: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收益起始日:2020年3月2日

6、收益截止日:2020年6月2日

6、预期年化收益率:1.59%或4.22%

7、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银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目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不得购买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严控投资风险;

2、公司将定期对公司所购买的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及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汇报情况;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户核算工作;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也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保本型低风险投资理财,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若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将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

四、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仍在期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已赎回到期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金额为383,800万元,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金额47,200万元。未超过股东大会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批准投资额度。

五、备查文件

1、理财产品购买相关文件。

2、公司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银支行签订的《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客户结构性存款业务协议》。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2020-020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2月28日下午15:00在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三区11栋A座3601A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由董事长程涌先生主持。因所议事项紧急,经与会董事同意,本次董事会豁免会议通知时限要求。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其中徐文静、何高强、何为、刘火旺、BingshengTeng以通讯方式与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变更召开地点的议案》

鉴于目前新型肺炎疫情严重,且湖南为疫情重点地区,为防止疫情扩散和保护投资者健康,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由原来的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长春工业园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变更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三区11栋A座3601A会议室;现场会议登记地点由原来的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长春工业园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变更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三区11栋A座3601A会议室。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变更召开地点的通知》。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2020-021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变更召开地点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变更召开地点的议案》。

鉴于目前新型肺炎疫情严重,且湖南为疫情重点地区,为防止疫情扩散和保护投资者健康,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由原来的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长春工业园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变更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三区11栋A座3601A会议室;现场会议登记地点由原来的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长春工业园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变更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三区11栋A座3601A会议室。

变更后的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除变更上述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登记地点外,公司于2020年2月26日披露的《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列明的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不变。现将变更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后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的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3月6 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3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6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者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2日(星期一)

7、出席人员: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2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三区11栋A座3601A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2、《关于提取2018年度激励基金的议案》

3、《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5、《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6、《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8、《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9、《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特别强调事项:

1、上述提案1-2已经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3-10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及2020年1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8-10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提案1-10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提案 2、5、6、7、8、9、10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何为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上述第8-10项提案所审议事项的投票权,详见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特别提示:征集投票人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第8-10项提案征集投票权。

三、提案编码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1、登记时间:2020年3月3日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邮寄、传真方式登记(见附件2)

3、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三区11栋A座3601A会议室

4、会议联系

(1)联系人:贺梓修

(2)电话号码:0755-26910253

(3)传真号码:0752-3532698

(4)电子邮箱:hezx@askpcb.com

(5)联系地址: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三区11栋A座3601A

5、参加股东大会需出示前述相关证件。

6、其他事项:出席会议人员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六、备查文件

1、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参会登记表:

3、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29日

附件1: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单位(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如没有做出明确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注: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相应位置填上“√”,不选或多选则该项表决视为弃权。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发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2: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附件3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13。

2、投票简称:奥士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3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3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2020-022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19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注:上述数据以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公司2019年实现营业总收入2,276,311,387.9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9,548,280.7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84%;营业利润308,437,342.21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25%;利润总额308,351,074.5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42%。2019年末,公司总资产3,568,043,747.26元,较期初增长了14.3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436,174,153.32元,较期初增长了12.06%,公司股本为147,868,152.00股,较期初增长0.46%。

本年对比上年同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有所增长的主要原因为公司转型升级,优化产品结构,有效地控制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所致。报告期末数对比报告期初数,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股本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有所增长,主要是公司利润的增长以及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在2019年授予登记完成导致公司总股本较期初增长所致。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公司2020年2月3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度业绩预告》中对2019年度经营业绩进行了预计: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25,082.97万元至28,666.25万元,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为5%至20%。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已披露的《2019年度业绩预告》不存在差异。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程涌先生、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许初先生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2020-023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和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议案,公司于2020年1月18日在证监会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名单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1、公示内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20年2月2日至2020年2月21日;

3、公示方式:公司OA系统公布及宣传栏张贴方式;

4、反馈方式:以设立反馈电话以及反馈邮箱等方式进行反馈,并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在公示的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

二、核查情况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公司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公司或公司子公司为激励对象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凭证。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对《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导致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如下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