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整债权申报的公告

2020-03-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008 证券简称:天海防务 公告编号:2020-012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整债权申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助于改善公司财务结构,化解债务危机,主营业务重新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第13.4.1条第(二十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请债权人于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4月17日之前,向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

3、法院定于2020年4月29日14:00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形式为网络会议(参会方式由管理人另行通知)。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已于2020年2月14日裁定受理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海防务”)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0年2月20日指定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管理人”)为公司管理人。以上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关于法院指定重整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2020-007)。

2020年3月3日,法院发出了编号为(2020)沪03破46号的《公告》,向公司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通知,请各债权人及时申报债权。《公告》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债权申报

请各债权人于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4月17日之前,向公司重整期间的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权申报通讯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上海市石门一路288号兴业太古汇二座24层;

邮政编码:200041;

联系人:黄潜、蒋棒;

联系电话:17321076837;

邮箱:thfw@fangdalaw.com

在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疫期间,债权人可以通过电子邮箱申报或者邮寄申报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请债权人务必与管理人先行电话沟通,确认具体债权申报方式、申报材料等相关信息。

二、注意事项

1、债权人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2、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3、法院定于2020年4月29日14:00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形式为网络会议(参会方式由管理人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负责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上述材料在债权申报时已经提供的,则无需重复提交。

三、其他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破产重整相关事项的进展,同时也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