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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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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保荐机构签订恢复上市相关协议的公告

2020-03-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A股证券代码:600610 A股证券简称:*ST毅达 公告编号:2020-018

B股证券代码:900906 B股证券简称:*ST毅达B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保荐机构签订恢复上市相关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17年、2018年连续两年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自2019年7月19日起暂停公司A股和B股股票上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聘请恢复上市保荐机构议案》,同意聘请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恢复上市保荐机构,详见本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公司于2020年3月10日与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恢复上市保荐协议》及《推荐恢复上市、委托股票转让协议书》。根据《恢复上市保荐协议》约定,公司聘请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恢复上市保荐人。根据《推荐恢复上市、委托股票转让协议书》约定:若公司股票申请恢复上市,则公司委托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公司股票恢复上市推荐人;若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则委托该机构提供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的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份重新确认及股份转让系统的股份登记结算等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