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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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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1版)

2019年1月至12月期间,公司共计收到、确认政府补助7,603,865.83元;另有全资子公司杭州景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9年因工程决算确认调减经济适用房建设补贴99,020.85元,增加2019营业成本。具体情况如下:

(一)

单位:元

(二) 根据杭州市物价局和杭州市建设委员会联合下发的杭价服[2006]189号、杭建房[2006]195号《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以及杭州市财政局对保本价审核的口径和要求,经济适用房按照(保本价格-限定销售价格)×控制面积计算核拨建设补贴。全资子公司杭州景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9年因工程决算确认调减经济适用房建设补贴99,020.85元,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已增加2019营业成本。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有关规定,公司将上述政府补助认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并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000909 证券简称:数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0-12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通过分析、评估和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2019年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4,664.72万元,本期转销294.20万元,本期核销35.01万元,对2019年利润表影响数合计为4,370.52万元。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审核,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计提上述资产减值准备能够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二次扩大会议纪要;

4.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000909 证券简称:数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0-13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3月31日(星期二)下午13:30

★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24日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3月31日(星期二)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星期二)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星期二)9:15-15:00。

5. 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2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中,相关议案需要相关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且回避表决的同时不可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一号11号楼2 楼会议室)。

9.本次股东会会议期间,将举行投资者现场接待日活动。

10. 公司独立董事将向大会作述职报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将审议以下议案:

1.《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

2.《董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

3.《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

4.《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2019年度董事长、监事会召集人及经营层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情况的报告》;

8.《关于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相关内容详见2020年3月1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cninfo.com.cn。

三、议案编码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如下表所示:

■■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20年3月25日至2020年3月3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双休日除外)

2.登记方式: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股东持深圳证券股东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股东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本地邮戳日不迟于2020年3月30日)。

3.登记地点:公司综合管理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1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占红霞

电话:0571-88271018

传真:0571-88271038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教工路1号公司综合管理部

邮编:310012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09”,投票简称为“数源投票”。

2.优先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不适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同一提案出现总提案与分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 2020年3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格式(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或女士)代表本人(或单位)出席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通知列明的决议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单位公章):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时间:

委托人股票帐户: 委托时间:

授权委托书格式(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或女士)代表本人(或单位)出席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以下授权行使表决权:

■■

证券代码:000909 证券简称:数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0-14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印发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债务重组定义进行了修订,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8号、财会[2019]9号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的主要修订内容

1.明确准则的适用范围,将应遵循其他准则的交易排除在非货币准则之外;

2.增加规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即换入资产应在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换出资产应在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以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为首选进行会计处理。

债务重组准则的主要修订内容

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与新金融工具准则相互呼应;

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信息披露方面删除了对或有应收和或有应付的披露、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依据。对债权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对联营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增加额及投资比例的披露,对债务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股本等所有者权益增加额的披露。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修订对公司的影响

财会〔2019〕8号通知要求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财会〔2019〕8号通知不影响公司财务报表数据。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修订对公司的影响

财会〔2019〕9号通知要求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财会〔2019〕9号通知不影响公司财务报表数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3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情况说明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