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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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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早管小立规矩 上交所科创板公司监管“亮剑”

2020-03-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祁豆豆 ○编辑 祝建华

圭臬不凡,效尤不俗。3月1日,上交所一纸纪律处分决定书,亮出了科创板上市公司监管“管早管小”的鲜明态度。它向市场传递的信号十分明确,在科创板这个全新的板块,监管法眼将紧盯违规苗头,严字当头,以治“未病”、治“欲病”为抓手,塑造科创板信息披露新生态。

不仅如此。这份纪律处分也可视为在新证券法正式实施之际,科创板持续监管对新法的清晰回应。资本市场专家表示,新证券法同步强化了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责任和交易所的自律监管职责,还特别写入关于自愿性信息披露的规范化要求。这些新法的精神和宏旨,很大程度上需要通过一线监管的实践来体现和明确。科创板作为资本市场的试验田,更应当发出“先声”,率先实践。

“锱铢必较” 信披问责严字当头

这则最新的纪律处分,事涉最近科创板的焦点公司——博瑞医药。随着某类原用于治疗“埃博拉”病毒的药物成为抗击新冠肺炎的“网红药物”,不少上市公司主动透露对其仿制研发进度。而博瑞医药因董秘对产品研发进度的表述不准确、不审慎引来纪律处分。

上证报记者认真查阅了博瑞医药这份公告,公告披露该公司成功仿制开发了相关药物的原料药,同时也在醒目位置提示了产品生产需经过获得专利权人授权和药品审批、药物对于新型冠状病毒是否有效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可能不会对抗击本次疫情有重大帮助、不会对公司2020年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等四项风险。从信息披露的一般要求看,这份公告的风险提示已经比较充分,所披露的信息也基本属实。问题在于,这样一份看似可以“过关”的公告,为何会招致上交所的纪律处分?

最新公布的纪律处分决定书给出了答案:问题出在“批量生产”四个字上。公告中“批量生产”的含义,是特指药品研发领域的“小试、中试”等阶段的生产,但在信息披露的语境中,很容易被理解为规模化、商业化的生产,由此可能干扰投资者对药物研发进展的判断,影响投资者的决策。

因此,这张“罚单”践行的是注册制下更加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绝非“小题大做”。这种“严格”将化为一个个“管早管小”的监管动作,阻断过往A股“陋习”在科创板“传染扩散”。

监管从严,但具体到每个个案则体现了监管智慧和考量。另一个“不同以往”就在于这单纪律处分“定违”和“量罚”的精准。博瑞医药董秘因其信息披露具体负责人的职责定位,对公告表述不准确负有责任。而且,在公告披露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董秘的回应进一步混淆了“批量生产”的准确含义,扩大了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上交所对博瑞医药董秘的通报批评,正是体现了“追责到人”的惩戒理念。对于公司,则充分考虑了其积极研发药物、协助抗击疫情、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的善意动机,可适度从轻,给予监管关注。事出同一公告基于不同违规情节,坚持实事求是,宽柔并济,传递监管温度。

“公司选择在公共事件中主动发声的出发点可以理解,但是必须十分审慎。公告是非常严肃的法律文件,一字一句都不能含糊,尤其是不能夸大和误导。注册制下,企业上市以后的主要义务,就是信息披露。市场要发挥决定性作用,上市企业高质量的信息披露是重要前提。科创板这个规矩,立得非常及时,抓住了注册制的要害。”一位市场资深律师向上证报记者表示。

管早管小 科创板监管及时“亮剑”

对于博瑞医药这类违规苗头,监管机构是有所预见的。在去年12月初上交所举办的首期科创板董事长、总经理专题培训上,上交所相关负责人就提醒科创公司的“掌门人”,上市之后严格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是极端重要的。注册制强调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不仅是在发行上市环节,也应该体现在上市之后的持续信息披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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