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556 证券简称:海兴电力 公告编号:2020-005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3月9日,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3日以邮件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良璋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国债逆回购等中低风险投资产品。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对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有关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65,075万元的授信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与相关银行签署相关综合授信合同文本,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4,000万元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具保函、贷款、承兑、票据等其他融资等业务,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对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远期结售汇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使用不超过7,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为不超过49,000万元)(名义本金)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远期结售汇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11)。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603556 证券简称:海兴电力 公告编号:2020-006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3月9日,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3日以邮件和电话的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雍湘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对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远期结售汇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603556 证券简称:海兴电力 公告编号:2020-007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 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类型: 用于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国债逆回购等中低风险投资产品。
● 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0年3月9日,经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
(三)现金管理的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上述资金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四)投资品种范围
拟用于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国债逆回购等中低风险投资产品。
(五)授权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六)本现金管理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现金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国债逆回购等中低风险投资产品,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实施现金管理的相关法律文件。上述资金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二)产品说明
公司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为中低风险投资产品的理财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建立理财风险防范机制,严格控制风险,委托理财履行评审程序,从决策层面对理财业务进行把控,公司对理财产品的产品类型、金融机构资质、流动性等进行了评估,选择风险可控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与受托方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产品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3、公司内审机构对委托理财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跟踪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盈亏情况、风险控制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定期向公司审计委员会汇报。
4、公司在授权额度内分多期购买理财产品,避免集中购买、集中到期的情况,以提高用于现金管理的自有资金的流动性,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
5、公司将依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投资的理财产品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的交易对方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造成重大的影响,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使用,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经审计年度报告。
四、风险提示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考虑到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环境、财政及货币政策等因素影响较大,可能因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等多种风险因素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
2020年3月9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国债逆回购等中低风险投资产品。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资金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同时,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实施现金管理的相关法律文件。上述资金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国债逆回购等中低风险投资产品,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国债逆回购等中低风险投资产品,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意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11 日
证券代码:603556 证券简称:海兴电力 公告编号:2020-008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
暨对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65,075万元的授信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以内与相关银行签署相关综合授信合同文本,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4,000万元的担保,用于包括但不限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具保函、贷款、承兑、票据等其他融资业务,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本次授信基本情况
2020年3月9日,经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对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65,075万元的授信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与相关银行签署相关综合授信合同文本,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相关银行授信额度如下(未写明币种的默认人民币):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
三、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4,000万元的担保,用于包括但不限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具保函、贷款、承兑、票据等其他融资业务,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如下:
■
基于未来可能发生的变化,上述担保额度可在上述公司之间调剂使用,公司担保金额以被担保公司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同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并与银行签署上述担保事宜项下的有关规定。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董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65,075万元的授信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以内与相关银行签署相关综合授信合同文本,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4,000万元的担保,用于包括但不限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具保函、贷款、承兑、票据等其他融资业务,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65,075万元的授信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与相关银行签署相关综合授信合同文本,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4,000万元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具保函、贷款、承兑、票据等其他融资等业务,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同意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9,472.14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94%。
公司无逾期及违规担保。
六、上网公告附件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11 日
证券代码:603556 证券简称:海兴电力 公告编号:2020-009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远期结售汇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3月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远期结售汇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使用不超过7,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为不超过49,000万元)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金额范围内负责签署或授权他人签署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相关协议及文件。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公司海外业务收入占比较高,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部分抵消或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可能存在如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外币时的汇率,若偏离值较大,将可能造成公司汇兑损失。
2、专业判断失误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要求高,业务操作性较强,必须对未来汇率的走势做出正确的判断预期,如专业判断失误,可能造成实际的成本支出,高于不进行锁价的成本。
三、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建立了相应的内控管理制度,对远期结售汇交易的授权范围、审批程序、操作要点、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做出了明确规定。
2、公司财务管理部密切关注远期结售汇交易合约涉及的市场情况,定期向管理层报告进展情况;内部审计部加强远期结售汇的监督和审计,核实盈亏和资金使用情况,法务部门参与审核把关,确保与银行交易合约条款清晰,严格对照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进行操作,以防范法律风险和内控风险。
3、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申请使用不超过7,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为不超过49,000万元)(名义本金)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金额范围内负责签署或授权他人签署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相关协议及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603556 证券简称:海兴电力 公告编号:2020-010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
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在经营范围中增加:“自营或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本次经营范围的变更,将涉及《公司章程》的变更。因此,公司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登记等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公司章程内容详见修订后的《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0年03月)》本事项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603556 证券简称:海兴电力 公告编号:2020-011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3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3月27日 14 点3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35号 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3月27日
至2020年3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3月1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公司A股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一)登记时间:2020年3月25日9:00-11:30 14:00-17:00
(二)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0年3月25日17:00 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人:庞雪雅
(三)联系电话:0517-28032783 传真:0571-28185751
(四)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1418-35号(上城工业园区)
(五)邮编:310011
特此公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3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56 证券简称:海兴电力 公告编号:2020-012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浣纱支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27,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183天(汇率挂钩看涨)
● 委托理财期限:自2020年3月11日至2020年9月10日(183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19年12月13日,经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不超过人民币54,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生效日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银行理财产品,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资金来源
1. 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092号文《关于核准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33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6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05,624,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17,846,740.11元。
上述募集资金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6年11月7日出具了“安永华明(2016)验字第60975741_K01号”《验资报告》,且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于六个项目的实施,截至2019年9月30日,“智能微电网控制系统与成套设备产业化项目”正在建设中。该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68,138,049.98元,项目投入进度26.48%,本项目拟新建厂房、办公楼等建筑物50,000平方米,目前处于施工建设阶段。
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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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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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建立理财风险防范机制,严格控制风险,委托理财履行评审程序,从决策层面对理财业务进行把控,公司对理财产品的产品类型、金融机构资质、流动性等进行了评估,选择风险可控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与受托方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产品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3、公司内审机构对委托理财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跟踪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盈亏情况、风险控制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定期向公司审计委员会汇报。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浣纱支行
合同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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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本次委托理财履行了评审的程序,购买的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的银行理财产品,该产品风险程度低,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等条件;
2、公司在授权额度内分多期购买理财产品,避免集中购买、集中到期的情况,以提高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的流动性,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浣纱支行。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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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过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数额为27,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10.02%,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经审计年度报告。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属于保本浮动收益的低风险型产品,相对风险较低,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购买理财产品可能受到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从而影响收益。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决策程序
2019年12月13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4,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国债逆回购品种等产品。公司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实施现金管理的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授权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循环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2019年12月13日,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4,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国债逆回购品种,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4,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情况及实际资金使用情况,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4,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国债逆回购品种等手段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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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1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