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管辞职的公告
股票代码:603729 股票简称:龙韵股份 编号:临 2020-008
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管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公司高管的辞职情况
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裁王志强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
王志强先生因个人原因,提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王志强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王志强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运作。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09
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0年2月28日在公司(上海浦东新区民生路118号滨江万科中心15层)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会议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
根据《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截止2020年2月28日,因5名激励对象王志强、苏敏、刘宏平、李国平和陈娟离职,1名激励对象桂王娟自愿放弃,现取消前述人员股权激励资格,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73名调整为67名;公司股票期权由581万份调整为550万份,其中首次授予512万份、预留38万份。
公司董事张霞属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其余4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2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股权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确定2020年2月28日为首次授予日,行权价格为15.83元/股,向67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512万份。
公司董事张霞属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其余4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2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权益首次授予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10
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2月28日在公司(上海浦东新区民生路118号滨江万科中心15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建华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名单所涉人员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满足《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授予条件。监事会同意公司以2020年2月28日为首次授予日,对符合条件的67名激励对象授予512万份股票期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2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11
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2月28日,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韵股份”)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概况
(一)2019年12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分别于1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020年1月4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临2020-001)。
2020年1月9日,公司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0年1月9日,公司披露了《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二) 2020年2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和《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0年2月28日,同意向符合条件的6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512万份股票期权(详见公司公告临2020-009、临2020-010)。
二、调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说明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截止2020年2月28日,因5名激励对象苏敏、刘宏平、李国平、王志强和陈娟离职,1名激励对象桂王娟自愿放弃,现取消前述人员股权激励资格,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73名调整为67名;公司股票期权总数由581万份调整为550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由543万份调整为512万份,预留权益38万份股票期权保持不变。
三、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的意见
(一)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所作的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本次对股权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
(二)独立董事就上述调整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调整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本次对于股票期权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
(三)上海森岳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12
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权益首次授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日:2020年2月28日
●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数量:股权激励权益共550万份股票期权,本次授予512万份股票期权,预留38万份股票期权
一、权益首次授予情况
(一)2019年12月24日,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分别于1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020年1月4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临2020-001)。
2020年1月9日,公司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0年1月9日,公司披露了《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二) 2020年2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三)权益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0年2月28日。
2、授予数量:512万份股票期权。
3、授予人数:67人。
4、授予价格/行权价格: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5.83元/股。
5、股票来源:为龙韵股份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首次授权的股票期权自首次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行权。首次授权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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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在2020年授予完成,自预留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行权,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各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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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在2021年授予完成,自预留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应在未来24个月内分两期行权,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各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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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行权的该期股票期权,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权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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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核实的情况
监事会于2020年2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了公司调整后的首次授予股权激励对象名单,认为本次调整后的股权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首次授予股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股权激励计划公告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企业持股及买卖变动证明》,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所有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权益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1)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以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并在2020年2月27日对本次授予的512万份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了测算,该等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为895.70万元。公司采用的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15.20元/股(2020年2月27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授权日至每期首个行权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18.56%、25.96%、21.83%(分别采用文化传媒行业最近12个月、24个、36个月的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50%、2.10%、2.75%(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1年期、2年期、3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5、股息率:1.14%(文化传媒行业最近一年的平均股息率)
(2)股票期权费用的摊销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根据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总额确认股票期权的激励成本,则2020-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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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行权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及其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影响。具体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授予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实施本次授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确定的授予日和授予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股票期权授予登记等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