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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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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博时信用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变更的公告

2020-03-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3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3. 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司已将上述基金经理变更事项报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备案。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〇年三月十三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博时信用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博时信用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博时信用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并于2020年3月12日进行计票,会议审议了《博时信用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大会投票表决时间从2020年2月12日起,2020年3月10日17:00止(送达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截至本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2020年2月12日,本基金总份额为3,719,684,590.42份;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878,281,760.53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4957%,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590,788,786.45份,占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84.6938%;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91,591,943.87份,占参加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4.8764%;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95,901,030.21份,占参加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4298%。

参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效基金份额为1,878,281,760.53份(超过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博时信用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此次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20年3月12日在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进行,并由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本次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10,000元,律师费25,000元,合计35,000元,由基金资产承担。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0年3月12日表决通过了《博时信用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1、《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1)修改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并相应修改投资策略和基金资产估值等;

(2)降低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

(3)调整赎回费率结构,赎回费率调整后为:

(4)增加摆动定价条款;

(5)根据2018年11月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填报指引第3号一一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填报指引(试行)》修订基金合同相关条款。

(6)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8号)规定修订基金合同相关条款。

(7)基于上述变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对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的其他条款进行相应修改。

(8)授权基金管理人修订基金合同。

2、持有人大会决议的执行

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自2020年3月24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信用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信用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的补充公告

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信用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公告》

4、《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信用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公告》

5、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6、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3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增加扩位证券简称的公告

为使基金场内简称能够更充分地体现基金产品特征、便利投资者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0年2月19日发布的《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基金增加扩位证券简称相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函[2020]268号),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拟自2020年3月16日起,为旗下符合扩位证券简称申请条件的13只基金增加扩位证券简称。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加扩位证券简称的基金

二、相关事项说明

上述基金的扩位证券简称自2020年3月16日生效,上述基金的基金代码、英文简称、证券简称等其他信息均保持不变。扩位证券简称适用于竞价交易和行情展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行情信息的产品信息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相关内容中展示。

本基金管理人此次对上述基金增加扩位证券简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且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无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本基金管理人已就相关事项履行了规定的程序。投资者可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或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了解相关情况。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3日