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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3-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0-005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6日下午4点在公司7层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0年3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晓强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参会监事5人,实际参会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冲突,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529,485.56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天津华峰进行增资。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对应的人民币10,000.00万元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3月9日

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0-006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529,485.56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月1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3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296,29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7.41元,公司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4,297.53 万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13,071.67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1,225.8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3-00003 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2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具体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展,公司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募投项目前期建设,募集资金到位后,可以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经投入募投项目建设的自有资金。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了保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2020年3月3日止,公司拟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29,529,485.56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出具了《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大信专审字[2020]第3-00050号)。

综上,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529,485.56元。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3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9,529,485.56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9,529,485.56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监事会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冲突,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529,485.56元。

3、会计师鉴证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大信专审字[2020]第3-00050号),认为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截至2020年3月3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并且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月修订)》等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 月9 日

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0-007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净额15,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华峰测控技术(天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华峰”)进行增资,以实施“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其中1,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剩余14,000万元全部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天津华峰注册资本将由5,000万元人民币增至6,000万元人民币,天津华峰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月1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3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296,29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7.41元,公司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4,297.53 万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13,071.67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1,225.8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3-00003 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上市前,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2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具体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展,公司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募投项目前期建设,募集资金到位后,可以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经投入募投项目建设的自有资金。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一)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鉴于天津华峰是“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公司拟以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天津华峰增资15,000万元用于该募投项目实施,其中1,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剩余14,000万元全部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天津华峰注册资本将由5,000万元人民币增至6,000万元人民币。天津华峰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募投资金,并对募投项目实施单独建账核算,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天津华峰作为“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其基本情况如下:

四、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天津华峰进行增资,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助于推进“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天津华峰将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并与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实施监管。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系基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开展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天津华峰进行增资。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天津华峰进行增资。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天津华峰进行增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9日

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0-008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对应的共计人民币10,000.00万元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后续发展的实际需求。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月1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3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296,29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7.41元,公司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4,297.53 万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13,071.67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1,225.8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3-00003 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上市前,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2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具体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展,公司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募投项目前期建设,募集资金到位后,可以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经投入募投项目建设的自有资金。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营运资金需求,拟实施“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公司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对应的共计人民币10,000.00万元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后续发展的实际需求。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实际需求,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3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对应的共计人民币10,000.00万元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营运资金需求,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用途,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对应的人民币10,000.00万元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

2、监事会意见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对应的人民币10,000.00万元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9日

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0-009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用魏文渊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魏文渊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其任职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魏文渊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10-6372 5652

联系传真:010-6372 5652

联系邮箱:ir@accotest.com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2号楼7层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9日

附件:魏文渊简历

魏文渊,男,1992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于拜西欧斯(北京)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资本运营部。2017年3月至今担任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