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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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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公告

2020-03-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77 证券简称:浪潮信息 公告编号:2020-011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浪潮信息”、“发行人”或“公司”)配股方案已经发行人于2019年7月1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山东省国资委《山东省国资委关于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配股有关问题的意见》(鲁国资收益字【2019】72号)核准,并经2019年8月30日召开的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本次配股比例的议案。

本次配股申请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19年第206次发审委会议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35号”文核准。

2、本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10日(R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收市后公司总股本1,289,252,171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1.2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可配售股份总数为154,710,260股。

3、公司为内地与香港股市互联互通标的公司,需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安排向香港投资者配股。内地与香港对于零碎股份的处理方式可能存在差异。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深交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配股过程中产生不足1份的零碎配股权证,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循环进位给数量大的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1份;香港投资者通过内地与香港互联互通持有发行人股份并参与本次配股的,对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部分,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将根据中央结算系统有关规则的规定将该等零碎股份的数额调整至整数单位。

4、本次配股价格为12.92元/股。配股代码“080977”,配股简称“浪潮A1配”。本次配股对公司股东用于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所质押的浪潮信息股份采取网下定价方式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负责组织实施,由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见证本次配股网下发行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由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本次配股网下发行验资报告,请符合条件的公司股东尽早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发行人联系,以免错过缴款时间;其它股份全部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5、本次配股向截至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10日(R日)深交所收市后,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配售。公司控股股东浪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浪潮集团”)及其子公司浪潮软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浪潮软件集团”)承诺以现金形式全额认购其可配售的所有股份,并确认用于认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本次发行结果将于2020年3月19日(R+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7、如本次配股发行失败,根据股东股票托管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后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8、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本次配股缴款及网上清算期间,即2020年3月11日(R+1日)至2020年3月18日(R+6日),浪潮信息股票停止交易。

9、本发行公告仅对发行人本次配股的有关事宜向全体股东进行说明,不构成对本次配股的任何投资建议。股东在做出认购配股决定之前,请仔细阅读2020年3月6日(R-2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相关资料。

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述媒体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一、本次配股的基本情况

1、配股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1.00元。

3、配售比例及数量:本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10日(R日)深交所收市后公司总股本1,289,252,171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1.2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可配售股份总数为154,710,260股。

发行人为内地与香港股市互联互通标的公司,需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安排向香港投资者配股。内地与香港对于零碎股份的处理方式可能存在差异,特提请投资者注意。

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2020年1月修订版)》的有关规定处理,配股过程中产生不足1份的零碎配股权证,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循环进位给数量大的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1份;香港投资者通过内地与香港互联互通持有发行人股份并参与本次配股的,对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部分,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将根据中央结算系统有关规则的规定将该等零碎股份的数额调整至整数单位。

4、主要股东认购本次配股的承诺:

2019年7月15日,公司控股股东浪潮集团出具认购承诺函,具体如下:“针对你公司拟召开董事会审议的《浪潮信息2019年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本公司承诺如下:

(1)本公司承诺将按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你公司本次配股方案中确定的可配售全部股份,并确认用于认配股份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2)本公司承诺若浪潮信息配股方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调整,本公司将根据调整后的配股方案按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可配售股份。”

除控股股东外,2019年7月15日,控股股东子公司浪潮软件集团已出具承诺函,确认将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根据公司本次配股方案确定的可配售股份,并确认用于认配股份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5、募集资金的用途:本次配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2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6亿元将根据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和贷款的到期时间,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其余资金在综合考虑自身的资金状况的情况下,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6、配股价格:本次配股价格为12.92元/股。配股代码为“080977”,配股简称为“浪潮A1配”。

7、发行对象:截至2020年3月10日(R日)深交所收市后,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浪潮信息全体股东。

8、发行方式:本次配股对公司股东用于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所质押的浪潮信息股份,采取网下定价方式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负责组织实施,由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见证本次配股网下发行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由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本次配股网下发行验资报告,请符合条件的公司股东尽早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发行人联系,以免错过缴款时间;其它股份全部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9、承销方式:代销。

10、本次配股主要日期:

注:(1)以上日期为深圳证券市场交易日;

(2)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二、本次配股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时间

2020年3月11日(R+1日)起至2020年3月17日(R+5日)的深交所正常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2、配股缴款方法

(1)通过网上定价发行方式参与的股东于缴款期内可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营业部现场委托等方式,在股票托管券商处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配股代码“080977”,配股简称“浪潮A1配”,配股价格12.92元/股。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止股权登记日持股数乘以配股比例0.12。

发行人为内地与香港股市互联互通标的公司,需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安排向香港投资者配股。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2020年1月修订版)》的有关规定处理,配股过程中产生不足1份的零碎配股权证,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循环进位给数量大的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1份,请投资者仔细查看“浪潮A1配”可配证券余额。香港投资者通过内地与香港互联互通持有发行人股份并参与本次配股的,对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部分,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将根据中央结算系统有关规则的规定将该等零碎股份的数额调整至整数单位。

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可配股票数量限额。原股东所持股份如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营业部,分别到相应的营业部认购。

(2)通过网下定价发行方式参与的发行人股东用于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所质押的浪潮信息股份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负责组织实施,请符合条件的公司股东尽早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发行人联系,以免错过缴款时间。请通过网下定价发行方式参与的发行人股东于2020年3月17日(R+5日)15点前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中划付认购资金,同时将《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网下认购表》及法人营业执照、股东账户卡、经办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需)、支付认购资金的划款凭证的扫描件发送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电子邮箱:ECM@chinastock.com.cn,在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处办理配股缴款手续。网下配股资金应划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电话:010-66568351。

三、发行结果处理

1、公告发行结果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20年3月19日(R+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结果公告》公告发行结果,内容包括全体股东认购情况、控股股东履行承诺情况、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占可配股数的比例、本次配股最终结果以及如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等。

2、发行结果公告后的交易安排

如本次配股成功,则浪潮信息股票将于2020年3月19日(R+7日)进行除权交易;如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股数量的70%,本次发行失败,则浪潮信息股票于2020年3月19日(R+7日)恢复交易。

3、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

如本次配股失败,根据股东股票托管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后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退款中涉及的重要内容如下:

(1)退款时间:2020年3月19日(R+7日);

(2)退款额:每个股东配股缴款额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

(3)计息方式: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计息时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计息起止日:股东配股缴款次日起至退款日前一日,即2020年3月18日(R+6日);

(5)利息部分代扣代缴利息所得税(如有)。

具体退款程序如下:

2020年3月18日(R+6日),登记公司将冻结在配股对象所在营业部席位资金账户上的配股资金予以解冻,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返还各结算参与人。

2020年3月19日(R+7日),配股对象所在营业部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扣除利息税后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退还至配股对象资金账户。

四、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股东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发行手续费等费用。

五、网上路演安排

为了便于投资者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发展前景和本次发行的有关安排,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20年3月9日(星期一)15:00-17:00就本次发行在全景网(http://www.p5w.net)进行网上路演。

六、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日期将在本次配股结束后刊登的《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公告。

以上安排如有任何调整,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公告为准。

七、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发行人: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浪潮路1036号

联系人:张宏

电话:0531-85106229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2-6层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话:010-66568351

特此公告。

发行人: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