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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20-03-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01 证券简称:汇嘉时代 公告编号:2020-007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20年2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0年3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8人,董事高玉杰因公务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昌吉回族自治州分行营业部申请借款的议案》。

为满足经营需求,同意公司以位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288号1栋1层部分商业房产(建筑面积共计2209.01平方米)作为抵押(具体抵押房产信息以签订的抵押合同为准),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昌吉回族自治州分行营业部申请借款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12个月,借款利率为3.7%(最终借款利率以签订合同为准)。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