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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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3-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18 证券简称:曲美家居 公告编号:2020-021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3月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顺黄路217号公司B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瑞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3人,赵瑞杰先生、谢文斌先生、饶水源先生和孙海凤女士,独立董事闫华红女士、罗炘先生、平云旺先生和傅江女士,因工作安排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杨敏女士因工作安排未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孙潇阳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2.00《关于修订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2.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2.0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2.04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2.05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2.06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2.07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2.08 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2.09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2.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议案名称:《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有效期延期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7、议案名称:《关于豁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至议案6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2、议案1至议案7为中小投资者单独机票的议案,已经中小股东表决通过;

3、议案7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关联股东赵瑞海、赵瑞宾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炜、乔辰安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