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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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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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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决定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3月26日(周四)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3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26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26日上午9∶15至2020年3月26日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17日

(七)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路303号浙江交通集团大厦10楼1018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拟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拟继续授权公司管理层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浙江中拓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业务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3月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0年3月11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有关公告。

(三)特别说明

议案1、2、3、5为特别决议议案,经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议案1、2、3、5、6、7、8须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8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须回避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需征集投票权,公司独立董事许永斌先生就议案1、2、3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15《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征集人许永斌先生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1、2、3征集投票权,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另行表决,如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未另行表决,将视为放弃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的表决权利。

三、议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0年3月18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14:00一17:00。

(三)登记地点: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路303号浙江交通集团大厦9楼投资证券部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86850618

联系传真:0571-86850639

联系人:刘静、吕伟兰

通讯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路303号浙江交通集团大厦9楼投资证券部

邮政编码:310014

电子邮箱:zmd000906@zmd.com.cn

(五)会议费用

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网络投票相关事宜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06

2、投票简称:中拓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本次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1.00代表议案1, 2.00代表议案2。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3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3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备注: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回避”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委托书有效期限: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0-14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2020年3月9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姚慧亮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姚慧亮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交通集团”)提名的外部监事,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姚慧亮先生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姚慧亮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辞职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监事会时生效。姚慧亮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公司监事会对姚慧亮先生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浙江交通集团《关于委派董事监事的函》,浙江交通集团提名刘知豪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监事候选人。

2020年3月9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刘知豪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一致,并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见2020年3月1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司有关公告。

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3月11日

刘知豪简历

刘知豪,男,汉族,198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学历,经济师。历任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浙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党支部委员、工会主席,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兼任浙商职教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产业投资一部总经理,现任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与法律事务部总经理。

截止本次监事会召开之日,刘知豪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简历所披露的信息外,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刘知豪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0-15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自2020年3月19日至2020年3月20日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赞成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许永斌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0年3月26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许永斌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本公司拟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审议事项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已签署本报告书,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浙商中拓

股票代码:000906

法定代表人:袁仁军

董事会秘书:潘洁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路303号

浙江交通集团大厦8-10楼

邮政编码:310014

联系电话:0571-86850678

传真:0571-86850639

互联网地址:www.zmd.com.cn

电子信箱:zmd000906@zmd.com.cn

(二)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如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三)本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报告书签署日期:2020年3月10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内容详见2020年3月1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许永斌,其基本情况如下:

许永斌,男,汉族,196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会计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历任杭州商学院讲师、副教授。许永斌先生入选浙江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人才、浙江省“五个一批”人才。现任浙江工商大学财务与会计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宁波舟山港(601018)、永太科技(002326)、三美股份(603379)和浙商中拓(000906)独立董事,同时兼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审计学会理事、浙江省会计学会副会长、浙江省审计学会副会长。截止本公告日,许永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四)征集委托投票权的主体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0年3月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投了赞成票。

理由如下: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3、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公司董事袁仁军、张端清、丁建国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6、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20年3月17日(星期二)下午股市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自2020年3月19日至2020年3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文件。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投资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投资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公司签收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路303号浙江交通集团大厦8-10楼

收件人: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证券部 刘静 吕伟兰

电话:0571-86850618

传真:0571-86850639

邮政编码:310014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应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称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征集人:许永斌

2020年3月11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许永斌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