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鹏华尊信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第1次
分红公告

2020-03-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03月0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1、(1)自2013年5月24日(含)起,本公司取消账户级别分红方式,即投资者若通过账户类申请(包括开立基金账户、增开交易账户、账户资料变更)所提交的账户分红方式将不再有效;

(2)自2013年5月24日(含)起,投资者如需设置或变更各个基金的分红方式,本公司只接受投资者通过交易类申请单独设置或变更单只基金分红方式;

(3)本次分红方式业务规则调整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分红方式没有影响,投资者现持有或曾经持有的基金产品,其分红方式均保留不变。但投资者在2013年5月23日(含)之前通过账户类业务提交的账户分红方式设置,自2013年5月24日(含)起对投资者新认(申)购的其他基金产品,原设置的账户分红方式将不再生效。

2、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投资者未选择或未有效选择基金分红方式的,本基金的默认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3、请投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于本次分红的权益登记日前务必致电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热线人工坐席或登陆公司网站核实基金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最终确定的分红方式以基金管理人记录为准。若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核实的基金分红方式与投资人要求不符或与相关销售机构记录的投资者分红方式不符的,可在任意工作日到销售机构申请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风险提示

本基金分红并不因此提升或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相适应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3月04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直销渠道

开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通过本公司直销渠道(含A加钱包 app、网上直销交易系统、鹏华基金微信公众号,不含直销柜台)申购(不含定期定额申购)下述适用基金的,开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适用投资者范围

活动期间,通过本公司直销渠道申购(不含定期定额申购)本公司下述适用基金的投资者。

二、优惠活动时间

本次优惠活动时间为2020年3月4日至2020年4月3日,优惠活动或业务规则如有变动,以本公司最新公告为准。

三、适用基金

四、优惠活动内容

1、在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渠道申购(不含定期定额申购)上述适用基金的,可享受申购费率0.1折优惠。固定申购费率不享受申购费率折扣优惠。

2、本次优惠活动结束后,上述优惠费率将恢复至本次活动前的费率。

五、重要提示

1、本次优惠活动内容发生调整的,以本公司相关公告为准。

2、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ph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400-6788-533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各只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3月 4日

鹏华尊信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

和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03月0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鹏华尊信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所有销售机构及直销网点自2020年03月04日起,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的申购、转换转入金额限额设置为人民币100万元,如某笔申请将导致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转换转入本基金金额超过人民币100万元(不含1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拒绝该笔申请。

(2)在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业务期间,赎回、转换转出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恢复办理本基金的大额申购、转换转入业务或调整本基金上述业务限制,基金管理人届时将另行公告。

(3)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或400-6788-533)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3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