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3月12日

查看其他日期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03-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1

转债代码:110050 转债简称:佳都转债

转股代码:190050 转股简称:佳都转股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03月1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新岑四路2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刘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3人,GU QINGYANG(顾清扬)、卢馨、赖剑煌、鲁晓明因其他原因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徐炜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议案1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桑健、温定雄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2

转债代码:110050 转债简称:佳都转债

转股代码:190050 转股简称:佳都转股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8日以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到各位董事。会议于2020年3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共有董事7人,参与表决7人。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超过全体董事的半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进入转股期, 2019年11月19日至2019年12月31日,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4,688股,因以上原因,公司总股本由原来的1,670,814,138股增加至1,670,818,826股,因此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为1,670,818,826元。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3

转债代码:110050 转债简称:佳都转债

转股代码:190050 转股简称:佳都转股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进入转股期, 2019年11月19日至2019年12月31日,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4,688股,因以上原因,公司总股本由原来的1,670,814,138股增加至1,670,818,826股,因此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为1,670,818,826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具体如下: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此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4

转债代码:110050 转债简称:佳都转债

转股代码:190050 转股简称:佳都转股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3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3月27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新岑四路2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3月27日

至2020年3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 《佳都科技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佳都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

2、特别决议议案:1、2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公司A股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一)登记时间:2020年3月26日09:00-12:00,13:30-17:30。

(二)登记地点:公司资本运营中心证券部

(三)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帐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0年3月26日17:30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人:王文捷、潘倩

(三)联系电话:020-85550260 传真:020-85577907

(四)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新岑四路2号

(五)邮政编码:510653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3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