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

2020-03-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ST 康得 公告编号:2020-037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新)于2019年4月16日披露了《关于新增涉诉和资产查封、冻结公告(六)》(公告编号:2019-067),于2019年10月11日披露了关于收到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92),于2019年11月26日披露了《关于收到〈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38),以上公告中所提及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以下简称:交行张家港分行)的诉讼,已于近日收到张家港市人民法院的(2019)苏0582执7301号《执行决定书》。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31日披露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于2019年10月23日披露了《关于收到张家港市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10),以上报告中所提及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的诉讼,已于近日收到张家港市人民法院的(2019)苏0582执6626号《执行决定书》。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31日披露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于2019年10月22日披露了《关于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02),于2019年12月19日披露了《关于收到张家港市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54),以上报告中所提及的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苏州分行)的诉讼,已于近日收到张家港市人民法院的(2019)苏0582执7545号《执行决定书》。

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9)苏0582执7301号《执行决定书》

(一)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况

被执行人一: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电公司)

被执行人二: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法院:张家港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张家港法院”)

案号:(2019)苏0582执7301号

(二)《执行决定书》内容

交行张家港分行与光电公司、康得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查,被执行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未履行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苏05民初29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四项、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将光电公司、康得新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期限为两年。

二、(2019)苏0582执6626号《执行决定书》

(一)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况

被执行人一:张家港保税区康得菲尔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菲尔)

被执行人二: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法院:张家港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张家港法院”)

案号:(2019)苏0582执6626号

(二)、《执行决定书》内容

交行张家港分行与康得菲尔、康得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查,被执行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未履行张家港市人民法院(2019)苏0582民初2145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四)项、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将康得菲尔、康得新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期限为两年。

三、(2019)苏0582执7545号《执行决定书》

(一)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况

被执行人一: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二: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三:钟玉

执行法院:张家港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张家港法院”)

案号:(2019)苏0582执7545号

(二)、《执行决定书》内容

上海银行苏州分行与光电公司、康得新、钟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查,被执行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未履行张家港市人民法院(2019)苏05民初28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四)项、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将光电公司、康得新、钟玉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期限为两年。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公司形象有负面影响,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协商妥善的解决办法,尽快处理上述事项,公司目前经营状况正常,此次被纳入失信执行人事项尚未对公司造成明显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的(2019)苏 0582 执 7301号《执行决定书》;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的(2019)苏 0582 执 6626号《执行决定书》;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的(2019)苏 0582 执 7545号《执行决定书》;

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3 月 3 日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ST康得 公告编号:2020-038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传票》、《民事起诉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新)于2019年5月20日披露了《关于新增涉诉和资产查封、冻结公告(七)》(公告编号:2019-103),于2019年8月31日披露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于2020年2月17日披露了《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未能按期足额偿付利息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报告中提及的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未能按期付息,于近日收到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的(2020)粤0105民初6938号《传票》、《民事起诉状》;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披露了《关于新增涉诉和资产查封、冻结公告(六)》(公告编号:2019-067),于2019年8月31日披露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于2020年2月17日披露了《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未能按期足额偿付利息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报告中提及的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未能按期付息,于近日收到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的(2020)粤0105民初6939号《传票》、《民事起诉状》。

一、(2020)粤0105民初6938号《传票》、《民事起诉状》的内容如下:

(一)、《传票》的内容

申请人(原告):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基金)

被申请人(被告):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案由:合同纠纷

传唤事由:开庭审理

应到时间:2020年4月13日14时10分

应到处所: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办公地址:广州市逸景路333号

(二)、《民事起诉状》的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17康得新MTN001,债券代码:101759003)本金人民币100,000,000.00元对应的应付利息人民币5,500,000.00元(年利率5.50%,付息日:2020年2月15日(此日为节假日,顺延至2020年2月17日),本次应付利息的计息期间为2019年2月16日至2020年2月17日);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以第一项诉讼请求的利息金额5,500,00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2月18日起至被告实际支付之日止,按每日0.21%。计算的违约金(暂计至2020年2月21日为人民币4,620.00元);

3、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支出的保全担保费用人民币11,009.24元;

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和保全费用。

二、(2020)粤0105民初6939号《传票》、《民事起诉状》的内容如下:

(一)、《传票》的内容

申请人(原告):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被告):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案由:合同纠纷

传唤事由:开庭审理

应到时间:2020年4月13日14时10分

应到处所: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办公地址:广州市逸景路333号

(二)、《民事起诉状》的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17康得新MTN001,债券代码:101759003)本金人民币160,000,000.00元对应的应付利息人民币8,800,000.00元(年利率5.50%,付息日:2020年2月15日(此日为节假日,顺延至2020年2月17日),本次应付利息的计息期间为2019年2月16日至2020年2月17日);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以第一项诉讼请求的利息金额8,800,00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2月18日起至被告实际支付之日止,按每日0.21%。计算的违约金(暂计至2020年2月21日为人民币7,392.00元);

3、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支出的保全担保费用人民币13,211.09元;

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和保全费用。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积极配合、妥善处理上述诉讼。鉴于目前上述诉讼尚未开庭审理,最终判决结果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2019)粤0105民初6938号《传票》、《民事起诉状》;

(2019)粤0105民初6939号《传票》、《民事起诉状》。

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