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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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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版)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0-006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及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上海绿嘉地产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投资金额:人民币10.00亿元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关联方郑州绿都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都集团”)以现金出资方式共同投资设立“上海绿嘉地产有限公司”,其中本公司出资5.10亿元,持股比例为51.00%;绿都集团出资4.90亿元,持股比例为49.00%。

2019年4月,公司收购绿都集团全资子公司郑州绿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绿都商业”)100%股权,交易价款为620.09万元(详见公司临2019-032号公告)。除上述交易及日常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绿都集团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也不存在与不同关联方发生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杨张峰先生、薛荣欣先生、路向前先生、李强先生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别风险提示:新公司成立后,可能面临政策调控、市场波动及经营管理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导致的风险,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调整计划,以及增加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务范围的决定,为充分发挥关联方绿都集团在房地产开发领域的金融资源和经营管理优势,公司拟与绿都集团以现金出资方式共同投资设立“上海绿嘉地产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其中本公司出资5.10亿元,持股比例为51.00%;绿都集团出资4.90亿元,持股比例为49.00%。

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除需工商部门核准登记外,该子公司的设立无需取得政府主管部门审批。

本次关联交易的前12个月内,公司与绿都集团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绿都集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 名称:郑州绿都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3. 住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经开第八大街69号行政楼303室

4.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长宁区淞虹路207号明基商务广场B座7楼

5. 法定代表人:杨张峰

6. 注册资本:14.00亿元

7.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8. 实际控制人:汤玉祥

绿都集团成立于2002年8月20日,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建筑施工、物业服务等业务。绿都集团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下属全资子公司江苏颢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河南绿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具有物业服务壹级资质。绿都集团位列中房协房地产排名100强榜,中国房企发展潜力10强等。

2017年至今,绿都集团始终秉持区域聚焦、深耕发展的区域战略取向,以专筑客户价值为使命,以成为区域领先的中高端品牌房地产开发商为愿景,始终坚持 “三好一低”(“品牌好、盈利好、周转好、风险低”)的经营思想,围绕“塑造品牌”和“为客户创造价值”的核心经营理念,逐步打造房地产开发领域的中高端产品研发、设计、制造和服务的能力,并加强投资和经营风险的管控,逐步实现品牌中高端定位的战略目标。

(三)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绿都集团总资产425.09亿元、净资产81.57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77.39亿元、净利润5.47亿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 交易类别: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2. 投资标的:上海绿嘉地产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3.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4. 法定代表人:杨张峰

5. 注册资本:10.00亿元

6.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租赁;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物业服务;酒店管理;建筑装饰材料、日用百货的批发零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7. 出资情况:本公司出资5.10亿元,持股比例为51.00%;绿都集团出资4.90亿元,持股比例49.00%。

上述信息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本次共同投资,各方遵循自愿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本公司及关联方按照持股比例平等出资。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共同投资事项旨在充分发挥间接控股股东绿都集团在房地产开发领域的金融资源和经营管理等各项优势,加快落实公司开展房地产开发业务的战略规划,实现公司发展转型,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公司本次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符合公司未来发展和业务管理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本次投资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

1.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及新设子公司的议案》,关联董事杨张峰先生、薛荣欣先生、路向前先生、李强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经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2.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交易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及新设子公司的议案》,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

“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及新设子公司的议案》,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及新设子公司的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

4.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及新设子公司的议案》。

5.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及新设子公司的议案》。

6.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该议案。

七、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2019年4月,公司收购绿都集团全资子公司绿都商业100%股权,交易价款为620.09万元(详见公司临2019-032号公告)。上述关联交易已按合同条款如期履约。

2019年,绿都商业实现净利润430.37万元,比上年下降10.72%,造成业绩下滑的原因主要系2019年度政府部门要求绿都商业运营的德化风情购物公园形象升级,整改临时商铺,导致绿都商业的租金收入、物业收入等相应减少、利润下降。2020年公司将持续优化经营管理模式,积极推进降本增效。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交易及日常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绿都集团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也不存在与不同关联方发生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情况。

八、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设立子公司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但仍可能面临政策调控、市场波动及经营管理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产生的风险。本公司将积极采取应对策略和管理措施,强化风险管控,防范及化解风险。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九、公告附件

1.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5.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6.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0-007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受关联方郑州绿都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都集团”)担保是用于公司项目建设,满足公司运营要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该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019年4月,公司收购绿都集团全资子公司郑州绿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绿都商业”)100%股权,交易价款为620.09万元(详见公司临2019-032号公告)。除上述交易及日常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绿都集团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也不存在与不同关联方发生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杨张峰先生、薛荣欣先生、路向前先生、李强先生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调整计划,以及增加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务范围的决定,为充分发挥关联方绿都集团的信用优势,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拟由绿都集团向公司提供余额不超过15亿元的担保,在总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担保费率为零。

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接受担保事项无需政府部门审批。

本次关联交易的前12个月内,公司与绿都集团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绿都集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 名称:郑州绿都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3. 住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经开第八大街69号行政楼303室

4. 法定代表人:杨张峰

5.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长宁区淞虹路207号明基商务广场B座7楼

6. 注册资本:14.00亿元

7.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8. 实际控制人:汤玉祥

绿都集团成立于2002年8月20日,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建筑施工、物业服务等业务。绿都集团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下属全资子公司江苏颢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河南绿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具有物业服务壹级资质。绿都集团位列中房协房地产排名100强榜,中国房企发展潜力10强等。

2017年至今,绿都集团始终秉持区域聚焦、深耕发展的区域战略取向,以专筑客户价值为使命,以成为区域领先的中高端品牌房地产开发商为愿景,始终坚持 “三好一低”(“品牌好、盈利好、周转好、风险低”)的经营思想,围绕“塑造品牌”和“为客户创造价值”的核心经营理念,逐步打造房地产开发领域的中高端产品研发、设计、制造和服务的能力,并加强投资和经营风险的管控,逐步实现品牌中高端定位的战略目标。

(三)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绿都集团总资产425.09亿元、净资产81.57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77.39亿元、净利润5.47亿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本次接受关联方担保,本公司及关联方按照实际业务发展需要,遵循自愿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年担保费率为零。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共同投资事项旨在充分利用间接控股股东绿都集团的信用优势,加快落实公司开展房地产开发业务的战略规划,实现公司发展转型,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公司本次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未来发展和业务管理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融资能力、降低融资成本、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

1.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杨张峰先生、薛荣欣先生、路向前先生、李强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经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2.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交易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

“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

4.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5.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该议案。

六、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2019年4月,公司收购绿都集团全资子公司绿都商业100%股权,交易价款为620.09万元(详见公司临2019-032号公告)。上述关联交易已按合同条款如期履约。

2019年,绿都商业实现净利润430.37万元,比上年下降10.72%,造成业绩下滑的原因主要系2019年度政府部门要求绿都商业运营的德化风情购物公园形象升级,整改临时商铺,导致绿都商业的租金收入、物业收入等相应减少、利润下降。2020年公司将持续优化经营管理模式,积极推进降本增效。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交易及日常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绿都集团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也不存在与不同关联方发生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情况。

七、公告附件

1.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5.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0-008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关联方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受关联方郑州绿都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都集团”)借款是用于公司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运营要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该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019年4月,公司收购绿都集团全资子公司郑州绿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绿都商业”)100%股权,交易价款为620.09万元(详见公司临2019-032号公告)。除上述交易及日常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绿都集团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也不存在与不同关联方发生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杨张峰先生、薛荣欣先生、路向前先生、李强先生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调整计划,以及增加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务范围的决定,为充分发挥关联方绿都集团的资金规模优势,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拟由绿都集团向公司提供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借款,在总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借款年利率参考市场价格确定。

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接受借款事项无需政府部门审批。

本次关联交易的前12个月内,公司与绿都集团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绿都集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 名称:郑州绿都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3. 住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经开第八大街69号行政楼303室

4.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长宁区淞虹路207号明基商务广场B座7楼

5. 法定代表人:杨张峰

6. 注册资本:14.00亿元

7.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8. 实际控制人:汤玉祥

绿都集团成立于2002年8月20日,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建筑施工、物业服务等业务。绿都集团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下属全资子公司江苏颢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河南绿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具有物业服务壹级资质。绿都集团位列中房协房地产排名100强榜,中国房企发展潜力10强等。

2017年至今,绿都集团始终秉持区域聚焦、深耕发展的区域战略取向,以专筑客户价值为使命,以成为区域领先的中高端品牌房地产开发商为愿景,始终坚持 “三好一低”(“品牌好、盈利好、周转好、风险低”)的经营思想,围绕“塑造品牌”和“为客户创造价值”的核心经营理念,逐步打造房地产开发领域的中高端产品研发、设计、制造和服务的能力,并加强投资和经营风险的管控,逐步实现品牌中高端定位的战略目标。

(三)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绿都集团总资产425.09亿元、净资产81.57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77.39亿元、净利润5.47亿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本次接受关联方借款,本公司及关联方按照实际业务发展需要,遵循自愿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借款年利率参考市场价格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共同投资事项旨在充分发挥间接控股股东绿都集团的资金规模优势,加快落实公司开展房地产开发业务的战略规划,实现公司发展转型,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公司本次接受关联方借款事项符合公司未来发展和业务管理需要,有利于降低公司流动性风险、提高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

1.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借款的议案》,关联董事杨张峰先生、薛荣欣先生、路向前先生、李强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经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2.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交易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接受关联方借款的议案》,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

“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借款的议案》,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关于接受关联方借款的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

4.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借款的议案》。

5.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该议案。

六、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2019年4月,公司收购绿都集团全资子公司绿都商业100%股权,交易价款为620.09万元(详见公司临2019-032号公告)。上述关联交易已按合同条款如期履约。

2019年,绿都商业实现净利润430.37万元,比上年下降10.72%,造成业绩下滑的原因主要系2019年度政府部门要求绿都商业运营的德化风情购物公园形象升级,整改临时商铺,导致绿都商业的租金收入、物业收入等相应减少、利润下降。2020年公司将持续优化经营管理模式,积极推进降本增效。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交易及日常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绿都集团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也不存在与不同关联方发生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情况。

七、公告附件

1.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5.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0-009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预计的关联交易属正常经营业务,不影响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性,亦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性。

一、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1. 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杨张峰先生、薛荣欣先生、路向前先生和李强先生回避表决,由独立董事单独表决通过。

2. 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批准前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

3.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

4.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具体如下:

“《关于2019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和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

二、2019年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2019年实际交易额11,943.40元。

2. 提供劳务,2019年实际交易额950,365.60元。

3. 提供租赁服务,2019年实际交易额558,391.60元。

4. 共同投资,2019年实际交易额0.00元。

5. 接受关联方担保,2019年实际交易额0.00元。

6. 关联方资金拆入,2019年实际交易额0.00元。

三、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根据公司2019年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结合2020年公司战略方向调整、开展房地产开发业务及未来经营发展需要,以及实现公司2020年经营目标的需求,现预计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情况,具体如下:

1. 提供劳务,2020年预计交易额14,020,000.00元。

2. 租赁服务,2020年预计交易额12,140,000.00元。

四、关联方信息

1. 郑州绿都不动产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750714360F

法定代表人:路向前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注册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德化街100号3层B305号

营业范围: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

股东情况:郑州绿都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法人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总资产71,255.41万元,净资产5,471.38万元,营业收入2,505.49万元,净利润496.30万元。

2. 上海迪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312231879D

法定代表人:曹跃磊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路6999号49幢2207室

营业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建筑材料的销售。

股东情况:郑州绿都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股51%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法人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总资产130,604.56万元,净资产66,584.36万元,营业收入19,440.11万元,净利润1,885.30万元

3. 上海都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8MA1JMWKG18

法定代表人:贾如正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548弄588号2幢1层G区146室

营业范围: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财务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民意调查、民意测验、社会调查、社会调研),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股东情况:郑州绿都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股100%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法人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总资产9.43万元,净资产-0.10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10万元。

4. 郑州通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4MA40QQ242A

法定代表人:赵刚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郑州市管城区十八里河宇通工业园F501号1楼

营业范围:物业服务;房地产价格评估;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餐饮企业管理咨询;花卉种植、销售;销售:日用品、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食用农产品。

股东情况: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关联关系: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其他法人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总资产1,553.47万元,净资产1,072.70万元,营业收入4,148.63万元,净利润57.63万元。

5. 上海弘昌晟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7031577175

法定代表人:郑树昌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潘路66、68号2幢350室

营业范围: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有色金属、黑色金属、化工原料(除危险品)、家电产品、建材、装潢材料、通信设备、汽配及摩托车配件,日用百货、办公用品的批发与零售,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股东情况:郑树昌持股90%,施蓓持股10%

关联关系:为自关联交易发生之日(2020年1月1日)起过去12个月内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总资产116,262.89万元,净资产40,600.46万元,营业收入151.36万元,净利润13,668.50万元。

履约能力分析:综合考量各交易对方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结合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各交易对方均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五、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提供劳务、提供和接受租赁服务。

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市场价或参考市场价的协议价进行交易。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发挥协同效应,促进双方主业发展。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有失公允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双方不会构成利益侵害或利益输送。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业务,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亦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性。

七、公告附件

1.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5.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0-010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过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未来发展方向和战略规划的深入研究,并对各项业务的发展前景进行充分讨论,结合对国家相关行业政策的审慎判断和公司拥有的相关资源和优势,公司决定开展房地产开发业务。

为支持公司战略规划落地,配合公司新业务拓展,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并充分发挥董事会战略管理作用,提升董事会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能力,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七名董事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四名,分别为杨张峰先生、薛荣欣先生、路向前先生及李强先生,独立董事三名,分别为杜江波先生、刘文新先生及周炯女士,原定任期于2021年4月届满;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构成,分别为王小飞先生、关军亮先生及鲍锦丽女士,其中鲍锦丽女士为职工监事,原定任期于2021年4月届满。在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任职之前,上述董事、监事仍依照法律、法规等规范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监事职责。

上述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情况

1. 提名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杨张峰先生、薛荣欣先生、路向前先生、赵永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张永岳先生、王莉婷女士及赵虎林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第十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职所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

“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提名监事候选人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暨提名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苏志福先生及关军亮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第十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0-011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3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3月2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临虹路7号阿纳迪酒店负一楼和鸣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3月20日

至2020年3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2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16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5、14、16、17、18、21、22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4、17、18

(五)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西藏德锦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六)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下转1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