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20-022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通知2020年2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2月28日通过电话会议方式召开。柳方董事因个人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授权陆忠亮董事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亲自出席及授权出席董事11人。会议由陈锦石董事长主持,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了关于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决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主要条款如下:
1、发行规模
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
2、发行方式和对象
公司可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以一次或分期形式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不向公司股东配售。
3、债券期限
不超过7年(含7年)。债券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4、募集资金的用途
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将用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归还存续公司债、金融机构借款、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等。
5、决议的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方案之日起24个月。
三、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决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情况下,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具体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具体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是否设计回售条款、利率调整条款和赎回条款等含权条款、是否使用增信机制、决定募集资金具体用途及偿债保障措施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中介机构;
3、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签署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文件;
5、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报及转让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转让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6、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决定公司债券的上市地点;
7、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8、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通过了关于收购惠州路劲汇通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
议案审议前经过了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锦石、陈昱含、辛琦、陆忠亮、柳方、柏利忠回避表决。
辛琦董事2020年2月26日起担任公司控股股东中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董事局副主席,构成本议案关联董事。
详见刊登于2020年2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收购惠州路劲汇通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详见2020年2月29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通过了关于为德清裕锦等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关于为德清裕锦等3家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为滕州共信提供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锦石、陈昱含、辛琦、陆忠亮、柳方、柏利忠回避表决。
详见刊登于2020年2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德清裕锦等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详见2020年2月29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刊登于2020年2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20-023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惠州路劲汇通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
为了抓住新项目获取机会,拓展大湾区市场,进一步完善业务布局,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熙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简称“惠州熙锦”)拟收购控股股东中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南控股”)全资子公司惠州中南锦鑫置业有限公司(简称“惠州中南锦鑫”)持有的惠州路劲汇通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惠州路劲汇通”)97%股权。
经过全体独立董事的一致同意后,公司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独立第三方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简称“上海立信”)对惠州路劲汇通股权价值进行了评估。根据以2019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评估报告,惠州路劲汇通100%股权的评估值为2,530.31万元。基于评估值,购买惠州路劲汇通97%股权的价格拟定为2,454.40万元。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由于出让方惠州中南锦鑫为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惠州熙锦购买惠州路劲汇通97%股权构成关联交易。
3、交易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总对价2,454.40万元,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0.14%,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构成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为了更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决议将有关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前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
2020年2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有关事项。关联董事陈锦石、陈昱含、辛琦、陆忠亮、柳方、柏利忠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借壳,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介绍
名称:惠州中南锦鑫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441300MA521KUE34
成立时间:2018年7月20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惠州大亚湾澳头黄鱼涌乌石村801室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姚可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经营;房地产信息咨询;投资兴办实业。
实际控制人:陈锦石
关联关系:中南控股持有其100%股权。
公司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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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惠州路劲汇通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441303MA4UXFNA0U
成立时间:2016年11月4日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惠州市惠阳区淡水尧岗下刘屋别样城二期23号楼1层06号铺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晓明
经营范围:旅游文化项目投资;企业管理;经济信息咨询;文化艺术交流(不含营业性演出);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酒店管理;自有房产租赁。
主要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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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股权转让价格:现金2,454.40万元。
其他说明:
权属情况:惠州路劲汇通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况。
优先受让权处理:目前惠州路劲汇通的股权不存在优先受让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惠州路劲汇通向惠州中南锦鑫提供借款2,452.15万元。在惠州路劲汇通股权转让工商登记完成前,惠州中南锦鑫将偿还有关借款。
资产情况:
货币资金145.29万元,主要为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2,452.77万元,主要为往来款、保证金、押金等。存货83.75万元,主要为计划开展项目的前期成本。
负债情况:其他应付款200.06万元,主要包括往来款。
公司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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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定价
本次交易拟以惠州路劲汇通的评估值确定交易价格。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后,公司聘请上海立信作为评估机构。上海立信与公司、公司主要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无关联关系。
本次评估基准日为2019年12月31日。评估范围为惠州路劲汇通的全部资产和负债。
本次评估方法选择资产基础法。被评估单位是负责文化旅游项目投资运营的公司,已与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桥背村委会嶂下村民小组龙尾、山子顶等队签署相关项目合作协议。截止目前无业务收入。资产基础法以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对委托评估企业所有可辨认的资产和负债逐一按其公允价值评估后代数累加求得总值,并认为累加得出的总值就是企业整体的市场价值。根据以上评估方法,评估得出的结果为:
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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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评估结果,惠州路劲汇通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530.31万元。97%股权交易对价拟确定为2,454.40万元。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惠州熙锦购买惠州中南锦鑫持有的惠州路劲汇通97%股权,交易对价2,454.40万元。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关事项后,双方将签订转让协议。协议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股权变更,并于约定的交割日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办理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交易对价一次性支付。
惠州中南锦鑫对惠州路劲汇通的2,452.15万元其他应付款将在股权转让工商登记完成前付清。
六、交易对公司财务的影响
本次收购有利于增加公司新项目获取机会,开拓大湾区市场,进一步完善业务布局。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目前与中南控股累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之外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0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过对本次拟进行关联交易的认真了解,惠州熙锦向惠州中南锦鑫购买其持有的惠州路劲汇通97%股权,旨在增加公司新项目获取机会。交易定价以独立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依据,透明公开。希望公司未来审议有关事项时,严格执行各项规定,保证交易公开、公允,避免关联方利用优势地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有关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过对本次拟进行关联交易的认真了解,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熙锦向控股股东中南控股全资子公司惠州中南锦鑫购买其持有的惠州路劲汇通97%股权,有利于增加公司新项目获取机会。有关交易定价公开透明,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交易审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征询了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审议有关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决策过程合法合规。
九、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审核意见、独立董事意见;
3、惠州路劲汇通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4、惠州中南锦鑫置业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惠州路劲汇通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5、惠州中南锦鑫置业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惠州路劲汇通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说明。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20-024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德清裕锦等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使用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8,565,446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6,930,33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398.33%,请投资者关注有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
(1)关于为德清裕锦等3家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为了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决议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对德清裕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德清裕锦”)等3家公司提供160,000万元担保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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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目前,公司2019年第十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公司合营、联营公司可使用的担保额度目前为1,868,259万元,如果2020年3月2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进一步增加对公司合营、联营公司的担保额度250,000万元,包括本次新申请的担保额度,公司为公司合营、联营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将增加到2,278,259万元。另外,公司2019年第十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5,149,551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2,433,672万元。董事会决议提交股东大会同意对子公司担保保持上述额度。
因此,如果2019年3月2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加250,000万元对公司合营、联营公司的担保额度的《关于为重庆南唐府等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合营、联营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合营、联营公司各类主体担保额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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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没能通过《关于为重庆南唐府等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合营、联营公司的担保额度将调减250,000万元。
以上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在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子公司间调剂;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在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间调剂;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合营、联营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在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股东大会同意提供担保的合营、联营公司间调剂;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合营、联营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在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股东大会同意提供担保的合营、联营公司间调剂。有关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通过为本次有关公司提供担保的决议之日起12个月。有关担保的具体事宜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
(2)关于为滕州共信提供担保事项
公司持股87.3%、公司控股股东中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南控股”)持有80%股权的南通中南文体产业有限公司持股2.7%,独立第三方股东滕州市城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10%的滕州共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滕州共信”)拟融资53,400万元,公司拟为滕州共信有关融资提供53,400万元全额担保。由于中南控股间接持有滕州共信股权,公司为滕州共信融资提供全额担保涉嫌关联方担保,因此公司提请股东大会单独审议为滕州共信提供担保额度事项。在审议有关事项时,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2020年2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为德清裕锦等3家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在关联董事陈锦石、陈昱含、辛琦、陆忠亮、柳方、柏利忠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滕州共信提供担保事项。决议将有关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德清裕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非并表)
成立日期:2019年11月22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雷甸镇新大街45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军
注册资本:4,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建筑装饰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销售。
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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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信用情况良好。
关联情况: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有关公司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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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德清锦叶置业有限公司(非并表)
成立日期:2020年2月10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武康街道北湖东街748号813室
法定代表人:桂锋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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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情况: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有关公司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信用情况良好。
财务情况:新成立公司,暂无财务数据。
3、上海锦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非并表)
成立日期:2019年10月15日
注册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海坤路1号1幢
法定代表人:张宽权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管理咨询,建筑材料的批发、零售,物业管理。
股东情况:
■
关联情况: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有关公司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信用情况良好。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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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滕州共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并表)
成立日期:2018年11月28日
注册地点: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北辛街道奥体花园12号楼2单元2402室
法定代表人:李涛
注册资本:13,398.21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勘察、规划、涉及、施工、经营管理与维护;公共设施管理;市场运营、维护;物业管理;房屋租赁费;摊位租赁、形象展示位租赁;广告代理、展示展览服务;以自有资金对项目投资;建筑机械、建筑设备的租赁、批发与零售。
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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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情况:中南控股持有南通中南文体产业有限公司80%的股权,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滕州共信建设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信用情况良好。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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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与贷款机构签订担保协议。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在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审议认为:本次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有关公司的业务需要。目前上述公司经营正常,偿债能力强,担保不增加公司风险。对于向非全资公司提供的担保,各股东均按比例提供担保或采取要求被担保对象的其他股东提供反担保等保障措施,担保风险可控。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通过对有关担保情况的了解,我们认为向有关公司提供担保确系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担保涉及的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目前有关公司经营正常,偿债能力强,担保不增加公司风险。对于向非全资公司提供的担保,各股东均按比例提供担保或采取要求上述被担保对象的其他股东提供反担保等保障措施,担保风险可控。提供担保不损害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提供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金额为6,930,33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权益的398.33%。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1,163,09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权益的66.85%;逾期担保金额为0万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20-025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3月16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20年3月16日上午9:15)至投票结束时间(2020年3月16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方式中的一种进行投票,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10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1068号联强国际广场A座9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逐项表决:
2.1 发行规模;
2.2 发行方式;
2.3 债券期限;
2.4 募集资金的用途;
2.5 决议的有效期;
3、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4、关于收购惠州路劲汇通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
5、关于为德清裕锦等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分别表决:
5.1 关于为德清裕锦等3家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5.2 关于为滕州共信提供担保事项。
以上议案均属于普通决议表决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含本数)通过。
以上议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议案4、5.2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要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2月2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收购惠州路劲汇通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及关于为德清裕锦等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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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含二级子议案)投出相同的表决意见。股东对总议案、具体提案或具体提案相关二级子议案重复投票,如能区分投票先后的,则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不能区分投票先后的,总议案、具体提案或具体提案相关二级子议案投票意见不同视为弃权。
对提案2.00和5.00进行投票,视为对其下属二级子议案投出相同的表决意见。对提案2.00及其二级子议案重复投票或对提案5.00及其二级子议案重复投票,如能区分投票先后的,则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不能区分投票先后的,若对提案2.00及其二级子议案投票意见不同,或对提案5.00及其二级子议案投票意见不同,相关重复投票都视为弃权。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时间:2020年3月11日至3月16日之间,每个工作日上午9:00一下午17:30(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1068号联强国际广场A座9楼;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1068号联强国际广场A座9楼
邮政编码:200335
联系电话:(021)61929799
传 真:(021)61929733
电子邮件:zhongnanconstruction@zhongnangroup.cn
联 系 人:何世荣
6、注意事项:
(1)疫情期间,公司鼓励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如果是法人主体,还需提供有关法人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类似于买入股票,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为通过网页填写选择项,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公司股票的投资者,如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仅能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能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61
2、投票简称:中南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3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3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股东单位)出席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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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请用正楷填上您的全名(中文或英文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2、请填上持股数,如未填上数目,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您登记的所有股份均做出授权;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如委托人对议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