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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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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3-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工业 公告编号:2020-003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3月10号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3月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 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根据本次注册资本变更、章程变更、经营范围变更以及企业类型变更的情况,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层具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10)。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工业 公告编号:2020-004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3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3月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本次监事会会议由任军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工业 公告编号:2020-007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前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50号)核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500万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总数由7,500万股增加至10,000万股,注册资本由7,500万元增加至10,000万元,已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 230Z0017号”验资报告,同时企业类型从“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控股)”,此外公司基于业务发展需要,拟在经营范围中增加“通讯设备制造、通讯设备批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特种陶瓷制品制造、新型陶瓷材料销售”等业务。

因此结合上述变更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对《公司章程(草案)》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就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和章程等事宜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上述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办理相关手续。

三、备查文件

1、《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工业 公告编号:2020-008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0日召

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50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截至2020年3月3日止,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01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75,2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保荐费、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合计人民币40,983,345.90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4,266,654.10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25,00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409,266,654.10元。社会公众股东均以货币出资,上述资金已经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容诚验字[2020] 230Z001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情况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了专户存储制度,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设立及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0年3月10日,公司此次专户设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以下所称甲方为瑞玛工业,乙方为开户银行, 丙方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2、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3、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蔡晓涛、黄萌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4、乙方按月(每月28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5、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6、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7、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8、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丙方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即 2022年 12 月31日解除。

四、备查文件

1、《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容诚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出具的“容诚验字[2020] 230Z0017”号验资报告;

4、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工业 公告编号:2020- 005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0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增加经营范围。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加经营范围情况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通讯设备,特种陶瓷材料、元器件的研发与制造业务,因此对公司经营范围做如下变更:

变更前:研发、制造、加工、销售:冲压板金件、模具、机械零配件、五金紧固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注塑件、金属材料;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研发、制造、销售:冲压板金件、模具、机械零配件、五金紧固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注塑件、金属材料;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通讯设备制造、通讯设备批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特种陶瓷制品制造、新型陶瓷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经营范围变更事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此外因经营范围变更而导致的公司章程变更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办理相关手续。

风险提示:本次增加经营范围,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开展新增经营范围所涉及的相关业务,公司将在取得资质和批准后开展相关业务,因此对公司近期的业绩无重大影响,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三、备查文件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工业 公告编号:2020-010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3月1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4、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0年3月26日(星期四)下午14:00点开始(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前15分钟到达开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26日9:15一15:00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

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 3 月 23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 3 月 2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前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苏州市高新区浒关工业园浒晨路28号公司办公楼A栋二楼会议室。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2、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6、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2020年3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上述议案1、2、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议案4、5、6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2020年3月25日9:00-11:30及14:00-16:00; 采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2020年3月25日16:0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 子邮箱(stock@cheersson.com)。

3、现场登记地点:苏州市高新区浒关工业园浒晨路28号公司办公楼A栋二楼会议室。

4、现场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2)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原件或传真件)④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传真件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扫描件);④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5)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所提交的复印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或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可提供授权委托书传真件的,传真件必须直接传真至本通知指定的传真号0512-66168077,并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受托人或法人股东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系由委托人传真,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可提供电子邮件发送的扫描件的,扫描件必须直接发送至本通知指定的邮箱stock@cheersson.com。并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受托人或法人股东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除必须出示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外,符合前述条件的复印件、传真件及电子邮件扫描件将被视为有效证件。

(6)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公司董事会秘书指定的工作人员将对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符合上述规定的,可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部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参与现场投票。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友平

电话:0512-66168070 传真:0512-66068077

电子邮箱:stock@cheersson.com

6、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1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76

2、投票简称:瑞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3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26日9:15一15:00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 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年3月26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本人(本公司)在该次会议上的全部权利。本人(本公司)对如下全部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1、投票说明: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的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的按废票处理。

2、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注:1、请用正楷字填写完整的股东名称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工业 公告编号:2020-011

苏州瑞玛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瑞玛工业,证券代码:002976)于 2020 年3 月 9 日、3 月10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情况。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者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的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 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 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的风险及本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有关公司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