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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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3-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746股票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 2020-013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索普”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2月20日以电话、邮件、书面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3月6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3名监事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胡宗贵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人员到会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根据国家及监管部门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现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章程工商备案的相关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对公司现行《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对公司现行《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对公司现行《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吴婷婷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新聘任人员简历附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通过。

(六)关于召开江苏索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将上述议案一、二、三、四及公司八届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与梵境新能源合资设立公司开展有机合成浆气化协同处置危废和工业固废业务暨对外投资的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决定于2020年3月23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江苏索普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17)。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七日

附:公司新任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吴婷婷,女,汉族,1986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山东建筑大学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2011年9月参加工作,在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处、投资管理部、战略投资发展部、资产财务部工作,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副主任。2019年12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获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

股票代码:600746股票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 2020-014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索普”或“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2月20日以电话、邮件、书面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3月6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殷海英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人员到会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同意对公司现行《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会议同意将上述议案提请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746证券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2020-015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3月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会议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现行《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章程工商备案的相关手续。

一、修改《公司章程》原因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根据国家及监管部门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二、具体修改内容

根据上述原因,对原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分别修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未做变动。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746证券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2020-016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3月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因原证券事务代表黄镇锋先生因病去世,会议同意聘任吴婷婷女士(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

吴婷婷女士具备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所需的专业知识,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吴婷婷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吴婷婷女士联系方式

工作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联系电话、传真:0511-88995648

电子邮箱:sopowtt@126.com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七日

附:公司新任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吴婷婷,女,汉族,1986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山东建筑大学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2011年9月参加工作,在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处、投资管理部、战略投资发展部、资产财务部工作,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副主任。2019年12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获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

证券代码:600746 证券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2020-017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3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3月23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3月23日

至2020年3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2、3、4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3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议案5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3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议案6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索普关于投资有机合成浆气化协同处置危废和工业固废项目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股东出席会议时凭上述资料签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

(二)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212006 联系电话:0511-88995001 联系传真:0511-88995648 联系人:范国林

(三)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 2020 年 3月20日下午 17:00 前与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有关人员联系办理登记手续,可通过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六、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3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46 证券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2020-018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厂房土地暨关联交易有关事项

获得镇江市国资委备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拟向控股股东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普集团”)购买位于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88号的空压氮压站、上焦厂房等4处工业厂房(不包含相应土地使用权)、购买位于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87号的一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5处建筑物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已经公司于2020年2月1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15日披露的《江苏索普关于购买厂房土地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7”)、《江苏索普:华信资产关于索普集团拟转让部分房产涉及的4处工业厂房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苏华评报字【2020】第022号)、《江苏索普:中联资产关于索普集团拟向江苏索普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0】第108号)。

本次交易于2020年3月2日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日披露的《江苏索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2”)。

2020年3月5日,公司收到了镇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镇江市国资委”)出具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备案编号:6)、《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备案编号:7),本次交易事项在镇江市国资委完成备案,备案价格与评估结果一致。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相关程序,全力做好相关工作,并根据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