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义乌项目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2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义乌项目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项目进展情况
2020年2月17日,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乙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义乌年产10GW高效电池和10GW高效组件及配套项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建设义乌年产10GW高效电池和10GW高效组件及配套项目。同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投资建设义乌年产10GW高效电池和10GW高效组件及配套项目的公告》(请详见公司2020-015、2020-016相关公告)。
2020年3月4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义乌年产10GW高效电池和10GW高效组件及配套项目的议案》,公司与义乌信息光电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签订的项目相关投资协议正式生效。
二、投资协议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光伏电池和组件生产基地项目。
(二)项目投资额:本项目总投资为102亿元。
(三)项目用地:项目工业用地约700亩。
(四)项目建设规划及周期:建设10GW光伏电池和10GW光伏组件生产基地,本项目原则上在签约之日起5年内完成建设。
(五)甲方主要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建设满足乙方项目建设和生产所需的“七通一平”,并保证水、电通至厂区。
2、为乙方创造一个安全、稳定、良好的可持续发展的生产经营及生活的外部环境。
(六)乙方主要权利义务
1、乙方及乙方项目实施公司承诺乙方项目实施公司在义乌生产经营期限不少于20年。
2、乙方及乙方项目实施公司确保在运营后不断引入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技术及高素质人才,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三、对公司的影响
投资建设本项目符合公司未来产能规划的战略需要,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光伏电池和组件产能,抢抓市场发展机遇,不断提高市场份额。
公司将积极推进项目进程,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晶澳光伏电池和组件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协议》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4日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3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3月4日在北京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召开程序已经得到全体董事的确认。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靳保芳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的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与企业愿景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 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拟定了《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Xinwei Niu、曹仰锋、黄新明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 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 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Xinwei Niu、曹仰锋、黄新明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 股票期权的数量与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 方法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 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并办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 署《股权激励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或解除限售资格、行权或解除限售条件 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或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或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 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或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 记结算业务等;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标的股票期权的锁定事宜和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 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或解除限售资 格,取消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等;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 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 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 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 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 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 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 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Xinwei Niu、曹仰锋、黄新明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四、审议通过《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参考行业及地区的收入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津贴)方案如下: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岗位、行政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领取薪酬;
2、未在公司担任非独立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董事不发放津贴;
3、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15万(含税)。
本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为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4日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4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3月4日在北京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召开程序已经得到全体监事的确认。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运涛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的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订的《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健全激励对象绩效评价体系, 促进激励对象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对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初步核查后,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在 职人员,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内部网站或其他方式途径,在公司内部 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 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四、审议通过《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参考行业及地区的收入水平,经公司监事会提议,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津贴)如下:
1、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其岗位、行政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领取薪酬;
2、未在公司担任监事以外其他职务的监事不发放津贴;
本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日为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3月4日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5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现就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3月20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年3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0年3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3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16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1号院诺德中心8号楼8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的提案
提案一、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提案二、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提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提案四、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提案五、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二)提案一至四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五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提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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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20年3月17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一5:00(异地股东可用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三)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详见股东大会会议联系方式。
(四)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10-63611960
传真:010-63611980
邮箱:ir@jasolar.com
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1号院诺德中心8号楼
邮政编码:100160
联系人:孙澍
出席本次会议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59”,投票简称为“晶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提案均为非累计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3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3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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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已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 委托人证件名称: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名称或姓名: 受托人证件名称: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