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高科 公告编号:2020-013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于2020年3月9日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188号总部基地3区20号楼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2日以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黄文佳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在天津成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本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9日
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高科 公告编号:2020-014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在天津成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概述
1、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航高科”)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在天津市宝坻区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公司名称暂定为:首航高科纳米材料(天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为准。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在天津成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该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本次首航高科对外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对当期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首航高科纳米材料(天津)科技有限公司(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为准)
2、法定代表人:黄卿乐
3、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天津市宝坻区
5、经营范围:熔喷布、非纺织布制造、销售;新型纳米过滤材料;改性非纺织材料及制品、无纺布及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三、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和风险
1、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近日公司在泉州和天津分别成立全资孙公司生产医用口罩,用以缓解目前疫情防控需要,以及未来医疗机构和个人防护的需要,经过这次疫情的考验,预计普通民众自我防护的意识会加强,未来防护类产品需求有望持续增加。
目前公司已到货4条口罩生产线,未来还将根据与口罩设备厂商的框架合作协议,基于对未来需求的判断分批次采购新的口罩生产线。为了完善公司口罩业务上下游产业链的配套,2020年3月9日召开董事会决定在天津设立子公司,用于生产熔喷布等相关产品,目前相关的产线购置、人员配置正在加快推进。
熔喷布除用于生产口罩外,在机械、汽车、电子电器、建筑、纺织、包装、农林渔业和食品工业等众多领域得到开发和应用。公司本次拟开展生产熔喷布业务,有利于完善公司口罩业务产业链,有利于降低公司口罩生产成本。本次投资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2、该项投资存在的风险
该业务为公司新介入业务存在生产经营经验不足、未来竞争加剧的风险,敬请各投资者关注。由于生产口罩的原材料属于目前市场急需防护用品,该投资预计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一定积极的影响,但未来可能会存在需求下降、竞争加剧进而影响经营效益的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审批风险,疫情时期政府已开辟绿色通道,对符合生产条件的将采取工作专班方式,将在最短的时间内给予办理营业执照及生产许可证。但办理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办理时间和不确定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9日
证券代码: 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高科 公告编号:2020-015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19年11月18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将第四届董事会的组成、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的组成
按照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四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也可以分散投票选举数位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董事的选举结果按得票多少依次确定。
三、董事候选人的推荐(董事候选人推荐书样本见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已连续6个月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可以向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书面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非独立董事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独立董事总人数。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已连续6个月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三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独立董事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总人数。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天内(即2020年3月14日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董事会同时在公司、控股企业内部以及人才市场等广泛搜寻董事人选;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初选的董事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公司董事会;
3、公司董事会根据选定的人选召开董事会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
5、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及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备案审核。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公司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未届满的;
8、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行政处罚的;
9、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10、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11、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之外,还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1、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2、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3、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高级会计师或者会计学副教授以上职称等专业资质;
4、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规定。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
(1)在公司或者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5)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6)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7)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8)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
(9)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10)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的;
(11)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12)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董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
2、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提供独立董事培训证书复印件;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3、股票帐户卡复印件。
(三)推荐人向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2020年3月14日16:00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保源、安诗雅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10-52255555 联系传真:010-52256633
联系地址:北京市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3区20号楼
邮政编码:100070
特此公告。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9日
附件: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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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高科 公告编号:2020-016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于2019年11月18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将第四届监事会的组成、监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监事会的组成
按照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四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 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不少于1名,监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股东代表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拟选股东代表监事,也可以分散投票选举数位拟选股东代表监事,股东代表监事的选举结果按得票多少依次确定。
三、监事候选人的推荐(监事候选人推荐书样本见附件)
(一)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推荐公司监事会、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可以向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书面提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股东代表监事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股东代表监事总人数。
(二)职工代表监事的产生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天内(即2020年3月14日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推荐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监事会同时自行搜寻监事候选人;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监事会将召开会议,对推荐的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拟任的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五、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候选人须具有法律、财务、会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具备与担任监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工作经验,具有与股东、职工和其他利益相关者进行沟通的能力,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监事职责。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公司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监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未届满的;
8、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行政处罚的;
9、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10、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11、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人员。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监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
2、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3、股票帐户卡复印件。
(三)推荐人向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2020年3月14日16:00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保源、安诗雅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10-52255555 联系传真:010-52256633
联系地址:北京市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3区20号楼
邮政编码:100070
特此公告。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3月9日
附件: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推荐书
■
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高科 公告编号:2020-017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于2019年11月18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第四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20年3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一致同意选举王帅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该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3月9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王帅先生,出生于1982年4月,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师。2007年9月-2009年7月,在北京理工大学就读工程热物理专业,获硕士学位;2009年9月至今,在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现任职研发中心经理;2013年10月至今,任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职工监事。
王帅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等情形,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查询,王帅先生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情形。王帅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