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
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0-临-021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发行新增股份数量:本次配股新增上市股份125,179,897股,本次原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及原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认购的股票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2、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发行价格:6.97元/股
3、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2020年3月16日
4、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航天科技本次配股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5、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科技”、“本公司”、“公司”及“发行人”)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2020年2月24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配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文件。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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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中国航天科工飞航技术研究院通过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发行人24.56%的股份权益,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通过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发行人36.05%的股份权益,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1、控股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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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中国航天科工飞航技术研究院为国家一级保密资质单位,未经过外部审计。
2、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通过直接和间接持股合计持有公司221,414,94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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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配股股票发行情况
1、发行类型:配股公开发行;
2、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本次发行经本公司2019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19年11月1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并经2019年9月17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2019年12月20日,公司本次配股公开发行申请,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八届发审委2019年第206次会议审核通过。
2020年1月16日,公司本次配股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7号文核准。
2020年2月24日,本公司刊登配股说明书,向截至股权登记日2020年2月26日(R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航天科技全体股东,按照每10股配2.1股的比例配售。
3、发行时间:本次配股发行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2月26日(R日),配股缴款时间为2020年2月27日(R+1日)至2020年3月4日(R+5日);
4、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5、发行数量:实际发行125,179,897股,其中本次配股上市可流通股数为125,179,897股;
6、发行价格:以配股说明书刊登日(不含刊登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基数,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配股价格,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价格为6.97元/股;
7、募集资金总额: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72,503,882.09元;
8、发行费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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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发行费用为0.13元(按全部发行费用除以本次配股新增股份总额计算);
9、募集资金净额:856,297,249.54元;
10、注册会计师对本次募集资金到账的验资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截至2020年3月6日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XYZH/2020BJA170872号验资报告:截至2020年3月6日止,公司实际已配售人民币普通股125,179,897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72,503,882.09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6,206,632.5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856,297,249.54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125,179,897.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731,117,352.54元。
11、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2020年3月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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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10日,公司与中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道里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12、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2020年3月6日,公司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发行新增股份有关登记托管的手续。
13、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天科工飞航技术研究院及一致行动人中国航天科工运载技术研究院北京分院和益圣国际有限公司及Easunlux S.A.(益圣卢森堡股份有限公司)合计全额认购46,497,138股,履行了其全额认购的承诺。
三、本次配股股票上市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本次配股新增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配股发行、上市的核准情况
本次配股发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7号文核准。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航天科技本次配股共计配售125,179,897股人民币普通股将于2020年3月16日起上市。本次配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三)本次配股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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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影响
(一)本次配股完成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配股发行完成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未发生变化,因本次配股导致股东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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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配股发行完成前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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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配股发行完成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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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股份变动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1、发行后每股净资产:6.56元/股(按2018年年报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发行后每股收益:0.21元/股(按2018年年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本次配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保荐代表人:杨捷、王彬
项目协办人:郝晓鹏
项目成员:孙一宁、周国辉、缪政颖、於苏阳、苏翔瑜、石家峥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电话:010-60838888
联系传真:010-60833123
(二)发行人律师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张利国
经办律师:王冠、王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7层
联系电话:010-88004488
联系传真:010-66090016
(三)发行人会计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叶韶勋
经办注册会计师:曹彬、霍华东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联系电话:010-65542288
联系传真:010-65547190
六、上市保荐机构及上市保荐意见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保荐代表人:杨捷、王彬
项目协办人:郝晓鹏
联系人:杨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二十一层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123
(二)保荐机构的上市保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审慎核查后认为:发行人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本次配股新增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配售发行的新增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推荐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配股新增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的保荐责任。
七、其他重要事项
发行人自配股说明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未发生可能对发行人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八、备查文件
1、上市申请书;
2、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批复文件;
3、验资报告;
4、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变动的报告;
5、保荐协议
6、保荐机构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7、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新增股份已登记托管的书面确认文件;
8、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行和账号。
特此公告。
发行人: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